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铁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调整事项。
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3名激励对象因主动放弃而被公司取消获授限制性股票资格外,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13日为授予日,向132名激励对象授予557万股限制性股票。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