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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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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三、《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五、《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四川长虹股东回报规划》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
十一、《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
十三、《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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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一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3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法律见证机构和见证律师,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推选本次会议监票人、计票人
四、听取并审议议案
五、股东逐项审议并填写表决票,股东及代理人若需质询需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后进行发言
六、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与一名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宣布现场会议休会,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等
九、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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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如下须知:
一、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有关会务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并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四、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违反本会议须知、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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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三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度,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为本集团):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全球政治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地缘冲突对全球政治、经济秩序造成较大冲击,贸易保护主义再次抬头,行业竞争加速“内卷”,消费和经济恢复不及预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严峻的行业竞争环境,本集团坚持以“十四五”战略为牵引,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重点打造产品竞争力和市场、渠道等能力,经营质效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强化主业地位,推动主业做大做强,同时积极发展新产业。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渠道创新,精准把控市场趋势和用户需求,调优产品结构及阵列。探索线上线下渠道融合模式,进一步完善渠道布局,强化长虹品牌和营销目标的渠道网络体系,提升客户触达能力。开展全价值链优化经营,实施效率专项行动计划,推动整体效率持续提升,本集团整体业绩稳步向好。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974.56亿元,同比增长约5.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88亿元,同比增长约46.98%。
业绩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本集团多措并举,持续推动主要产品竞争优势与整体经营质效的稳步提升,在受部分客户影响对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计提减值的情况下,整体经营业绩仍实现了同比增长。其中家电业务、通用设备制造业务积极把握海运费及大宗材料价格下降等有利因素,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深入推进业务转型,通过抢抓订单、多业务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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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管理、效率提升和增收降本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非经常性损益增长的主要原因为被投资企业华丰科技公允价值增加所致。按主要行业分类,本集团相关产业经营情况如下(注:为便于更清晰呈现本集团业务情况,本报告按行业及重要性原则对本集团主要业务分类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中间产品、其他业务等分部与2022年年度报告的业务范围描述有一定差异,本报告中同比数据亦同步按新的分部描述进行了重分类):
(一)家电业务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宏观环境和不确定市场环境的机遇与挑战,本集团家电业务持续发力,优化产品结构,强化渠道建设,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增量,实现收入约
391.11亿元,同比增长约14.57%。
1、电视业务
国内业务围绕“六力提升”核心经营策略,以产品力提升塑造品牌力,驱动销售力,发布了基于AI大模型的智慧家电AI平台-长虹云帆、搭载云帆平台的国内首款8K高刷Mini-LED电视、20000+分区Mini-LED ARTIST星箔系列电视、支持全程288Hz显示的超高刷电视超羽速系列电视等。依托“5G+工业互联网”技术,不断推进智能电视的“智造”能力升级,实现大规模定制化生产,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持续提升,市场反应能力和客户需求满足能力均得到增强。同时,受益于规模效应、经营效率提升和成本费用降低,盈利得到改善。在行业大盘量、额双降的情况下(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显示,2023年度国内行业零售量同比下滑18.60%,零售额同比下滑0.50%),公司国内业务实现逆势增长,量、额市场份额占比均实现提升。
海外业务持续强化市场拓展,通过坚持市场聚焦、客户聚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坚持以技术创新打造策源地。聚焦安卓TV、Roku、Netflix三大智能电视平台,加速Roku TV、WebOS、AOSP等智能电视持续迭代优化,完成Google TV 2K、4K全系列布局,全面布局海外智能应用生态圈。同时,以效率提升为抓手,以“管时长、管异常”为核心,持续夯实基础管理,全年产量突破1,000万台,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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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电视业务累计生产约1,541万台,同比增长约2.55%,累计销售约1,493万台,实现收入约145.44亿元,同比增长约6.71%。
2、冰箱(柜)业务
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厨卫及小家电等主要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21.SZ,股票简称:长虹美菱)旗下业务。
国内业务坚持价值导向、全面提效的经营思路,围绕资金效率、渠道效率、产品效率、管理效率四个维度开展对标对阵、效率提升,充分利用完善的销售网络及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服务。研产端以用户为中心,解决用户痛点,创造用户价值,推动公司产品向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市场端坚持“精品+精爆品”产品策略,围绕“鲜、薄、窄、嵌”进行产品布局,线上无忧嵌PRO及全无间PRO、线下400L大窄门及冻鲜生等系列产品成功上市,市场反响良好,推动产品结构提升、产业良性经营。
海外业务围绕“大容积化、多门化”持续推动产品升级,基于全球能效标准升级推动产品“节能化”,围绕变频打造技术优势。同时,坚持产销供一体化,通过实行“以柜定产”、提高直发比例、降低库存总量,加快资金及存货周转,综合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率。
报告期内,冰箱(柜)业务累计生产约839万台,同比增长约32%,累计销售约824万台,实现收入约96.60亿元,同比增长约18%。
3、空调业务
国内业务围绕“一个目标”,坚持“分区管理,渠道拓增”的营销策略。线上聚焦爆单品,主推“熊猫懒”柜机和QW挂机,追求良性规模;线下做大独特价值产品,持续打造“全无尘”、“客餐柜”两张名片,提升产品差异化竞争力。全年实现电商业务、增量业务和OEM业务快速增长,基础渠道业务规模稳步提升,资金效率、生产效率持续提高,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海外业务围绕品牌蓄势、产品聚焦、渠道突破、数字转型持续推动业务良性发展。坚持品牌优先发展原则,深耕根据地市场;聚焦核心关键市场,聚焦大客户,提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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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规模;加快新市场、新客户拓展,取得良好效果。继续推动销、产、供、研、物流、计划一体化高效运营,优化供应链布局,缩小供应半径,持续提升生产、存货周转效率。通过打造标杆线、精品工程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溢价能力,为业务赋能。报告期内,空调业务累计生产约787万套,同比增长约28%,累计销售约773万套,实现收入约116.74亿元,同比增长约18.17%。
4、洗衣机业务
洗衣机业务坚持差异化错位竞争策略,对产品结构进行优化与调整。国内市场方面,通过聚焦市场,重点推进网点开发,深化渠道转型,实现规模提升。同时,紧密围绕用户需求,聚焦腰部产品,发挥“十分薄”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推出如手洗系列滚筒洗衣机、大力神系列波轮洗衣机,进一步提升美菱品牌洗衣机在中高端市场上的竞争力。
海外市场方面,通过冰洗协同拓展客户资源,加速完成主流市场的产品布局,实现海外主要市场突破。专注超薄滚筒及大容量波轮,聚焦资源投入,快速丰富外销产品矩阵,实现规模的高速增长及盈利能力的大幅提升;推动新产品准时交付,综合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
报告期内,洗衣机业务累计生产约142万台,同比增长约70%,累计销售约141万台,实现收入约13.67亿元,同比增长约70.68%。
5、厨卫及小家电业务
历经数年积累与沉淀,梳理确定了以茶饮、清洁以及燃热为“三驾马车”的发展方向,聚焦核心产品领域,逐步建立行业影响力,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各产品线持续推进产品技术更新迭代,加快产品结构升级,进一步充实了产品矩阵,提升了产品竞争力,同时完善营销网络体系,从研发、生产到品牌、营销、服务,不断创新寻求突破。2023年全面强化“产品牵引”,积蓄势能,核心产品线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饮水类目行业综合排名稳定前三,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厨卫、小家电业务累计生产约1,748万台,同比增长约20%,累计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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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约1,745万台,实现收入约18.66亿元,同比增长约13.69%。
(二)通用设备制造业务
通用设备制造主要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404.SZ,股票简称:长虹华意)旗下冰箱压缩机业务及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
报告期内,长虹华意围绕低碳、高效、低噪音要求,不断推进设计创新,将超高效压缩机性能提升到新的高度,助力市场销量持续提升。全年冰箱压缩机销量突破7,200万台,近三年的年复合增长率9.30%,高于全球行业1.20%的增长水平,同时进一步拉大与竞争对手的差距,行业龙头地位稳固。商用、变频等高附加值产品销量持续增长,2023年商用压缩机销量834万台,同比增长14%,变频压缩机销量1,791万台,同比增长10%。新能源汽车空调业务取得新突破,2023年销量同比增长62%,远超新能源汽车行业34%的增幅,市场占有率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
报告期内,长虹华意墨西哥工厂正式投产,成为中国冰压行业首个在海外自主建立并投产的制造基地,无缝对接北美高端市场,挖掘未来增长潜力;荆州新工厂正式投用,新产线采用行业先进的自动化方案和工艺方案,助力华意荆州开启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报告期内,通用设备制造业务累计生产约7,368万台,同比增长约10%,累计销售约7,273万台,实现收入约88.53亿元,同比下降约1.12%。
(三)ICT综合服务业务
ICT综合服务主要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3991.HK,股票简称:长虹佳华)旗下业务。
消费类业务方面,长虹佳华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和市场挑战,紧抓市场时机,与核心厂商保持紧密合作,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全力拓展优势产品线,争取有效市场份额。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自身丰富的营销经验,不断创新商业模式,通过数字智能技术能力赋能上下游生态,助力合作伙伴业务创新和智慧运营。积极拓展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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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菲律宾地区产品和渠道体系,稳步推进海外业务发展。增值类业务方面,长虹佳华加大国产品牌合作力度,依托厂商伙伴先进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加强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携手合作伙伴整合行业优势资源,创新打造解决方案聚合平台,提供数字智能综合服务,满足企业业务生态模式下对服务的差异性需求,加速推动数字化转型,促进提升客户服务价值及业务增长。创新业务方面,长虹佳华在云计算、虚拟现实、安全等方向持续扩大上下游资源的拓展和布局,构建技术服务支持体系,加速商业模式迭代和市场开发。快速完善云生态布局,增强自主创新,提供优质解决方案和高质综合服务,携手伙伴们共拓云市场,助力伙伴业绩增长。元宇宙业务不断扩展应用场景,加速推动硬件、软件、内容生态的系统化商业落地,与合作伙伴一起在工业、教育、文旅等行业获得更多的商机和创新。2023年长虹佳华在世界VR大会上入选2023中国VR50强企业、虚拟现实案例入选国家级先锋应用案例。安全业务结合长虹佳华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的解决方案能力,持续加大技术投入,建立安全服务中心,为金融、电力、政府、制造业等客户提供安全产品及安全运营服务,携手伙伴共筑数据安全屏障。
报告期内,ICT综合服务业务实现收入约340.63亿元,同比增长约2.85%。
(四)网络通讯终端业务
网络通讯终端业务主要立足于传统媒体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受国内电信运营商市场恢复放缓、海外经济不景气及地缘冲突等因素的影响,业务需求下滑严重,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行业整体竞争加剧。通过持续加大新业务市场拓展,新网科技智能组网、物联网、泛智能终端等新业务收入占比达到61%,同比提升15个百分点。受益于新网科技推进的全链条成本管理,在降本、降费增效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净利润同比有所增加。报告期内,网络通讯终端业务累计生产约1,675万台,同比下降约13.57%,累计销售约1,712万台,实现收入约17.74亿元,同比下降约16.07%。
(五)中间产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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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中间产品业务包括以电子制造(EMS)为代表的零部件及配件精益制造等业务,面向内、外部的家电等终端公司,提供前端器件的制造、配套加工等。同时,公司积极寻求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模式,通过拓展新客户和深化既有客户合作,开拓汽车零部件、新能源领域业务,寻求市场增量及新的盈利来源,创造独特业务价值。通过不断强化内部挖潜,推进增收创效,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对主业有效支撑的同时,外部客户业务开发也取得较好的成果;持续优化制造基地布局,推进异地制造基地建设,提升就近配套能力。
