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1 | 中交集团 | 指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2 | 中国港湾 | 指 |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附属公司 |
3 | 中国港湾海南公司 | 指 | 中国港湾已批复成立的海南特殊目的公司 |
4 | 中水对外 | 指 |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中交集团附属公司 |
5 | 中水对外海南公司 | 指 | 中水对外拟在海南新设的公司 |
2024年6月12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2024年6月17日,本次监事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人数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名,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港湾联合体投资博茨瓦纳朱瓦能100MW光伏电站项目及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同意中国港湾海南公司(公司附属公司)、中水对外海南公司(中交集团附属公司,关联人)与属地合作方按55%:30%:15%股比在博茨瓦纳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博茨瓦纳朱瓦能100MW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7,832万美元,资本金现金出资1,958万美元。
中国港湾海南公司持股项目股权55%,资本金现金出资约为1,077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7,814万元),涉及一次性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77万美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