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同程舜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核心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同程舜景”)拟以现金对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热景生物”)参股公司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医药”)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5元/注册资本,增资总金额为1,354.1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同程舜景持有舜景医药15.17%股权。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长青先生为舜景医药的董事长、经理,且同时担任同程舜景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同程舜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作为舜景医药的股东,放弃对舜景医药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放弃对舜景医药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热景生物于2023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程舜景拟以现金对公司参股公司舜景医药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5元/注册资本,增资总金额为1,354.1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同程舜景持有舜景医药15.17%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法人:青岛同程舜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林长青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院上镇永安路9号社区服务中心432-5号出资额:91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长青先生为舜景医药的董事长、经理,且同时担任同程舜景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同程舜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作为舜景医药的股东,放弃对舜景医药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放弃对舜景医药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GB005U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10号楼二层209室
法定代表人:林长青
注册资本:5,729.1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1日
营业期限:2018年12月21日至2068年12月20日
(二)增资前后股权变化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
热景生物 | 2,750 | 48.00 | 2,750 | 45.83 |
林长青 | 1,750 | 30.55 | 1,750 | 29.17 |
孙志伟
孙志伟 | 500 | 8.73 | 500 | 8.33 |
同程舜景 | 639.17 | 11.16 | 910 | 15.17 |
林长松
林长松 | 90 | 1.57 | 90 | 1.50 |
合计 | 5,729.17 | 100.00 | 6,000 | 100.00 |
(三)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说明
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增资权。
(四)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项目名称 | 2024年1-5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 |
总资产(万元)
总资产(万元) | 5,769.80 | 2,872.11 |
净资产(万元) | 1,073.35 | 2,175.29 |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 643.91 | 1,861.36 |
净利润(万元) | -1,671.80 | -3,646.37 |
四、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经各方平等协商,增资价格为5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定价由交易双方基于市场化交易原则公平谈判确定。本次增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长期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要求。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长青先生、石永沾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