报告期内,中间产品业务实现收入约51.64亿元,同比下降约9.92%。
(六)物流服务业务
物流服务业务主要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6237.NQ,股票简称:长虹民生)提供的干线运输、仓储、装卸、区域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信息咨询等服务。
报告期内,长虹民生围绕“安全第一、护航保供、效率效益、创新创业”的经营方针,在充分发挥基础性物流服务优势的同时,强化培养以供应链管理和运营为核心的增值延伸服务能力,通过智慧物流建设增强技术驱动能力,从而实现优势资源的整合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打造高度集成的物流规划及运营一体化服务体系,基本达成预期目标。因国际大宗物资价格和国际货运价格波动较大,对长虹民生业务造成一定影响,整体营收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物流服务业务实现收入约12.62亿元,同比下降约7.76%。
(七)房地产业务
房地产业务定位于自有土地资源的开发,并基于区域市场特点,打造高品质、高性价比楼盘,为本集团贡献现金流和利润。本集团房地产业务秉持“不追求规模、以需定产、精耕细作”的开发理念,持续推进现有项目的开发,目前主要项目包括四川绵阳的金嶺一号及长虹城、江西景德镇的银湖新都等。报告期内,各项目建设推进正常,年度销售签约金额约14.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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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实现收入约15.99亿元,同比增长约5.72%。
(八)特种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加大电源系统及轨道交通列车配套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市场拓展力度,实现了产业规模的良性发展。电源系统业务与国家战略工程同频共振,以航空领域为基础,逐步向航天、船舶等领域拓展,在航天领域开展高压体系锂电源系统技术攻关,并获取到多个重大项目,为未来在航天航空市场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基础;在船舶、水下、储能等领域,持续优化智能化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取得多个新研项目的交付。轨道交通业务通过技术创新升级,实现了由单一蓄电池产品业务向蓄电池系统业务的升级,长虹电源通过紧抓高铁动车组国产化机遇,在蓄电池系统市场的占有率持续提升;持续深耕新一代轨交市场,获得高铁锂电池系统供货资格,并取得批量订单,成为国内首家实现时速600Km高速磁悬浮列车配套锂电系统装车运行的供应商。
报告期内,特种业务实现收入约25.34亿元,同比持平。
(九)其他业务
本集团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智慧健康、生物医疗、包装等,此类业务大部分处于发展期,目前规模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实现收入约19.92亿元,同比增长约29.84%。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电视行业:国内市场由于房地产市场复苏不达预期,加之电视产品更新换代周期拉长等因素影响,电视市场需求景气度不足。根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彩电市场零售量为3,142万台,同比下降13.60%;海外市场受高通胀影响,市场需求疲软,根据奥维睿沃(AVC Revo)发布的公开报告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电视(TV)出货量同比下降3.50%。
冰箱行业:家电市场修复速度落后于整体消费,叠加我国家电市场保有量高等行业因素,市场告别高速增长,整体面临需求不振的困局,根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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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显示,国内市场冰箱零售量3,831万台,同比增长1.50%。国际海运费回落至正常水平,中国制造的高效率优势凸现,出口产品全价值链竞争力提升;同时,受海外渠道库存水位相对较低等因素拉动,出口业务呈现恢复性增长。根据产业在线数据显示,冰箱出口量4,374.40万台,同比增长27.40%。空调行业:国内空调在高温天气影响下,叠加同期的低基数影响,市场回暖比较明显,根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显示,2023年零售量6,085万套,同比增长6.50%。伴随厄尔尼诺现象带来的全球性高温,海外市场对空调采购量增加,家用空调出口需求逐渐恢复。根据产业在线数据显示,2023年空调出口量6,626.50万套,同比增长
8.30%。
洗衣机行业:2023年上半年市场复苏较为缓慢,仅在四季度取得较高增长,整体需求释放相对缓慢,规模稳健复苏,市场进入了平稳增长的“精耕细作”期。根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显示,2023年洗衣机全渠道零售量为4,005万台,同比增长
3.40%。受政策利好、人民币贬值、物流费用降低等多重影响,中国家电加速向海外市场扩容,根据产业在线数据显示,2023年洗衣机出口销量约3,844.90万台,同比增长约37%。
ICT综合服务行业:随着数智化生活方式的普及,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科技产品和服务,对ICT技术产品的依赖和需求也在不断增长,稳定占据市场支出的较大比例。根据Gartner预测,全球IT支出稳健增长,2023年达到4.70万亿美元,同比增长4.30%。目前中国ICT市场正处于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期,预计在接下来的五年内将迎来持续创新和增长。
特种行业:特种行业方面市场总体需求旺盛。新能源产品契合国家加强环保治理,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发展战略,增长明显,其中,锂电特种车载产品、锂电轨道交通产品、模块电源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本集团于1988年由国营长虹机器厂发起设立,1994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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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上市交易。历经数十年的发展,从彩电立业、兴业,到如今的信息电子相关多元拓展,已成为集消费电子、核心器件研发与制造、ICT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全球化综合型科技企业集团。
本集团秉承“科技创新、产业报国”的价值理念,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强化技术创新,持续为消费者与企业级客户提供卓越的产品与服务。本集团主营以电视、冰箱(柜)、空调、洗衣机等为代表的智能家电业务,以冰箱压缩机为代表的通用设备制造业务,以ICT产品分销和专业ICT解决方案提供为代表的ICT综合服务业务,以电子制造(EMS)为代表的中间产品业务以及其他相关特种业务等。目前,本集团员工超4.5万人,在全球建有11个研发基地,17个制造基地,产品和服务遍布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2亿多用户提供服务。
公司具有电视研产供销服等方面的深厚积淀和完备的价值链体系,拥有绵阳、中山、广元、印度尼西亚、捷克5个生产制造基地,向全球用户提供优质的智能电视产品和解决方案。根据奥维数据,公司产品国内全渠道零售量位于国内前列;出口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持续保持行业前三水平。
长虹美菱旗下冰箱(柜)业务涵盖十字/两门/法式/意式等多系列冰箱及多型商用、家用冰柜,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需求;空调业务国内拥有绵阳、中山,海外拥有印尼、巴基斯坦等4大生产基地,目前产品覆盖家用分体空调、家用及商用中央空调等系列;洗衣机产品包括滚筒、波轮等不同形式涵盖高、中、低档不同层级;厨卫及小家电主要为厨卫大电和生活小电,聚焦茶饮、清洁和燃热产品。
长虹华意主营家庭和商业用途制冷电器的各类压缩机产品,拥有景德镇、嘉兴、荆州、巴塞罗那、墨西哥等多个冰箱冰柜压缩机研发、制造、销售基地,是全球最大的冰箱(柜)压缩机企业,为国内、外著名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产品畅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
长虹佳华以“做帮助成长、支持成功的好伙伴”为企业经营理念,定位于新时代卓越的数字智能综合服务商,以数字化、智能化核心能力赋能自身及伙伴价值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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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为合作伙伴提供泛ICT线上线下新流通生态服务、ICT基础设施及服务、上云与云上数字智能服务。2023年,长虹佳华获得2023中国VR50强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特种业务主要为特种电源业务及其他特种业务。本集团秉承“人至诚业至精”的经营理念,以电源系统产业发展为核心,运用蓄电池系统优势技术,拓展产品功能,拓宽应用领域,主要产品包括特种装备、城轨列车、新能源及通信产业产品。此外,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开展了包括中间产品、网络通讯终端、物流服务等业务。中间产品业务主要包括为家电等终端产品提供部件、模具、包装等相关配套业务;网络通讯终端业务主要为电信运营商、综合服务运营商、各类生态服务公司以及物联网垂直行业服务提供商等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产品主要包括路由器、网关、光猫、机顶盒等宽带网络、物联网系统及终端;物流服务业务主要提供干线运输、仓储、装卸、区域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信息咨询等服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深厚的产品能力
智能电视方面,本集团聚焦“多模态交互、画质”等核心技术,形成了屏幕、芯片、内容、传输等关键环节的全链路8K完整解决方案,先后推出全球首台“超脑”AI大模型电视,全球首台星闪电视、全球首款超两万分区Mini LED ARTIST星箔电视、8K高清和288Hz高刷电视、200英寸巨幕激光影院等。
冰箱(柜)方面,长虹美菱围绕“鲜、薄、窄、嵌”的产品升级思路,坚持推动产品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发布了搭载双蒸发器系统和AI云保湿科技的“无忧嵌PRO”和“全无间PRO”第二代嵌入式冰箱、水分子激活保鲜技术和恒温鲜冻科技的“冻鲜生”系列冰箱及新一代“M鲜生”系列冰箱产品、600L十字及400L两门法式“大窄门”系列十字冰箱。研发了柜口无霜系列冰柜、薄壁减霜抑菌冰柜、-40℃深冷智慧电控冰柜、智慧圆屏显示DTEB系列冰柜、变频大冻力商用大柜、-40℃速冻锁鲜立式风冷柜、商用厨房柜等。
洗衣机方面,长虹美菱在“十分薄”滚筒平台上,发布“如手洗”系列产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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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延续了超薄、大筒径的核心功能优势,同时回归洗衣机本质着力打造洗衣机“净”的心智,奠定长虹美菱洁净如手洗开创者地位,更以三倍力洗净科技、洗涤更洁净和超高标准的技术,彰显洗衣机产品在核心技术领域的硬核实力。波轮方面,以“超强大电机、超高波轮盘、高洗净比”为核心推出大力神系列产品,实现产品洗净能力的行业领先。空调方面,长虹美菱围绕空调变频控制技术、仿真技术和创新技术,研发了室内机直驱4.0技术、绕组测温全自动测试及软件参数自动寻优技术、柜机侧装少电解小型化V2.0等技术。坚持严控产品品质,持续强化核心部件质量管理、整机生产质量管理、关键工序质量管理和关键性能指标管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冰箱压缩机方面,长虹华意开展的电机轻载效率提升、特种高性能塑料研究、全新高效阀组技术应用、内排管能量传递机理等关键技术研究走在行业前列;长虹华意与浙江大学合作设立杭州联合研发中心,开展的变频控制算法、CAN通讯等技术、超高效变频电机性能曲线优化等研究项目处于行业先进水平。2023年,长虹华意重磅发布NUD125FSC高效商用R290变频压缩机,性能行业领先;开展的直流变频、迷你交流变频压缩机、移动直流、涡旋重商压缩机研制项目使得长虹华意产品阵列进一步拓宽,产品竞争优势不断增强。
报告期,本集团M-Fresh BCD-600WQ5S、CHiQ Trcolor laser projector等2个产品获得德国Red Dot Award,Q7A电视、卷轴电视等6个产品设计获得德国Plus XAward,ADDFUN自由屏获得德国IF Design Award。
专利方面,本集团目前拥有有效专利7,466件,2023年本集团申请专利1,247件,相比2022年增加7.60%,2023年本集团新获得授权专利811件。
(二)先进的家电制造及配套体系
本集团拥有从零部件到整机的完整的制造能力,产品质量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在整机制造方面,本集团拥有“5G+工业互联网”智慧工厂,实现了供应链资源有效整合和大规模柔性生产,促进了生产制造效率的有效提升和商业库存周转的合理优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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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拥有完善的品质保证系统,通过了ISO9001、ISO14001等管理体系认证,产品性能可靠。零部件和配件制造方面,基于以电子制造(EMS)为代表的精益制造能力,向集团内、外部的家电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前端零部件、配件的制造与配套加工服务。
(三)高效的数智化综合服务能力
本集团依托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提供数智化综合服务。目前,长虹佳华拥有一支由20年以上经验的管理精英、资深技术专家、青年骨干人才组成的专业管理团队,及由技术、产品、管理专家构成的专业运营团队,确保业务良性快速发展,产品迅速有效覆盖市场;拥有覆盖全国的渠道体系和近万家核心代理商,涉及金融、电信、医疗、教育等二十多个行业,覆盖众多省级单位,通过渠道拓展深耕、渠道粘性提升、渠道核心竞争力提升激发渠道销售能力;具有先进的智能商业平台,强健的信用能力和融资能力,完备的信用保障体系,先进快捷的物流运作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以此而形成的完善而高效率的业务运营平台,为合作伙伴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与众多国内外ICT知名品牌建立长期、稳固合作关系,业务范围涵盖全品类企业级ICT产品及解决方案和消费类产品,形成产品组合能力、行业和技术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及专业营销能力。
(四)完备的营销网络和服务渠道
本集团拥有覆盖国内、海外完备的线上、线下销售网络。国内与多个主流销售渠道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渠道门店数上万家。其中,线上覆盖以京东、天猫、拼多多、抖音、快手等为代表的平台及渠道;线下拥有包含全国连锁、地方连锁、综合卖场、品牌直营店、O2O下沉渠道、前装市场等全国性渠道网络。海外销售网络覆盖全球主要地区,与国际知名的家电品牌商、大型电器连锁渠道合作,渠道客户结构不断优化,终端客户触达能力持续提升。
五、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4年,逆全球化对供应链的冲击仍将持续,地缘政治将带来更多的市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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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美欧通胀拐点显现,降息成为大概率事件,全球货物贸易或将进一步复苏,海外主要经济体消费预计将持续恢复,海外市场仍将是国内企业非常重要的增长点。2024年2月,经合组织(OECD)上调2024年的全球GDP增速至2.9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将2024年全球经济增速预期上调至3.10%,均较去年上一次预测高出0.20个百分点。
2024年家电行业预计将会继续受到国际贸易环境、原材料价格波动、技术创新速度加快等多重挑战的影响,仍然面临存量市场需求增长不足的压力。市场增长方式“换档”,存量换新渐超新房配套需求,或将成为2024年家电市场增长的重要突围点。随着2024年国家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我国家电换新需求或将迎来集中释放。此外,全球冰箱压缩机市场需求总体依然疲软,压缩机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更加突出,价格战预计将进一步加剧。随着5G技术、信息网络、高性能计算、AI技术的高歌猛进,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已经成为企业和机构保持竞争优势、提高效率并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关键策略,ICT产业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十四五”期间,本集团以“科技长虹·产业报国”为行动指南,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理念,坚持“高科技电子制造企业”的定位,坚持创新引领,坚持质量强企,坚持树品牌扩渠道,坚持规范管理,着重围绕“突出主导产业、做强成熟产业、探索前沿产业、剔除过剩产业”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致力于实现“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
