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30.71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30.53元/股
? 华体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6月20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3574 | 华体转债 | 可转债转股复牌 | 2024/6/19 | 2024/6/20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了20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880.00万元。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华体转债”,转债代码:
113574)。“华体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转股的起止日期:2020年10月9日至2026年3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华体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7.72元/股,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30.71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华体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因此,“华体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公式中“派送现金股利:P1=P0-D”进行计算,调整前转股价P0为
30.71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为0.18元,因此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P1为30.53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0日起生效,“华体转债”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期间停止转股,2024年6月20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