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收到贵部的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36号《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我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现就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1.2023年4月25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因你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4月24日,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1)请说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到期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具体金额、到期时间、还款计划等,进一步说明破产重整执行完毕后公司偿债能力是否得到实质性改善。
回复:
公司现有负债之后清偿的资金来源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①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
②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重整过程中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以及股票账户的现金和股票。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到期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具体金额、到期时间、还款计划表详见下表:
1、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
单位:万元
客商名称 | 截至2024.4.30 账面余额 | 到期时间 | 还款计划 | 欠款形成原因以及尚未达到付款条件的说明 | 是否因债务逾期存在诉讼或仲裁情形 |
江南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4,208.23 | 2023.12.31 | 确定欠款金额后偿还 | 欠款为业绩补偿款,具体金额需要公司对江南信安业绩完成审计后协商具体付款事宜,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业绩补偿款中约定,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 否 |
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650.00 | 2024.1.18 | 2024年内清偿 | 重整期间发生的咨询费用 | 否 |
池燕明 | 2,192.00 | 2022.6.30 | 公司在与对方协商还款方案,待方案确认后,将分批分期支付 | 此项负债为公司因资金紧张,从公司原大股东处借入的现金以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足 | 否 |
王玉兰 | 1,623.91 | 2017.12.31 | 公司在与对方协商还款方案,待方案确认后,将分批分期支付 | 此项负债为公司因资金紧张借入的现金,以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足 | 否 |
豆语星辰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238.87 | 2024年 | 2024年内清偿 | 供应商欠款,按月或按季度结算,截至目前债务未到期 | 否 |
**税务局 | 1,158.24 | 不适用 | 预计未来几年内逐步偿还 | 2021年中文未来未缴纳所得税形成的滞纳金,目前本金已偿还 | 否 |
赵雷 | 923.00 | 2024年 | 还款时间尚未最终确认,需要双方进一步协商 | 此负债为康邦科技收购新疆瑞特威后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 否 |
刘玉君 | 839.09 | 2024年 | 还款时间尚未最终确认,需要双方进一步协商 | 此负债为康邦科技收购新疆瑞特威后尚未 | 否 |
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 |||||
张家口智投云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16.28 | 2021年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此负债为公司在张家口PPP项目中产生的采购款 | 是 |
扶绥浩友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4.00 | 2020年 | 公司在与对方协商还款方案,待方案确认后,将分批分期支付 | 股权转让款 | 否 |
深圳绘景致远传媒有限公司 | 498.71 | 2024年 | 2024年内清偿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北京抖微快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485.13 | 2024年 | 2024年内清偿 | 应付采购款 | 否 |
临汾市京师智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477.11 | 2024年 | 2024年内清偿 | 应付采购款 | 否 |
鄢陵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430.00 | 2024年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应付采购款 | 是 |
北京信科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99.26 | 2024年 | 2024年内清偿 | 公司大厦物业费 | 否 |
青岛金网智杨科技有限公司 | 368.41 | 2021年、2024年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应付采购款 | 否 |
新疆听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58.41 | 2021年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北京明月千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57.24 | 2024年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应付采购款 | 否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锦鸿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335.64 | 2024年 | 2024年内清偿 | 应付采购款 | 否 |
金岭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307.93 | 2024年 | 2024年内清偿 | 应付采购款 | 否 |
杭州立思辰安科科技有限公司 | 299.00 | 2024年 | 正在与对方协商付款计划,预计未来一到两年结清 | 应付采购款 | 否 |
郑州东华诚信软件有限公司 | 294.65 | 2021年 | 公司正在与对方协商还款方案,预计2024年内清偿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北京纵横百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87.69 | 2024年 | 2024年内清偿 | 应付采购款 | 否 |
河北胜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72.36 | 2024年 | 2024年内清偿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69.01 | 2018年 | 公司与对方有涉诉事宜,待法院判决后再执行 | 公司大厦租赁押金 | 是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261.58 | 2018年 | 2024年内清偿 | 子公司银行贷款 | 是 |
寓乐湾(武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38.23 | 2024年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北京京科鹏飞科贸有限公司 | 227.68 | 2024年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北京场圈科技有限公司 | 226.66 | 2024年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北京沃尔卡普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223.85 | 2022年 | 公司正在与对方协商还款方案 | 应付采购款 | 否 |