智能家电业务方面,坚持“全球经营”和“品牌倍增”双轮驱动,推进产业协同,提升品牌影响力;持续深耕海外主流市场,提升品牌业务占比;不断拓展新兴市场,提高品牌业务渗透率;持续强化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强化产品规划和设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和用户体验,形成差异化竞争力;推动“智改数转”提速攻坚,加快智慧家电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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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化发展。通用设备业务方面,保持冰箱压缩机全球领先地位,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坚持致力于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实现稳定增长。在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方面,将以战略客户为牵引,系统增强研发、制造、质控能力,持续向高端转型。积极把握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机遇,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ICT综合服务业务方面,在保持传统ICT分销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把握万物互联、云应用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化转型趋势,加大技术投入,增强自主创新,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核心能力,持续提升技术服务质量和差异化价值,促进产业做强做宽,拓展云应用、元宇宙、安全等行业新生态,实现向新时代卓越数字智能综合服务商和价值伙伴的战略转型。
特种业务方面,持续巩固航空领域电源装备优势地位提升技术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以“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化、绿色化”为牵引,专注于新能源系统技术研发和创新发展,围绕锂电池、模块电源、应急电源系统、绿色能源产品等细分领域,深入开展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进一步拓展应用市场领域,推动跨越式发展,成为国际知名的电源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三)经营计划
面对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2024年,公司将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战略执行,坚持“管理提效、经营提质、创新引领、稳健发展”的经营方针,提升产品力、制造力、市场力、品牌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聚焦产业升级方向进行突破,打破产业发展长期瓶颈;推动管理优化,创新经营发展机制保障;强化效率提升,提高经营发展加速动能,推动经营质量再上新台阶。
一是家电产业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向套系化、高端化、智慧家居融合方向发展;同时推进质量管理专项工程,狠抓全流程质量管控,为消费者提供质量过硬的产品和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坚持实施“智改数转”,不断提升传统产业智能制造能力,依托长虹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产业赋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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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上下游产业协同,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集群。三是推进品牌振兴专项计划,打造知名品牌矩阵,提升品牌美誉度和知名度。四是持续开展世界一流企业对标提升行动,推动公司从“重规模、重速度”向“重效益、重质量”的发展模式转变,促进企业实现良性稳定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需求下滑风险
本集团以家电产业为代表的主要产业的增长依赖于消费信心的改善,虽然国内宏观政策刺激会有一定的拉动,但家电产业未出现划时代的全面性替代产品,仍处于存量更新的时期,增长潜力有限。同时,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消费者平均收入的减少预计也会抑制消费需求。本集团将积极关注国家家电消费刺激政策的落地进展,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成本竞争力的同时,提前做好产品规划和市场应对,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另外,家电业务与房地产市场密切相关,房地产市场增幅放缓也对市场需求产生一定负面影响,间接影响家电产品的需求。
2、贸易摩擦及地缘政治风险
受地缘政治影响,美欧加大了供应链的“去风险”,全球贸易面临较多的不确定性,预计对本集团业务的全球化产生不利影响。本集团将紧密关注欧美政治和政策变化,提前做好预案,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以减轻有关影响。
3、大宗原材料、核心配件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
本集团开展业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铝材等大宗物资,核心配件包括液晶屏、芯片等。如大宗物资价格大幅波动,将增加本集团成本控制的难度,对本集团的生产经营构成一定压力。本集团将通过集中采购、产品结构优化、精益生产及推进技术和工艺创新等举措来降低主要生产要素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
4、汇率波动造成的风险
本集团进出口业务涉及美元、欧元等外币的汇兑,受欧美降息预期影响,预计汇率将产生较大的波动,对以外币计价的进出口业务产生较大影响。本集团主要采用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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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外汇合约对汇率波动风险进行套期,以降低汇率波动对本集团利润的影响。本年度,本集团将密切关注汇率变化,稳健经营,严控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董事会均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均3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ESG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其工作实施细则履行职责,为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做出应有的贡献。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独立、客观、认真地履行职责。
(一) 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9次会议,所有会议召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所有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 2023年1月9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议案》; 2、《关于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北京长虹佳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产权提级的议案》; 3、《关于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菲律宾子公司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月16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对国美系统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3、《关于对巴制公司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 | 2023年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长虹置业22.86%股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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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 月17日 |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 2023年3月22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下属部分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 2023年4月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 2023年4月24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 7、《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9、《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1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12、《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关于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5、《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6、《关于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 2023年6月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2、《关于东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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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 2023年6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土地、房屋及部分配套设备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 | 2023年8月11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开展教育救助基金项目的议案》; 2、《关于公司开展“七彩长虹”品牌游学活动的议案》; 3、《关于公司购买虹苑剧场及对虹苑剧场内部进行改造提升的议案》; 4、《关于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制造基地工改投资的议案》; 5、《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合规风控管理基本制度>及<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下属部分子公司新增财务资助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 2023年8月23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的议案》;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新增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5、《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6、《关于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 | 2023年9月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议案》; 2、《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 2023年9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控股子公司股份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 | 2023年10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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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会议 |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对国美系统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审议〈四川长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1月6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通 | 2023年12月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涪城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 | 2023年12月13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3、《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2月15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12月29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修订、制定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3、《关于设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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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提议召开三次股东大会,分别为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严格执行和落实了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的全部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名称 |
1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29日 |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对国美系统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8、《关于对巴制公司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 10、《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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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23日 | 1、《关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新增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2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9日 | 1、《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3、《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ESG管理委员会。2023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及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10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13日 | 审阅了《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计划 | 审阅了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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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事项》。 | 及相关事项。 | ||
2023年3月30日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议案》。 | 根据信永中和的工作安排,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同意本次变更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会计师。 | 无 |
2023年4月10日 | 审阅年审注册会计师已出具初步意见的《四川长虹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 | 审阅了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该报表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 | 在信永中和进驻公司审计后,为做好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督促信永中和在商定的时间内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23年3月21日和2023年4月4日向信永中和发出了2次审计督促函,信永中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对沟通内容均进行了回复。 |
