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维栋先生、张新华先生、郑磊先生的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上述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2、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维栋先生、张新华先生、郑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徐维栋先生、张新华先生、郑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