交通银行幸福路支行 | 200.00 | 2024年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宁夏立思辰银山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 186.25 | 2024年 | 公司正在与对方协商还款方案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宁波市利宏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71.01 | 2020年 | 公司正在与对方协商还款方案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北京立思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 | 2020年 | 2024年内清偿 | 应付采购款 | 否 |
泰安东华合创软件有限公司 | 147.83 | 2015年 | 公司正在与对方协商还款方案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46.73 | 2018年 | 公司正在与对方协商还款方案 | 与子公司的往来款 | 否 |
湖州博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40.92 | 2024年 | 收到甲方技术服务费后即时付款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北京嘉名扬投资有限公司 | 131.14 | 2024年 | 2024年清偿 | 公司建造大厦的保证金 | 否 |
天津微迪加科技有限公司 | 127.07 | 2024年 | 2024年内清偿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北京源美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122.91 | 2019年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应付采购款 | 否 |
东华合创软件有限公司 | 119.01 | 2020年 | 2024年内清偿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北京柯印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3.60 | 2024年 | 2024年内清偿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北京古文方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00.72 | 2024年 | 2024年内清偿 | 应付采购款 | 否 |
刘利华 | 100.50 | 2025年 | 根据合同偿还 | 应付采购款 | 否 |
龙强 | 100.22 | 2025年 | 与对方有诉讼,待判决后再确认是否需要支付 | 对方提出应支付的房租,遵循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作为预计负债 | 是 |
其他 | 8,188.34 | 2022年 | 按协议约定,到期后陆续支付 | 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应付采购款项 | |
合计 | 32,718.42 |
2、未来还款方式主要为重整过程中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以及股票账户的现金和股票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客商名称 | 截至2024.4.30账面余额 | 到期时间 | 还款计划 | 欠款形成原因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1,814.39 | 2024年 | 达到支付条件后由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支付 | 应支付的重整服务费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共益债务 |
**分行 | 1,141.66 | 2024年 | 此应付款项在公司重整中已按重整方案预留对应的股票,对方尚未领取 | 以前年度发生的用于日常经营的金融机构贷款 |
北京天仕博科技有限公司 | 1,016.87 | 2024年 | 此应付款项在公司重整中已按重整方案预留对应的股票,对方尚未领取 | 历史期发生的采购款,该笔款项处于诉讼阶段,具体金额未确定 |
宁波铭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972.20 | 2024年 | 此应付款项在公司重整中已按重整方案预留对应的股票,对方尚未领取 | 向该公司借款用于发放员工工资,目前处于诉讼阶段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527.02 | 2024年 | 此应付款项在公司重整中已按重整方案预 | 以前年度发生的用于日常经 |
留对应的股票,对方尚未领取 | 营的金融机构贷款 | |||
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26.00 | 2024年 | 此应付款项在公司重整中已按重整方案预留对应的股票,对方尚未领取 | 历史期发生的采购款 |
合计 | 5,598.14 |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总债务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剩余未偿还的负债总额为38,316.56万元,其中需要现金偿还的负债金额为32,718.42万元;剩余部分负债金额为5,598.14万元,该部分负债已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方案进行了债权审核,并且已通过管理人账户预留了对应价值的股票,完成对于上述债权人的股票划转后将完全消除对应债务的不确定性。需要现金偿还的32,718.42万元负债中已逾期债务金额为22,526.16万元;其余未逾期的债务为10,192.26万元,主要包括应付重整投资人咨询费用、应交税费、应付供应商采购款项等。
公司预计未来可自由支配现金情况如下:
公司4月按期收到任兴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现金2,000万元,预计后续还会收到其他已到期的应收款项金额大约2.42亿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 应收金额 |
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8,207.09 |
鄢陵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5,043.39 |
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 10,971.36 |
另外,公司预计2024年逐渐恢复自身在金融机构的征信状态,并使用自有资产进行融资,计划融资约2亿元左右。融资计划主要为以公司资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用于融资的资产价值远高于计划融资金额,故公司融资计划可行性较强。融资计划预计于2024年完成。
综上所述,截至回函日,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欠款总额32,718.42万元,已逾期22,526.16万元,其余尚未逾期款项10,192.26万元。公司截至回函日,可自由支配的现金9,512万元,包括银行存款4,607万元、商业承兑汇票4,905万元等,可用于偿还上述债务的资金有9,512万元。计划融资20,000万元,可用于偿还上述债务的资金有20,000万元。另外,预计可收回应收账款现金金额为16,014.75
万元(其中不包括上表中济宁任兴应收账款,该部分已包含在银行存款以及商业承兑汇票中)。故未来预计可自由支配的现金总额为45,526.75万元,足够覆盖截至目前公司需要现金偿付的款项总额。综上所述,公司破产重整完毕后偿债能力得到实质性改善,且有足够的能力偿还债务。
随着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大额债务得以清偿,资产负债结构有了明显的改善。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129.70%,2023年末为69.59%,截止到2024年一季度公司资产负债率已经下降至51.65%。
(2)请结合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资产变现能力、融资能力和计划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是,说明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
回复:
公司现有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已逐步减少。
公司的直播电商销售产品的收款模式主要为预收款,存在少量有应收账款的情况下,回款周期也较短,且直播电商业务销售成本结算方式为根据确认的销售订单进行结算,故直播电商业务不存在长期大额垫付资金的情况,资金占用的压力较小,营运资金周转较快。
公司的智慧校园业务对现金流进行了较好的控制,为保证资金尽快回笼,对客户进行了充分的筛选,在客户资金条件较好的情况下才会与其签订销售合同,并且都会有预付条件,同时有专人对应收款项进行追踪收款,较好的改善了智慧校园业务长期大量占压资金的情况。
