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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5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钱晓枫先生、独立董事郑诗礼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钱晓枫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要求,因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接近六年上限,结合个人本职工作原因,郑诗礼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职务。辞职后,钱晓枫先生、郑诗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钱晓枫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郑诗礼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郑诗礼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晓枫先生、郑诗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钱晓枫先生、郑诗礼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钱晓枫先生、郑诗礼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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