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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根据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碳业”)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22年4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分拆相关事宜。
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和其他相关议案。
2022年6月30日,宝武碳业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16号)。
2023年8月24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67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为: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述分拆及其进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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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基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因素考虑,为统筹安排宝武碳业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宝武碳业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
四、与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