结合2023年公司美育业务、直播电商销售业务以及智慧校园业务对未来2024年公司核心业务营运资金净流量粗略测算。公司按照2023年收入规模,预测2024年稳步增长,收入约100,000万元至120,000万元,2023年营运净利率综合各业务约为5%,估算2024年营运资金净流量为5,000万至6000万,营运资金净流量为正预计2024年存在资金富余。
经测算,营运资金净流量为正值,公司预计2024年运营资金存在结余。
公司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包括:
1、 经营性收入,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美育业务、电商直播销售业务以及智慧校园业务。美育及电商直播销售业务运营成本主要包括支付的渠道分佣成
本、代运营成本以及技术服务成本、投流支出、研发支出以及人工费用等,预计2024年的运营成本总额约占收入的92%至94%;智慧校园业务运营成本主要包括支付的软件、硬件产品采购成本、委托外部施工的工程服务成本、其他技术服务费成本、研发支出以及人工费用等,预计2024年的运营成本总额约占收入的93%至99%。
2、 公司在2023年度完成了破产重整工作,重整过程中收到现金投资款109,528.67万元,该部分现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及重整涉及的相关费用。扣除预计未来需要清偿的重整债务金额,公司收到管理人账户转入可自由支配的现金金额为6,978.31万元。公司将该部分现金用于偿还已逾期的税款、金融机构欠款以及支付员工薪酬,大幅减少了公司高息负债,降低了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支付上述税款、金融机构欠款、员工薪酬后剩余现金金额为213.96万元,除此之外,管理人账户还存放暂时未达到支付条件的现金6,343.61万元,该笔款项主要用于支付重整管理人报酬、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司法扣划的印花税和手续费、现金支付的手续费、未来债权核查费用等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用于支付债权人已申报和未申报的债权。
3、 公司于2024年4月按期收到任兴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现金2,000万元、预计后续还会收到其他已到期的应收款项金额大约2.5亿元。该部分资金均为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相关项目交易背景、诉讼背景以及还款计划细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资产变现能力:2023年度,公司实施司法重整,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解决了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产生的问题,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了根本性改善,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公司逐步偿还了历史期债务,公司及管理人正积极推动解除对公司资产、银行账户的冻结、保全措施。另外,公司截至2023年报告日,新业务基本完成转型并进入稳步上升的发展状态,公司2023年在核心业务的加持下开设了游研学业务。公司业务收款方式主要以预收款为主,故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将保持稳定正向增长的状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总额为183,614.23万元,其中受限资产总额为133,367.88万元(主要包括管理人账户预留的用于偿还重整债权人的
现金、保函保证金、贷款抵质押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扣除受限资产后可用变现资产金额为50,246.35万元。可变现资产主要组成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存货,该部分资产均为经营性流动资产,可变现能力较强。因此,公司的相关资产流动比率提高,变现能力增加。融资计划:重整完成后,公司债务得到陆续清偿,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明显,公司主要资产如子公司股权、房产等的抵质押权得到解除。公司偿还了金融机构的债务,解除了征信逾期等负面状态,公司的融资能力朝着良性发展。公司已经逐步恢复融资能力,并有序与金融机构重新建立合作(包括不限于银行、券商、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信托公司等),公司计划开展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以作为公司如有短期资金需求的资金储备。截至目前,公司主要资产已经解除质押,随着公司各方面的信用状态的恢复,公司未来将结合业务的开展需求以及历史遗留债务的回收情况来制定融资计划。
综上,公司借助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款、收回的大额应收款项作为可自由支配的现金流大幅降低了公司短期流动性风险。同时,公司积极的恢复公司的征信状态,通过未来的长期融资计划降低未来长期的流动性风险。故公司长短期流动性风险较低。
(3)2018年至2023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为负。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请说明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公司是否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判断依据。
回复:
2018年-2023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金额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份 |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
2018年 | -139,834.56 |
2019年 | -2,563.04 |
2020年 | -264,423.90 |
2021年 | -74,661.60 |
2022年 | -65,008.17 |
2023年 | -50,455.73 |
公司2018年至2023年盈利能力如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 | -0.3688 | -0.6821 | -2.9557 | 0.0259 | -1.60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20% | 248.90% | -138.71% | -125.02% | 0.68% | -29.77% |
毛利率 | 31.32% | 29.82% | 28.77% | 32.61% | 40.44% | 39.06% |
说明:上表可见,公司盈利能力主要指标均呈现上涨趋势,其中2022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高原因为2022年净资产为负导致。公司2018年至2023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为负的主要原因为:
1、 公司对外投资的部分子公司、联营企业在这几年中,由于国内外大环境原因、相关行业政策的实施、市场需求紧缩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等问题,出现了较大的业绩下滑的情况,公司的投资出现减值迹象,导致公司自2018年至2023年大额计提了商誉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2、 公司自2018年逐渐向教育行业转型,同时开拓了TOB以及TOC端的教育服务业务。为了配合教育业务的发展,公司开发出众多相关软件、专利等无形资产以迎合市场需求。在公司逐步开展稳定教育行业业务模型的发展过程中,受到教培业务新政实施的影响,导致公司多项研究开发的内容产品和IT产品无法投入市场或者需要根据转型后新业务的市场开拓以及行业重新定位。在此过程中,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出现了被淘汰或在短周期内的更新迭代问题,故自2018年至2023年,公司根据持续出现无形资产减值的迹象计提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 公司的智慧校园、内容安全等集成类型的业务,在合同中都会有实施、验收、维保等相关内容,特别是有些较大的项目,维保期在3-5年,合同尾款在维保结束后才会支付,导致此类业务存在回款周期较长的特点。2019年末,受到政策和大环境的影响,公司部分集成业务实施周期延长甚至暂时停工,使在施项目的验收无法顺利进行,大部分客户资金紧张无法按时支付货款,加大了公司应收款项的回款周期和发出商品验收的时间。导致公司应收款项账龄以及存货库龄逐年增长,因此公司在2018年至2023年遵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以及存货跌价。
4、 2018年起,为了更加快速全面转型到教育业务,公司加大了对教育业务的支持。在急需开拓教育业务市场以确保行业地位、扩大公司影响力的需求下,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了融资,同时公司的大股东、实控人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也