2023年4月24日 | 1、审阅《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审阅《公司2022年度审计部工作汇总报告》; | 1、审阅了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认为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认可信永中和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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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5、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6、审阅《四川长虹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 审计意见,同意将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部工作汇总报告,认为该报告反映了公司审计部在保持客观、独立的前提下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加强了公司内控建设,防范了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完善治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3、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是有效的,能够有效防范内部风险,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为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信永中和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总结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阅; 5、鉴于信永中和在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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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审阅了公司未经审计的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认为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议决议供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作决策参考。 | |||
2023年6月7日 | 审议《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 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8月22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的议案》; 2、审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无 |
2023年10月24日 | 1、审议《关于对国美系统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 1、审议通过《关于对国美系统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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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审议〈四川长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11月24日 | 审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长虹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计划及关键审计事项安排》。 |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与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协商,同意公司财务管理部会同信永中和共同制定的《四川长虹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时间安排》及《四川长虹2023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计划阶段》。 | 无 |
2023年12月12日 | 1、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审议通过该两个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2月29日 | 1、审议《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拟聘任财务总监资格审查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年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拟聘任财务总监资格审查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同意公司2024年-2026年年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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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的议案》。 | 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方案。 |
2、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2月8日 | 审议《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 | 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2月14日 | 审议《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 | 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2月29日 | 审议《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的议案》。 | 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4日 | 审议《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 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其作为2022年年度报告的一部分内容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1月2日 | 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 | 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2月14日 | 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4、报告期内ESG管理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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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情况 | |||
2023年4月23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5、报告期内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023年度,公司无需要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因此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公司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及履行职责。
(四)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赵勇先生因年龄原因,于2023年7月10日提交书面辞职函,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ESG管理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马力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于2023年8月25日提交书面辞职函,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马力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马力先生的辞职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未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马力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段恩传先生、侯宗太先生、何龙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曲庆先生、王新先生、颜锦江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设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会议同意选举柳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杨金先生为副董事长;同意选举柳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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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段恩传先生、侯宗太先生、何龙先生、颜锦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选举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曲庆先生、颜锦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颜锦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选举柳江先生、杨金先生、曲庆先生、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曲庆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选举衡国钰先生、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柳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主席,选举杨金先生、何龙先生、曲庆先生、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委员。以上任期均自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上报告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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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四(一)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马力)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度,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马力,男,1973年9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电机系本科、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第二学位)和硕士毕业,美国华盛顿大学奥林商学院博士学位。曾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29日离任。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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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在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马力 | 18 | 1 | 17 | 18 | 0 | 0 | 否 |
作为独立董事,对需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做到了预先审阅、认真审核,并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从个人专业角度积极发表独立意见和建议。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保持密切、充分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于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曾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14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9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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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企业管理专业领域的特长,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2023年度,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年度,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出席业绩说明会、实地走访各子公司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管理、内控建设等多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同时,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或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开展交流与沟通。
2023年第二季度,本人实地走访了公司7家下属子公司,参观了压缩机生产厂、空调产业园、电源工厂及中间产品产业园等生产基地,深入了解了公司战略布局、生产经营、工艺技术、研发投入、成本控制等多方面情况;在调研过程中,对于本人提出的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核心竞争力、产业发展、市场拓展、并购项目等多方面的提问及建议,公司均给予了充分、准确的回复。同时,本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座谈交流会进行了深入沟通及讨论,包括海外业务发展、薪酬与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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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等方面。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有利于本人作出客观独立判断。公司各重大事项均及时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前充分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公司均及时作出反馈,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本人的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进程、审计重点事项、审计结果等进行审议,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提问,广泛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在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审慎地站在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立场对议案进行表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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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开展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依法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前述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对前述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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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前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本人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超过半数委员回避表决,前述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本人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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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力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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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四(二)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曲庆)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度,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曲庆,男,1969年10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毕业,清华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清华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组织行为专业博士。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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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3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曲庆 | 19 | 1 | 18 | 19 | 0 | 0 | 否 |
