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6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福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6月13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5.78元/股调整为
15.43元/股。本次调整符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各项行权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行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行权的220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22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314.0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