对公司进行了资金上的支持。由于公司融资金额较大,每年需要承担金额较大的融资借款利息费用。2018年至2023年上述原因对每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影响明细如下:
减值项目(损失以“﹣”列示)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商誉减值金额 | -107,690.21 | -4,391.17 | -209,874.11 | -22,308.99 | -4,066.45 | -559.27 |
占净利润比例 | 77.15% | -108.59% | 77.53% | 31.38% | 5.73% | -21.13%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 | -130.78 | -4,751.54 | -5,707.31 | -3,343.13 | -762.28 | |
占净利润比例 | 0.1% | 0.0% | 1.8% | 8.0% | 4.7% | -28.8% |
无形资产减值金额 | -4,221.50 | -283.25 | -4,017.55 | -1,420.52 | -19,326.82 | -4,969.46 |
占净利润比例 | 3.02% | -7.00% | 1.48% | 2.00% | 27.22% | -187.71% |
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 -1,894.12 | -254.95 | -489.54 | -1,927.04 | -1,673.06 | -2,247.67 |
占净利润比例 | 1.36% | -6.30% | 0.18% | 2.71% | 2.36% | -84.9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3,675.50 | -- | -- | -- | -- | -- |
占净利润比例 | 2.63% |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 | -- | -138.24 | 188.51 | 281.27 | 487.56 |
占净利润比例 | 0.05% | -0.27% | -0.40% | 18.42% | ||
坏账准备金额 | -19,826.09 | -10,370.99 | -11,170.48 | -21,446.80 | -12,501.97 | -16,124.28 |
占净利润比例 | 14.20% | -256.47% | 4.13% | 30.17% | 17.61% | -609.06% |
小计 | -137,438.20 | -15,300.36 | -230,441.46 | -52,622.15 | -40,630.16 | -24,175.40 |
借款利息费用 | 7,666.05 | 7,998.88 | 10,097.95 | 12,293.45 | 15,236.38 | 16,304.36 |
对净利润影响 | -145,104.25 | -23,299.24 | -240,539.41 | -64,915.60 | -55,866.54 | -40,479.76 |
归母净利润 | -139,494.26 | 2,248.59 | -256,653.95 | -59,232.49 | -68,693.26 | 3,159.50 |
净利润 | -139,578.99 | 4,043.78 | -270,692.29 | -71,093.08 | -70,996.75 | 2,647.42 |
公司2023年度完成重整计划后,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投资款、收回大额应收款项等方式,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解决了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产生的问题公司债务得以消除,公司积极推动解除对公司资产、银行账户的冻结、保全措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被冻结账户52个,实际冻结到货币资金1,163万元,主要案件为:公司在中国银行的贷款逾期,被司法冻结银行账户额度76,826万元并且查封公司之子公司固定资产15,556万元,查封无形资产6,839万元;公司在浦东发展银行的贷款逾期,被司法冻结银行账户额度13,377万元;公司在中信银行开出的两张商业汇票逾期未能兑付,被司法分别冻结账户资金1,017万元和420万元;公司之子公司在北京银行的贷款逾期,相关金额约1,550万
元;公司之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的贷款逾期,被司法冻结账户额度390万元。被冻结账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受限资金类型 | 冻结到的资金 | 当前状态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 | 01090326500120109185944 | 冻结 | 0.00 | 已解冻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 | 01090326500120109260456 | 冻结 | 0.00 | 已解冻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 | 20000003441400002120959 | 冻结 | 0.00 | 已解冻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柳支行 | 20000003441400026100787 | 冻结 | 0.01 | 已解冻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 | 20000003441400038516586 | 冻结 | 0.09 | 已解冻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 | 91120078801800000965 | 控制 | 0.00 | 已解冻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 | 91120078801988660808 | 冻结 | 0.00 | 已解冻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0110200102000028018 | 冻结 | 0.01 | 已解冻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 110906764310501 | 冻结 | 0.00 | 已解冻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 110906764310606 | 冻结 | 0.00 | 已解冻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南口支行 | 0200186419200050506 | 额度冻结 | 0.00 | 已解冻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 632568478 | 未知 | 0.05 | 已解冻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清路支行 | 328556031135 | 冻结 | 1.04 | 冻结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码大厦支行 | 8110701013401917268 | 冻结 | 0.00 | 冻结 |
北京立思辰合众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橡树湾支行 | 01091855100120109003269 | 冻结 | 0.12 | 已解冻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 110906745910808 | 冻结 | 118.92 | 冻结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 110906745910902 | 冻结 | 16.31 | 冻结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 20000009581700031552447 | 冻结 | 0.07 | 冻结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 | 20000009581700021122772 | 冻结 | - | 冻结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 | 01090326500120109213082 | 冻结 | 0.00 | 冻结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菜市口南街支行 | 11001176400053002981 | 冻结 | 0.00 | 已解冻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 | 91420078801000001000 | 冻结 | 0.00 | 已解冻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 | 91420154800004631 | 冻结 | 0.00 | 已解冻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 | 7115710182600015613 | 冻结 | 172.54 | 冻结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110701012702557982 | 冻结 | 31.24 | 冻结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清路支行 | 318156031248 | 冻结 | 264.76 | 冻结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9456031240 | 冻结 | - | 已解冻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 | 348069412809 | 冻结 | 108.37 | 冻结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 633465834 | 冻结 | 29.62 | 冻结 |
