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锁定至2024年6月17日。对应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20%,合计454,8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
根据《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8.7%”。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599,799.62元,未能满足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8.7%的要求,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