作为独立董事,对需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做到了预先审阅、认真审核,并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从个人专业角度积极发表独立意见和建议。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保持密切、充分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16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10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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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领导力与组织管理专业领域的特长,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2023年度,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年度,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出席业绩说明会、实地走访各子公司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管理、内控建设等多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同时,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或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开展交流与沟通。
2023年第二季度,本人实地走访了公司6家下属子公司,参观了空调产业园、电源工厂及中间产品产业园等生产基地,深入了解了公司战略布局、生产经营、工艺技术、研发投入、成本控制等多方面情况;在调研过程中,对于本人提出的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核心竞争力、产业发展、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的提问及建议,公司均给予了充分、准确的回复。同时,本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座谈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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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深入沟通及讨论,包括海外业务发展、薪酬与激励、企业文化等方面。
2024年第一季度,本人实地走访了公司2家下属子公司及部分家电卖场,参观了空调工厂、电视工厂等工业园区及电视、空调、冰箱等产品卖场,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充分沟通。在调研子公司时,本人主要就公司产品周期、核心技术、发展瓶颈、海外市场等方面同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细致探讨,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有了更确切具体的了解,同时本人也积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在参观家电卖场时,本人重点关注了品牌展示、产品营销、产品体验、销售及售后等板块,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有利于本人作出客观独立判断。公司各重大事项均及时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前充分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公司均及时作出反馈,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本人的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进程、审计重点事项、审计结果等进行审议,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提问,广泛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在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审慎地站在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立场对议案进行表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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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提高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开展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依法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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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对前述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茆海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前述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前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本人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财务总监的议案》,前述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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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前述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前述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超过半数委员回避表决,前述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本人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前述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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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曲庆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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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四(三)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王新)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度,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王新,男,1983年2月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博士、注册会计师。入选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后备人选、四川省高端会计人才,担任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欧洲会计学会会员、亚洲金融学会会员。曾任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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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3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王新 | 19 | 2 | 17 | 19 | 0 | 0 | 否 |
作为独立董事,对需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做到了预先审阅、认真审核,并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从个人专业角度积极发表独立意见和建议。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保持密切、充分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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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16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10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专业领域的特长,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2023年度,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度,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出席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管理、内控建设等多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同时,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或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开展交流与沟通。
2023年,本人主要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履行了现场办公职责。2024年第一季度,本人实地走访了公司2家下属子公司及部分家电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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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参观了空调工厂、电视工厂等工业园区及电视、空调、冰箱等产品卖场,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充分沟通。在调研子公司时,本人主要就公司财务数据、管理层薪酬、建厂选址、国际业务战略规划、人员外派及外聘、竞争对手等方面同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细致探讨,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发展规划有了更确切具体的了解,同时本人也积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在参观家电卖场时,本人重点关注了品牌展示、产品营销、产品体验、销售及售后等板块,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有利于本人作出客观独立判断。公司各重大事项均及时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前充分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公司均及时作出反馈,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本人的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充分发挥本人作为会计及财务专业人士的优势,对公司提出针对性意见及建议。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进程、审计重点事项、审计结果等进行审议,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本人代表审计委员会向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了2次审计督促函,督促其高质高效地完成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提问,广泛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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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审慎地站在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立场对议案进行表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开展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依法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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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前述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对前述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茆海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前述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前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本人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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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财务总监的议案》,前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前述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前述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超过半数委员回避表决,前述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本人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前述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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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新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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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四(四)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颜锦江)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度,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颜锦江,男,1973年11月生,中共党员。四川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曾任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县委副书记(挂职)、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副教授、南洋理工大学彩虹访问学者、四川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总经理兼国家大学科技园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四川省新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义结川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大川合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瑞博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冕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迈可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并于2023年12月29日起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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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在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的方式亲自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颜锦江 | 1 | 1 | 0 | 1 | 0 | 0 | 否 |