苏州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新区支行 | 512903512210206 | 久悬 | 0.27 | 久悬 |
苏州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7323810182600648241 | 久悬 | 0.66 | 久悬 |
北京汇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 110907577510901 | 冻结 | 0.31 | 冻结 |
北京汇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01091448700120105031347 | 冻结 | 0.01 | 冻结 |
北京汇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营业部 | 01090334600120105358093 | 冻结 | 3.46 | 冻结 |
北京汇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农村信用社榆中东方红广场支行 | 062810122000084258 | 冻结 | 0.01 | 已解冻 |
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110931866810601 | 冻结 | 17.39 | 冻结 |
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 632190990 | 未知 | 14.56 | 冻结 |
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 | 340269419985 | 冻结 | 0.01 | 冻结 |
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码大厦支行 | 8110701013802028456 | 冻结 | 1.36 | 已解冻 |
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 | 91120078801500000961 | 冻结 | 0.01 | 冻结 |
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 | 91170154740010996 | 冻结 | 7.02 | 冻结 |
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 | 91170154740011000 | 冻结 | 0.00 | 冻结 |
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万寿路南口支行 | 0200186419200056290 | 冻结 | 0.30 | 已解冻 |
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营业部 | 20000029627800005305204 | 冻结 | 170.13 | 冻结 |
北京豆神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 | 91420078801900000762 | 冻结 | 20.86 | 冻结 |
郑州市中原区百分无忧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西支行 | 76100078801400000739 | 控制 | 0.15 | 已解冻 |
豆神凹凸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静安里支行 | 110931853610301 | 冻结 | 0.34 | 冻结 |
酷马教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 310066166018800020954 | 未知 | 0.56 | 冻结 |
北京市西城区京华实创培训学校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 110060149013001630424 | 无法确定 | 42.04 | 监管户 |
北京市西城区京华实创培训学校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营业部 | 20000003472800038674617 | 冻结 | 0.00 | 已解冻 |
鄢陵县思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行 | 411025010110061401 | 冻结 | 0.02 | 已解冻 |
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东路支行 | 137351516010000450 | 冻结 | 61.51 | 冻结 |
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 | 319469436469 | 冻结 | 78.59 | 冻结 |
新疆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园支行 | 88102100316420000017 | 受控制 | 1.03 | 已解冻 |
合计 | 1,163.72 |
截止回函日,公司主要账户均已解冻,仍存在冻结的账户数量为27个,其中:
中国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的贷款及相关费用已经全部结清,两家银行也已配合对公司的账户和相关资产完成解冻程序;北京银行的贷款及费用,公司已经在2024年4月全部结清,北京银行正在配合公司解冻公司子公司相关银行账户的解冻事宜,公司预计于2024年完成清除所有的冻结或保全的情况;公司摆脱了大额利息费用负担,同时公司积极催收历史期遗留的应收账款,积极回笼资金;公司核心业务及团队稳定,继续推进教育科技创新,业务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恢复,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较小,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止回函日,因中国银行逾期被冻结的银行账户额度和被查封的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已经全部解冻;因浦发银行贷款逾期被冻结的账户额度和查封的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已经全部解冻;因中信银行开出的商票逾期,其中1017万元的未能兑付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经解冻,另一笔420万商票逾期冻结银行账户额度正在协商处理中;公司之子公司在北京银行的贷款逾期,相关金额约1550万元,公司已经全部清偿,公司正在协调北京银行解冻公司之子公司的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的贷款逾期,被司法冻结的账户,已经解冻公司账户,目前子公司账户仍在冻结,公司正在协调解冻。综上所述,公司面临较低的经营风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请年审会计师结合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形成的审计结论等情况,说明非标事项的影响是否已消除,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年审会计师回复
1、重整完成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得以好转
(1)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公司的部分债务得以消除, 资产负债率从年初的
129.70%下降至69.59%,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显著改善;
(2)2023 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432.63万,货币资金可以满足生产经营所需;
(3)公司债务陆续清偿,公司及管理人积极推动解除对公司资产、银行账户的冻结、保全措施,主要资产如子公司股权、房产等的抵质押权得到解除,解除了银行征信逾期等负面状态,公司将逐步恢复正常融资能力;
(4)2023年末完成了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治理层和核心管理层人员稳定。
2、我们对持续经营能力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获取公司管理层判断未来12个月内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2023年年报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以持续经营为假设的依据;
