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玉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玉敏、赵亦希、周亮亮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