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管控能力,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以及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作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筹融资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修订和制定了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本次修订的制度有:《投资管理制度》《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规范》,本次制定的制度有《筹融资管理制度》《反舞弊制度》,其中《投资管理制度》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6月 28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古汉中药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