(2)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分析公司核心业务持续经营的可能性;
(3)获取公司破产重整涉及的关键资料,包括《重整计划》、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文件、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文件等资料;
(4)评价管理层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点判断的合理性;
(5)获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与账面记录核对;
(6)分析公司2024年一季度经营状况,了解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风险评估底稿,持续经营能力底稿,债务重整相关资料,2024年一季度经营状况、了解管理层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应对措施和未来经营计划等。
综上,公司于2023年度完成破产重整计划,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得到极大改善,核心业务保持稳定,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公司至少在未来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已经消除。
2.2023年12月28日,你公司取得(2023)京01破3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请列示重整收益的计算过程及结果、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各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情况,说明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2023年度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涉及的会计分录如下:
2023年12月18日,北京一中院(2023)京01破3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期间,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款已全部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投资款总金额为109,674.63万元;
2023年12月26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票已转增登记至管理人证券户;
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京01破3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对投资人的证券过户登记。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2023年涉及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 母公司收到投资人投资款且完成投资人的证券过户登记会计分录:
借: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109,674.63万元贷:资本公积 109,674.63万元
② 母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会计分录:
借:资本公积 119,828.80万元贷:股本 119,828.80万元
③ 母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涉及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预计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157,588.27万元贷:其他应付款 1,087.62万元贷:资本公积 68,860.29万元贷:投资收益 87,640.35万元
④ 子公司债权被清偿会计分录
借:投资收益 25,990.78万元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等 25,990.78万元
⑤ 母公司与破产重整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投资收益 2,765.74万元借:其他流动资产-待认证进项税 165.95万元贷:其他应付款 2,931.69万元
综上重整收益(58,883.82万元)=母公司单体重整收益(87,640.35万元)-清偿子公司债权产生的收益(25,990.78万元)-重整费用(2,765.74万元)
破产重整事项及会计准则依据如下:
①《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条规定: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一条规定: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二条规定: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四条规定: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企业应当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⑤依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P407)的相关规定 或解释:“如果公司已将需以现金清偿的债务对应的现金支付至管理人账户,需清偿给债权人的股票也过户到管理人指定账户,可以视为存在确凿证据表明司法 重整协议执行过程及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消除,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款已经全额支付到管理人银行账户,根据重整计划需清偿债权人的现金及股票也已经支付或者过户到管理人账户或其指定的账户,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符合债务终止确认及破产重整收益确认的条件。
本次重整对各年度净资产、净利润的具体影响:
单位:万元
年份 | 净资产影响 | 净利润影响 |
2023年度 | 216,997.42 | 58,883.82 |
2024年度 | 0.00 | 0.00 |
本次计算的重整对净资产影响与2024年3月22日业绩预告差异-2,765.74万元系因业绩预告时未扣除重整费用对净资产的影响,涉及金额为-2,765.74万元。
本次计算的重整对净利润的影响与2024年3月22日业绩预告的差异423.76万元,产生差异的原因为①管理人预估重整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发生变动,影响金额257.81万元②考虑了重整过程中相关费用的进项税额影响金额165.95万元。
本次重整对2023年净资产以及净利润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收到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款以及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债务清偿,上述相关会计处理均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破产重整涉及的关键资料,以及与重整相关的法院文书,如《民事裁定书》、《重整计划》等资料;
(2)核对债权申报情况,将管理人确认、法院裁定的债权与财务账面核对;
(3)评价管理层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点及进度判断的合理性;
(4)复核破产重整损益的计算以及相关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5)检查破产重整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合规性与适当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债务重组收益计算过程准确,债务重组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3亿元,同比减少2.03%,其中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实现收入1.18亿元,同比增长20.97%,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业务实现收入8.68亿元,同比减少3.6%。
(1)请区分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文件管理外包服务、高端影像解决方案、定制软件开发、定制服务等四类具体业务,结合业务市场需求变化,报告期内销售数量、平均单价、销售总价情况,报告期各季度收入实现情况,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收入变动趋势,公司历史同期(2021年和