对于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2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企业管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业领域的特长,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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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年度,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于2023年12月29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后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期间现场参加了1次会议,并认真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履行了现场办公职责。2024年第一季度,本人实地走访了公司2家下属子公司及部分家电卖场,参观了空调工厂、电视工厂等工业园区及电视、空调、冰箱等产品卖场,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充分沟通。在调研子公司时,本人主要就公司产品创新、行业及企业文化、专利等方面同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细致探讨,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有了更确切具体的了解,同时本人也积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在参观家电卖场时,本人重点关注了品牌展示、产品营销、产品体验、销售及售后等板块,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本人任职后,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有利于本人作出客观独立判断。公司各相关事项均及时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前充分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公司均及时作出反馈,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本人的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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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在2023年度任期较短,2023年度任期内未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2024年初至报告披露日,在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进程、审计重点事项等进行审议,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因本人在2023年度任期较短,2023年度任期内未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茆海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前述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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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财务总监的议案》,前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前述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前述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颜锦江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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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五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2023年年度工作概述
2023年度,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开展财务检查和质询、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重大决策的形成过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进展情况和经营成果,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发表了监事会意见,起到了知情、审核和法定监督的作用,有效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评价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3年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2023年度,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工会委员会,选举祝海先生、徐敏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开始)。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李云强先生、王佳丽女士、易素琴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为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李云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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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任期为三年。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作为公司监督机构,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对每项议案都进行认真讨论,仔细分析,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9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议案》《关于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北京长虹佳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产权提级的议案》《关于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菲律宾子公司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2、2023年1月16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国美系统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关于对巴制公司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3、2023年4月3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5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4、2023年4月25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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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5、2023年6月7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东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6、2023年8月23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半年报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新增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7、2023年9月7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8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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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3年9月26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控股子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9、2023年10月23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10、2023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对国美系统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议〈四川长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11、2023年11月6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12、2023年12月13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13、2023年12月15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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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14、2023年12月29日在本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未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行为。
2、公司董事会履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3、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体系,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根据经营管理要求,2023年公司各部门修订制度共80个,其中党委、董事会相关制度4个,核心管理类制度3个,财务管理类制度39个,采购、供应链管理类制度18个,人力资源类制度4个,安全环保类制度3个,其他综合类制度9个。通过相关制度的修订与执行,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内部管理能力,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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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了组织的管理效能。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证监会关于信息披露编报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通过认真审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如实编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虚假的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并按照内控基本规范要求持续改进。
(3)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切实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4)2023年,未发现有违反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4、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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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依法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进行了检查,并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审议财务工作报告时,认真听取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向财务负责人或其他财务人员进行质询。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是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的,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23年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合法,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收购和出售资产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及所涉事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内容及结论无异议。
五、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证券法》《公司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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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重点监督公司合规管理、信息披露和风险管控落实情况,通过公司监事会、纪检、审计、合规风控、财务五位一体协同监督体系形成高效协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以上报告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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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六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董事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主要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财务会计报表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长虹2023年年度报告》及《四川长虹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报告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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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七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974.56亿元,同比增加约5.3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约963.52亿元,同比增加约5.87%,净利润约17.98亿元,同比增长约58.5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88亿元,同比增长约46.98%。营业收入增加,归母净利润增加主要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持续推动主要产品竞争优势与整体经营质效的稳步提升,在受部分客户影响对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减值的情况下,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仍实现了同比增长。其中家电业务、通用设备制造业务积极把握海运费及大宗材料价格下降等有利因素,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深入推进业务转型,通过抢抓订单、产品线协同、精细化管理、效率提升和增收降本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非经常性损益增长的主要原因为被投资企业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贺军先生、涂晓峰先生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关综合情况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一)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实际完成约974.56亿元,同比增加约5.38%。
