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现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更新、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2024年6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