2022年)收入变动趋势,量化分析前述四类业务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如有)。回复:
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包括文件管理外包服务、定制软件开发、定制服务,此类业务均属于服务业务,因此公司按照项目或签订的合同数量进行量化分析,2023年销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类别 | 项目/合同数量 | 平均单价 | 度销售总价 |
文件管理外包服务 | 1,397.00 | 5.63 | 7,865.73 |
定制软件开发 | 8.00 | 115.99 | 927.91 |
定制服务 | 46.00 | 65.94 | 3,033.19 |
报告期内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季度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类别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文件管理外包服务 | 1,419.51 | 2,236.61 | 2,095.26 | 2,114.35 |
定制软件开发 | 305.53 | 342.44 | 120.22 | 159.72 |
定制服务 | 644.16 | 777.10 | 699.66 | 912.27 |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比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ST豆神(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 | 2,369.20 | 3,356.15 | 2,915.14 | 3,186.34 |
中科金财 | 26,501.76 | 19,003.85 | 20,909.74 | 33,772.36 |
公司经过转型以后,对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保留了较小业务规模,且后续也不会进行业务扩张,公司内容安全业务2023年以及2022年前十大客户收入金额分别为4,027.40万元、4,228.89万元,分别占当期内容安全收入34.05%、
43.25%,公司对比了两期客户情况,2022年收入金额超过100万的客户中仅有两个2023年没有继续合作,因此该业务客户相对稳定。由于目前公司主要以维护老客户为主,且公司内容安全业务逐渐偏向私有定制化,行业的市场变化以及季节性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变的较小,故两期与同行业公司可比性较低。
公司历史同期(2021年和2022年)收入变动趋势及量化分析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收入类别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数量 | 单价 | 收入 | 数量 | 单价 | 收入 | 数量 | 单价 | 收入 | |
文件管理外包服务 | 632 | 9.56 | 6,041.66 | 533 | 12.03 | 6,409.88 | 1,397 | 5.63 | 7,865.73 |
定制软件开发 | 19 | 176.44 | 3,352.30 | 12 | 179.01 | 2,148.09 | 8 | 115.99 | 927.91 |
定制服务 | 697 | 25.37 | 17,680.02 | 25 | 48.75 | 1,218.85 | 46 | 65.94 | 3,033.19 |
高端影像解决方案 | 182 | 6.08 | 1,105.89 | -- | -- | -- | -- | -- | -- |
合计 | 1,530 | -- | 28,179.87 | 570 | -- | 9,776.82 | 1,451 | -- | 11,826.83 |
量化分析内容安全各类业务:
文件管理外包服务收入自2021年至2023年呈上涨趋势,但明显可见,虽2023年收入较2021年收入增长30.19%,但平均单价较2021年下降了41.1%,2023年文件管理外包服务收入能较以前年度上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了维持客户降低了单项服务的单价,从而获取了更多数量的项目导致。
定制软件开发以及定制软件服务,这两类服务拥有较强的私有定制化,市场化定价相对较弱,故公司在对于此类服务定价的时候会相对较大的自由空间。上表可见,定制软件开发业务销售的数量以及定价,2023年均较2021年呈现下降趋势,分别下降57.89%以及72.32%,该业务目前客户基本趋于稳定。另外,定制服务业务单价变动较大主要系该业务的私有定制化明显,每一项业务的定价均取决于客户的需求,故其三年的单价相关性较弱,但从数量上的大幅下降可见该业务处于稳定老客户的状态,2023年项目数量较2021年下降93.4%。
高端影像解决方案于2022年该业务全面关停。
收入变动的合理性及原因:
内容安全业务系公司上市前几年的主要业务,2018年起公司开始着手向教育业转型,2018年11月,将大部分内容安全业务剥离出公司。因为客户的延续性等原因,目前上市公司还留有一个部门来对留存的内容安全业务进行服务、维护,没有再投入新的资金去拓展相关业务,因此导致内容安全业务自2021年完成之前年度中标的项目后,收入大幅下降,后期趋于平稳。
① 文件管理外包服务自2021年以来呈现平稳略有增长的状况;②定制软件开发业务呈现逐年下降的状态;③定制服务业务,自安全内容业务剥离后,业务不在扩张,故2021年以后呈现大幅下降的情况④高端影响解决方案于2022年起,公司决定该业务停止。
(2)请区分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业务-教育产品销售、教育服务、教育
类集成项目等三类具体业务,结合业务市场需求变化,报告期内销售数量、平均单价、销售总价情况,报告期各季度收入实现情况,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收入变动趋势,公司历史同期(2021年和2022年)收入变动趋势,量化分析前述三类业务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如有)。回复: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业务-教育产品销售、教育服务、教育类集成项目等三类具体业务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收入类别 | 2023年度销售数量(件) | 2023年度平均单价 | 2023年度销售总价 |
教育产品销售 | 140,119.00 | 0.29 | 41,024.64 |
教育服务 | 205,677.00 | 0.08 | 16,093.19 |
教育类集成项目 | 2,118.00 | 14.01 | 29,669.43 |
报告期各季度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收入类别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教育产品销售 | 5,715.57 | 21,621.12 | 7,173.83 | 6,514.11 |
教育服务 | 3,645.57 | 3,558.60 | 5,734.37 | 3,154.65 |
教育类集成项目 | 3,618.84 | 1,886.49 | 1,383.67 | 22,780.44 |
说明:教育产品销售业务为2021年年底公司开发的新业务,2022年年度该业务迅速增长成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截至2023年一季度,公司对于该业务的销售渠道主要通过自有主播在电商平台上直播销售产品取得收入。2023年5月,公司拓展了新的销售渠道,入驻大V主播直播间合作销售自有产品。与此同时公司推出了新的产品,并借助二季度为产品的销售高峰期。综合上述多方面的原因,公司二季度教育产品销售业务出现了大幅增长。
教育类集成项目四季度出现大幅增长的原因为:公司智慧教育类集成项目主要客户是学校和政府机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在上半年需要经过批复以及执行论证等程序后才能拨款到账,在财政拨款与学校直签或招投标方式签订项目合同,大部分项目均在寒暑假期间按合同约定开始施工,在学校开学后陆续根据工程进度收款,在年底或次年初做项目的验收或工程审计,所以公司第一、四季度收入会较其他季度高。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比较:
单位;万元
收入类别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ST豆神-教育产品业务 | 12,979.98 | 27,066.21 | 14,291.87 | 32,449.20 |
竞业达 | 3,343.41 | 13,021.97 | 8,367.50 | 16,315.08 |
科德教育 | 16,983.86 | 18,672.66 | 20,423.87 | 21,044.12 |
本公司在第二季度、第四度收入较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上涨,系因业务受季节性影响导致,季度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公司历史同期(2021年和2022年)收入变动趋势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收入类别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数量 | 单价 | 收入 | 数量 | 单价 | 收入 | 数量 | 单价 | 收入 | |