(二)2023年度公司营业成本实际发生约862.06亿元,同比增加约5.47%。
(三)2023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支出约6.07亿元,同比增加约6.50%。
(四)2023年度公司销售费用支出约42.72亿元,同比增加约10.29%。主要是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五)2023年度公司管理费用支出约18.15亿元,同比增加约4.13%。
(六)2023年度公司研发费用支出约22.13亿元,同比减少约3.88%。
(七)2023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净支出约1.35亿元,同比减少约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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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23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发生约5.90亿元,同比增加约59.28%,主要系本年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发生约4.37亿元,同比减少约36.46%,主要系上年存在国美、巴制单项计提坏账所致。
(九)2023年度公司投资收益约0.92亿元,同比减少约2.60%,主要系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十)2023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2.71亿元,同比增加约17,972.10%,主要系本年被投资公司华丰科技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十一)2023年度公司其他收益约4.83亿元,同比增加约17.57%,主要系本年增值税加计政策影响所致。
(十二)2023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约-0.02亿元,同比减少约104.00%,主要系上年为处置收益影响。
(十三)2023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约0.52亿元,同比减少约22.94%。
(十四)2023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约0.38亿元,同比减少约72.38%,主要系上年诉讼预计负债计提所致。
(十五)2023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约2.41亿元,同比减少约23.07%,主要系本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十六)2023年度公司税后净利润实现约17.9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约58.5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8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约46.98%。
二、资产负债情况
(一)2023年末资产总额约为944.00亿元,比上年末数增长约10.36%。其中:
流动资产约705.77亿元,比上年末数增长约14.56%,约占总资产的74.76%;长期股权投资约41.43亿元,比上年末数增加约5.46%,约占总资产的4.39%;固定资产72.89亿元,比上年末数减少约4.65%,约占总资产的7.72%;无形资产42.24亿元,比上年末数减少约3.39%,约占总资产的4.47%。
(二)2023年末总负债约为703.40亿元,比上年末数增长约12.18%。其中: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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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负债约651.54亿元,比上年末数增加约9.78%,约占负债总额的92.63%;非流动负债约51.86亿元,比上年末数增加约54.69%,约占负债总额的7.37%。
根据以上数据,对公司有关财务指标分析如下:
1.资产结构分析
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为74.51%,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为73.30%,同比增加1.21个百分点。
2.期末偿债能力分析
2023年末流动比率为1.08,速动比率为0.76,2022年末流动比率为1.04,速动比率为0.70。
3.盈利能力分析
2023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1265%,同比增加
1.6336个百分点(2022年为3.4929%);基本每股收益0.1490元(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0.1014元)。
三、现金流量状况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28.55亿元,与2022年比较减少约13.36%;主要是收入规模及结算变化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
7.47亿元,与2022年比较增加约116.04%,主要系本年收回投资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约为24.69亿元,与2022年比较增加约173.02%,主要系本年受限资金变化所致。
四、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详见文件之十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
以上报告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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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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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八
四川长虹股东回报规划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分配利润;每年按照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实行持续、稳定、透明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3.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致力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回报和长期增值,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及优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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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形式。在符合相关条件,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取以现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1.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抵御风险以及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的货币资金满足现金分红的需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长期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前述重大长期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不包含理财产品、衍生品等短期金融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同时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单一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少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但不应超过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孰低原则)。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规模和净利润增长速度与股本扩张规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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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本扩张对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指标的摊薄在合理范围内,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与变更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公司至少每三年对已实施的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以及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的,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调整或变更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应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调整或变更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附则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以上规划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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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九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亏损58,571.7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926.91万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770.16万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62,791.48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四川长虹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亏损以及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较低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4-021号)。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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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
具体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规定,为了提高投资者回报,现提请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同时满足《公司章程》及《四川长虹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4-021号)。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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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十一
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公开招标及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按照公开招标价格确定。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4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现将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向股东大会汇报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先生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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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巧梅,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元良,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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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注册会计师2:赵兴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赵丽,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及资信状况,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本公司(含境内非上市/公众子孙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67.53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35万元,相关业务及差旅费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4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自2009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8年。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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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达《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程跟进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并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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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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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末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及转销等减少公司利润总额合计77,601.43万元,预计负债减少利润总额合计7,614.40万元。现将相关事宜向股东大会汇报如下:
一、本年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本年计提相应的信用损失合计48,377.82万元,转回4,702.89万元,影响利润总额合计43,674.93万元,其中,2023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24,725.20万元;2023年10-12月信用减值损失18,949.7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计提及转回、转销情况 | 年末余额 | |||
