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数量的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2,544,08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53,420股,减持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9月2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尚未开始实施。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总股本为296,960,31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1,029,68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295,930,633股。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95,930,63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86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702,273.60元,转增118,372,25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415,332,567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4年6月14日。
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减持人员所持股份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权益分派实施前 | 权益分派实施后 |
持股数量(股) | |||
顾朋朋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703,640 | 985,096 |
肖东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21,400 | 589,960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陆虹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66,560 | 373,184 |
李宗清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29,280 | 460,992 |
周洞濂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823,200 | 1,152,480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可减持股份数量根据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做如下调整:
股东名称 | 权益分派实施前 | 权益分派实施后 | ||
计划减持数量 | 计划减持比例 | 计划减持数量 | 计划减持比例 | |
顾朋朋 | 不超过:175,910股 | 不超过:0.06% | 不超过:246,274股 | 不超过:0.06% |
肖东戈 | 不超过:105,350股 | 不超过:0.04% | 不超过:147,490股 | 不超过:0.04% |
陆虹 | 不超过:66,640股 | 不超过:0.02% | 不超过:93,296股 | 不超过:0.02% |
李宗清 | 不超过:82,320股 | 不超过:0.03% | 不超过:115,248股 | 不超过:0.03% |
周洞濂 | 不超过:823,200股 | 不超过:0.28% | 不超过:1,152,480股 | 不超过:0.28% |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