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2024年6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的要求,依照公司现阶段实际治理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取消副董事长职位,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不超过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不超过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以上条款,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