计入当期损益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计提 | 转回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48,024.16 | 36,072.31 | 2,065.42 | 1,176.55 | -541.31 | 180,313.19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380.06 | 904.07 | - | - | - | 1,284.13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2,299.64 | 4,226.65 | 2,637.47 | 211.66 | 43.83 | 13,720.99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 1,657.69 | 7,174.79 | - | - | 1,799.79 | 10,632.27 |
小计 | 162,361.55 | 48,377.82 | 4,702.89 | 1,388.21 | 1,302.31 | 205,950.58 |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本年计提相应的资产损失合计59,019.32万元,另存货销售转销准备25,092.82万元,影响利润总额合计33,926.50万元。其中,2023年1-9月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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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损失21,093.17万元;2023年10-12月资产减值损失37,926.1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计提及转销、转出情况 | 年末余额 | ||
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转出 | ||||
计提 | 转销 | ||||
存货跌价准备 | 54,214.11 | 47,069.91 | 25,092.82 | - | 76,191.20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706.96 | -519.13 | - | 82.40 | 105.43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0,493.47 | 5,152.15 | - | 2,238.05 | 13,407.57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 | 101.71 | - | -132.10 | 233.81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21,514.49 | 6,141.46 | - | 3,915.56 | 23,740.39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 735.22 | - | - | 735.22 | - |
商誉减值准备 | 20,069.26 | 961.91 | - | 5,691.46 | 15,339.71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846.94 | - | - | - | 846.94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1,799.79 | 111.31 | - | 1,799.79 | 111.31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7.69 | - | - | - | 7.69 |
小计 | 110,387.93 | 59,019.32 | 25,092.82 | 14,330.38 | 129,984.05 |
二、本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及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及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分类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的金融机构信用类应收票据(含已承兑信用证)、关联方款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和重大影响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备用金、投资借款、保证金、政府补助款项(含拆解补贴);合同资产;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即长期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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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之外的,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已不能合理反映其预期信用损失,则单项测算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产生现金流量短缺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8,377.82万元,转回4,702.89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规模及账龄变化计提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公安项目单项计提等。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及说明
①存货跌价: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存货计提跌价损失47,069.91万元,销售转销准备25,092.82万元。
②合同资产减值: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519.13万元,其他减少82.40万元,系本期实际核销金额。
③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商誉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共计提减值损失12,468.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计提5,152.15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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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计提3,098.27万元,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计提1,139.31万元,四川长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计提469.04万元,母公司计提324.94万元,其他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本期计提合计120.59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计提101.71万元,系母公司计提
101.71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6,141.46万元,主要系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计提1,820.01万元、长虹华意计提1,014.27万元、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计提770.73万元、母公司计提2,460.65万元;商誉减值961.91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计提961.91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111.31万元,主要系下属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计提减值95.98万元。本期长期股权投资及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
三、本年确认预计负债情况
(一)未决诉讼预计负债情况
本年末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余额13,366.60万元,主要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债务诉讼等事项,根据案件判决结果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测算了相关预计负债,损益在营业外支出及相关费用中反映,预计负债本年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了502.88万元。
(二)产品质量保修及专利费等预计负债情况
本年末产品保修及专利费预计负债余额48,951.74万元,产品质量保修为已销售产品在产品保修期间预计可能发生的产品保修费用,专利费主要为公司根据出口销售情况及与国家专利局就专利费用的谈判情况而预计的专利权费,该类费用根据结算情况及年末实际情况预计,本年期末余额较上年度增加8,117.28万元。
四、本年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及转销等,减少公司利润总额合计77,601.43万元;预计负债影响利润总额合计7,614.40万元,其中未决诉讼增加利润总额502.88万元,产品质量保修及专利费减少利润总额8,117.28万元。以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均已在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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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35,934.63万元,预计负债余额为62,318.34万元。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
本议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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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十三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外币资产和负债情况,为有效防控外汇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包括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下同)拟开展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2.33亿美元,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现将相关事宜向股东大会汇报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及采购业务,为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和短期、中长期外币借款形成的外汇风险(包括汇率和利率),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远期外汇交易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根据市场汇率变动情况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拟紧密结合日常经营业务外币结算需求,选择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主要为远期结售汇)进行风险对冲。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方式和品种
为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公司按照现行外汇风险管理策略要求拟开展如下远期外汇交易产品:
1.普通远期: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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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或者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2.普通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3.简单期权: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不含单卖期权),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公司同时操作买入和卖出期权,买入买/卖外汇的权利,卖出买/卖外汇的权利,将价格锁定在一定区间,该区间不超100BP。
(三)交易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2.33亿美元,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按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四)交易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不允许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五)远期外汇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的期限均在3年以内(含3年)。
2.交易对手:银行。
3.流动性安排:基于公司的进出口收付汇及债务的合理估计,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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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性交易,但远期外汇资金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对于单边的远期结汇或者购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外币/人民币汇率大于或者小于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形成损益。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相关款项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不可撤销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4.银行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倒闭,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5.操作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能因经办人员操作不当产生相关风险。
6.法律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银行签订的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取得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授权。
2.公司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外汇资金管理要求,同时设立外汇管理专员,制定了公司自有业务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
(1)被套期项目:基于业务产生的外汇敞口及时锁定,外汇敞口包括账面资产、账面负债和不可撤销订单,其中,不可撤销订单指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尚未确认,是指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外汇敞口锁定时间及比例:外汇敞口产生后7个可交易日内完成锁定;每月末外汇敞口锁定比例控制在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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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套期工具:只允许操作普通远期、普通掉期和简单期权(期权不包括单卖期权)。
(4)公司海外业务由于经营亏损,预期内无现金流可匹配的外汇往来风险敞口不锁定,通过后续增量利润及债转股或增资等方式从根本上消除外汇敞口。
3.公司每笔外汇交易,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授权手册》,采用逐级审批的流程,可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保证公司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安全性。
5.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尽量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以防范和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建立了外汇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外汇策略,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了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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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