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科前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5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5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叶长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06,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3年9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叶长发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876,5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8%,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661,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876,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48%,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本次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叶长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叶长发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7,506,1415.90%IPO前取得:27,506,14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监事叶长发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叶长发不超过:6,876,535股不超过:1.48%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661,68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876,535股2024/7/8~2024/10/7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叶长发先生承诺:

1、关于股份流通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4)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