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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润: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4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监管问询函》(鲁证监函〔2024〕2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及郭昌玮:

2023年8月9日,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中润)公告《重大资产置换实施情况报告书》,披露截至报告书出具日,置出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交易对手方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维钛业),置入资产新金国际有限公司已成为*ST中润控股子公司。2023年8月11日,马维钛业股东由严高明等自然人及机构变更为山东瑞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石物业)。

经查,马维钛业股权变更协议签署时,*ST中润重大资产置换尚未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我局对此高度关注,请你们自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一、马维钛业股东变更的交易安排、资金支付安排、参与人员、谈判过程及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与*ST中润重大资产置换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

二、结合交易背景、资金支付安排、人员身份,说明瑞石物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与*ST中润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说明重大资产置换交易是否存在定价显失公允、不当利益输送等损害上市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请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重组评估机构对上述事项三发表明确意见。请*ST中润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相关方于2024年6月25日前书面回复我局并披露,同时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

针对上述问询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按照问询内容及要求,认真核实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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