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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9人变更为117人(其中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30人不变,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90人变更为88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735.64万股调整为730.29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4.4966万股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351.1434万股调整为345.7934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1.74万股调整为87.09万股。
?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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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廖振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3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9人变更为117人(其中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30人不变,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90人变更为88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735.64万股调整为730.29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4.4966万股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351.1434万股调整为345.7934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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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1.74万股调整为87.09万股。同日,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2024年6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6.63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7名激励对象授予730.29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30人,共授予384.4966万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88人,共授予345.7934万股。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而取消激励资格。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9人变更为117人(其中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30人不变,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90人变更为88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735.64万股调整为730.29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4.4966万股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351.1434万股调整为345.7934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1.74万股调整为87.09万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一)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吴明建 | 中国 | 董事兼总经理 | 35.00 | 4.28% | 0.06% |
尹珊 | 中国 | 董事兼财务总监 | 22.00 | 2.69% | 0.04% |
杨慧 | 中国 | 董事兼生产总监(试剂) | 15.17 | 1.86% | 0.02% |
龙腾镶 | 中国 | 研发总监(试剂) | 19.83 | 2.43%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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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王卫佳 | 中国 | 研发总监(仪器) | 19.83 | 2.43% | 0.03% |
史炜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兼战略投资总监 | 22.00 | 2.69% | 0.04% |
汪震 | 中国 | 生产总监(仪器) | 14.00 | 1.71% | 0.02% |
核心骨干人员(23人) | 236.6666 | 28.95% | 0.39% | ||
合计 | 384.4966 | 47.04% | 0.63%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注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唐彬 | 中国 | 高级经理 | 4.67 | 0.57% | 0.01% |
赵雨航
赵雨航 | 中国 | 总监 | 7.4 | 0.91% | 0.01% |
核心骨干人员(86人) | 333.7234 | 40.83% | 0.54% | ||
预留部分 | 87.09 | 10.65% | 0.14% | ||
合计 | 432.8834 | 52.96% | 0.7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注2:上述激励对象中,唐彬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公司董事长唐勇先生之弟、赵雨航先生系唐勇先生之女婿,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本次调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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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此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中关于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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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所涉相关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