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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关于代为培育事项的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关于代为培育事项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6月11日,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粉冶中心”)发来的《关于代为培育事项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背景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和兴湘资本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粉冶中心及湖南兴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湘资本”)签署《代为培育协议》,由粉冶中心和兴湘资本新设的公司湖南炜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炜铂科技”)作为实施主体按照市场原则为公司代为培育符合公司需要的,但暂不适合公司实施的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部分核心部件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项目(主要包括飞机铝合金轮毂部分组件、高性能低成本碳盘和控制系统部分附件)的培育。

二、承诺内容

1、根据粉冶中心、兴湘资本与博云新材于2024年6月签署的《代为培育协议》,粉冶中心、兴湘资本将代为培育“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部分核心部件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项目”,实施主体为炜铂科技,粉冶中心将严格履行《代为培育协议》的相关约定。

2、【2029】年【12】月【31】日前,若炜铂科技满足注入博云新材的条件,粉冶中心将持有的炜铂科技股权注入博云新材;若不满足注入博云新材的条件,粉冶中心将在培育期限到期后终止相关培育工作并尽快对炜铂科技进行清算注销。

3、上述工作未完成前,若炜铂科技生产与博云新材存在潜在竞争的产品均由博云新材统一对外进行销售。完成上述工作后,粉冶中心及下属子公司将不再从事与博云新材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三、备查文件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代为培育事项的承诺》。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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