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申报债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原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提供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已向银河集团管理人北京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申报债权。2017年6月14日,公司与福建爱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爱特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北京国华汇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汇银”)100%股权转让给福建爱特点,股权转让款2,500万元,指定收款方为杭州择树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杭州择树”),福建爱特点于2017年6月19日将股权转让款2,500万元汇入杭州择树账户。经公司进一步核查,杭州择树于2017年6月19日将2,500万元股权转让款转到银河集团名下账户,由此形成银河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2,500万元,目前银河集团尚未归还该笔款项。对于新增的2,500万元资金占用,公司依法向银河集团管理人申报了2,981.61万元债权(含利息)。2024年6月11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送达的关于上述新增资金占用所申报债权的《债权审核情况说明》,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收到的《债权审核情况说明》显示,本次以公司为主体申报的2,981.61万元债权,管理人以公司未提供款项性质证明材料且管理人至今未接收到银河集团的账务账册,暂时无法核实2,500万元转账前因后果及性质为由,对该笔债权暂缓确认。
公司向银河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金额共计84,227.34万元,其中以公司为主体申报80,730.42万元债权,以公司下属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为主
体申报3,496.92万元债权,目前管理人共审核确认28,915.57万元债权。债权申报总体情况如下:
申报主体 | 审核情况 | 金额(万元) | 审核理由 |
公司本部 | 审核确认 | 28,915.57 | \ |
暂缓债权 | 5,465.84 | 未实际进行代偿 | |
2,981.61 | 未能提供款项性质证明 | ||
不予确认债权 | 14,460.77 | 主债权人已进行申报 | |
6,034.25 | 债权过了申请执行时效 | ||
19,526.06 |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 | ||
3,346.32 | 无法证明借贷关系等 | ||
小计 | 80,730.42 | \ | |
子公司北海银河 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不予确认债权 | 3,496.92 | 管理人认为公司在“破易云”平台提交的部分债权申报材料未盖章或印章模糊、无法辨认,其余证据无法认定该笔担保债务与银河集团有直接关联,公司除了在“破易云”平台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外,又在规定时间内将债权申报材料纸质文件带至管理人指定现场进行申报,但管理人仅按公司在破易云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债权审核”,对该笔债权不予确认。 |
合计 | 84,227.34 |
二、拟采取的措施
对于上述因未实际进行代偿的暂缓债权,若发生代偿公司将及时向管理人沟通并申报债权;对于上述未能提供款项性质证明的暂缓债权,公司将积极与管理人沟通,采取各种措施收集、补充证明材料,争取尽快获得管理人的确认;对于上述不予确认的部分债权,公司已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管理人的认定仅为初步情况审定,债权金额等具体结果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向原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及相关方进行追偿,以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