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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关于增加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2024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由200亿元增加至300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风险提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低、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但不排除受到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出现一定的波动性,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00亿元。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2024年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提高至30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新增委托理财额度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谋求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将2024年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提高至30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资金管理部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且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权益类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应为低风险、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低、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但不排除受到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出现一定的波动性,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日常管理与报告程序、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将采取如下风控措施:

1、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将审查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谨慎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资金管理部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分管财经副总裁审批。

2、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该等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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