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0.3524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7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2.85万股(含A类激励计划首次授予50万股,B类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2.8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74%;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22.15万股(含A类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12.5万股,B类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9.6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3%,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26%。
(3)授予价格(调整后):A类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A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01.64元/股,B类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B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1.16元/股。
(4)授予人数:A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50人,B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406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对于A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对于A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于2021年授予,则各批次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于2022年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对于B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对于B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于2021年授予,则各批次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于2022年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包括A类限制性股票和B类限制性股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参与A类限制性股票的对象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5年,参与B类限制性股票的对象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对于A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2023年度 |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5%、82%及146% |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 2024-2025年度 |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及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7%、284%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对于B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 2022年度 |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2% |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 2023年度 |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46% |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 | 2024年度 |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7%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对应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8)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 甲 | 乙 | 丙 | 丁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75% | 50% | 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3)2021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肖岳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0)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2023年12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50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91,357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1)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 类别 | 授予价格 (调整后) | 授予数量 (万股)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本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2021年4月26日 | A类限制性股票 | 201.64元/股 | 50 | 34 | 12.50 |
2021年4月26日 | B类限制性股票 | 181.16元/股 | 42.85 | 302 | 9.65 |
注:上述B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302人(包含A类限制性股票中的34人)。
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 类别 | 授予价格 (调整后) | 授予数量(万股)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本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2022年4月12日 | A类限制性股票 | 201.64元/股 | 12.50 | 26 | 0 |
2022年4月12日 | B类限制性股票 | 181.16元/股 | 9.65 | 131 | 0 |
注:上述B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131人(包含A类限制性股票中的8人)。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归属情况
本次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和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此前A类限制性股票未有归属情况,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期 | 归属日期 | 授予价格(调整后) | 归属数量(股) | 归属人数 |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 2023年6月20日 | 181.16 元/股 | 181,051 | 348 |
2023年12月13日 | 181.16 元/股 | 10,306 | 2 |
合计
合计 | / | / | 191,357 | 350 |
上述已归属股票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2023年12月1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向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以人民币201.64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A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6.9575万股,向符合条件的321名激励对象以人民币181.16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B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3.3949万股,并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1)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A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26日,因此首次授予的A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5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若于2022年授予,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4月12日,因此预留部分授予的A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A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26日,因此首次授予的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5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4月12日;因此B类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B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和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的50名激励对象(剔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重复人员,以下简称“剔除重复”)中,除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他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该项归属条件。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的350名激励对象(剔除重复)中,除2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他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该项归属条件。 |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的50名激励对象(剔除重复)中,除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他激励对象均符合左述任职期限要求。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B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类限制性股票的350名激励对象(剔除重复)中,除2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他激励对象均符合左述任职期限要求。 | |||||||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A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度,对应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5%、82%及146%; 本激励计划B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度,对应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46%。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对应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479,436,312.40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28,687,880.94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216,017,969.28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650,211,802.94元,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72.85%、153.63%及244.20%。 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的50名激励对象(剔除重复)中,除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5%,1名激励对象因工身故,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 |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属条件,剩余3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的350名激励对象(剔除重复)中,除2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4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第二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5%,1名激励对象因工身故,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属条件,剩余31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第二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以人民币201.64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A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6.9575万股,向符合条件的321名激励对象以人民币
181.16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B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3.3949万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A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类别 | 授予日 | 本次归属数量 (万股) | 本次归属人数 | 授予价格 (调整后) |
首次授予 | 2021年4月26日 | 21.6200 | 29 | 201.64元/股 |
预留部分授予 | 2022年4月12日 | 5.3375 | 23 | 201.64元/股 |
注:剔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重复人员,本次A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人员为43人。
(二)本激励计划B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类别 | 授予日 | 本次归属数量 (万股) | 本次归属人数 | 授予价格 (调整后) |
首次授予 | 2021年4月26日 | 10.9780 | 237 | 181.16元/股 |
预留部分授予 | 2022年4月12日 | 2.4169 | 108 | 181.16元/股 |
注:剔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重复人员,本次B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人员为321人。
本激励计划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可归属A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可归属B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 |||||||
1 | 成正辉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5.46 | 0.74 | 1.80 | 0.56 | 43.19% |
2 | 徐轶青 | 副总经理 | 7.85 | 0.74 | 3.00 | 0.56 | 45.28% |
3 | 戴振华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4.69 | 0.44 | 1.80 | 0.33 | 45.34% |
4 | 韩永贵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83 | 0.29 | 1.05 | 0.22 | 44.86% |
5 | Yuchen Qiu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3.04 | 0.26 | 1.20 | 0.19 | 45.77% |
6 | 刘芳远 | 副总经理 | 3.64 | 0.30 | 0.73 | 0.22 | 26.02% |
7 | 王卫 | 副总经理 | 3.84 | 0.26 | 1.60 | 0.19 | 46.65% |
8 | 张勇 | 核心技术人员 | 3.74 | 0.26 | 1.55 | 0.19 | 46.56% |
小计 | 35.10 | 3.28 | 12.73 | 2.46 | 43.26%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1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79.89 | 15.85 | 14.23 | 10.93 | 31.50% | |
小计 | 79.89 | 15.85 | 14.23 | 10.93 | 31.50% | ||
总计 | 115.00 | 19.14 | 26.96 | 13.39 | 35.09% |
注:1、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2、“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本激励计划A类限制性股票与B类限制性股票合计授予数量。3、“可归属A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与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合计可归属数量。4、“可归属B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与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合计可归属数量。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的43名激励对象与B类限制性股票的32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二)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成正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灵先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73,55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72%。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戴振华先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8,69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8%。
除上述减持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成正辉先生和戴振华先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与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为其办理前述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