教育产品销售 | 98994 | 0.18 | 17,451.77 | 137827 | 0.31 | 43,125.88 | 140119 | 0.29 | 41,024.64 |
教育服务及其他 | 77311 | 0.44 | 33,842.39 | 95659 | 0.14 | 12,931.37 | 205677 | 0.08 | 16,093.19 |
教育类集成项目 | 1354 | 22.71 | 30,748.58 | 1476 | 23.01 | 33,966.93 | 2118 | 14.01 | 29,669.43 |
量化分析收入变动的合理性及原因:
教育产品销售:自2021年底,公司开始转型新业务在电商平台销售自有产品,上表可见,教育产品销售数量以及收入2023年较2021年分别增长41.54%以及
135.07%。2022年新业务基本完成转型,故单价变化较小。
教育服务:教育服务2021年主要为教育培训业务,自2021年“双减”政策颁布,公司于2021年年底全面关停该部分业务,于2022年仅保留了不涉及违反政策的美育业务,故2023年、2022年该业务较2021年呈现大幅下降。2023年该业务单价较低的主要原因为其中包含了公司美育业务配套赠送或销售的图书,该部分主要为辅助美育业务,数量较大且收入较低,故导致2023年单价变低。
教育类集成项目:该业务主要为智慧校园相关业务,2021年至2023年虽然数量持续增长,但由于业务出现萎缩,公司依靠降低单价维护客户。因此可见单价2021年至2023年呈下降趋势,总体可见收入规模基本保持稳定状态。
教育产品业务板块整体变动较小,但其中教育产品销售以及教育服务收入呈现大幅变动,主要原因为公司2021年教育服务为核心业务之一,主要为线上线下美育业务的培训。自2021年下半年“双减”政策的颁布,公司进入转型期,逐渐自线上线下美育培训业务转型至通过直播电商平台销售公司的软硬件产品,因此上表可明显发现2022年教育服务收入大幅下降;相对的,转型后的新业务2022年呈现了大幅增长。教育类集成项目业务年度之间有小幅变动。
(3)请列示本报告期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教育产品及管理解
决方案业务前十大客户明细,包括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规模、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规模、以前年度业务往来情况,并对比近两年相关数据,说明是否存在新增客户或客户退出情形,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回复:
报告期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业务前十大客户明细详见下表:
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2023年收入前十大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年收入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 2022年收入 | 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
北京金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 | 1,577.22 | 64.48 | 194.93 | -- |
**税务局 | 2023年 | 419.93 | 23.77 | 1,355.55 | 155.57 |
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部综合服务分公司 | 2022年 | 372.04 | 90.97 | 309.87 | --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2年 | 305.03 | 256.13 | 312.28 | 254.42 |
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 | 268.38 | 0.28 | 329.42 | 62.00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 | 235.48 | -- | 247.22 | - |
北京智通仁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年 | 230.03 | -- | 193.43 | - |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 2022年 | 217.20 | -- | 147.37 | 35.9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 | 202.94 | -- | 159.32 | 0.34 |
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 | 199.15 | 106.48 | 751.86 | -- |
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2022年收入前十大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2年收入 | 2022年应收账款余额 |
**税务局 | 2022年 | 1,355.55 | -- |
北京联盛瀚海科技有限公司 | 2021、2022年 | 433.43 | -- |
北京现代海联科贸有限公司 | 2021、2022年 | 372.78 | -- |
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 | 329.42 | 62.00 |
北京辰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 | 320.75 | --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0年 | 312.28 | 254.42 |
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部综合服务分公司 | 2022年 | 309.87 | -- |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2019年 | 292.16 | 13.81 |
**分行 | 2020年 | 255.43 | --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 | 247.22 | -- |
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新增或退出客户情况说明:
内容安全业务客户较为稳定,整体客户群体新增或退出情况较少,但存在两期交易金额不同,可能退出前十大的情况。2022年内容安全业务前十大客户中,其中有50%在2023年仍处于该业务的前十大客户,其余客户虽2023年未进入前十大,但2023年公司与其仍保持着业务合作,该部分客户2023年形成的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3年收入 |
北京联盛瀚海科技有限公司 | 27.64 |
北京现代海联科贸有限公司 | 32.79 |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25.81 |
**分行 | 83.72 |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业务2023年前十大客户明细: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年度销售收入规模 | 2023年末应收账面余额 | 2022年度销售收入规模 | 2022年末应收账面余额 |
**大学 | 2022年 | 1,473.38 | 5.31 | 85.12 | -- |
**学校 | 2021年 | 1,310.77 | -- | 1,409.84 | -- |
高密市**有限公司 | 2019年 | 1,304.15 | 511.58 | -- | -- |
**大学 | 2022年 | 1,061.74 | -- | 418.36 | -- |
广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2年 | 923.87 | -- | 50.77 | -- |
**学校 | 2022年 | 872.54 | -- | -- | -- |
安鼎睿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023年、2024年 | 855.30 | -- | -- | -- |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 | 807.59 | 131.03 | -- | -- |
山东省潍坊第四中学 | 2021年 | 663.63 | -- | -- | -- |
**分行 | 2021年 | 660.67 | -- | 1,245.09 | -- |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业务2022年前十大客户明细: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2年度销售收入规模 | 2022年末应收账面余额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2021年 | 2,657.62 | 149.24 |
青岛青科职专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2020年 | 2,001.89 | 202.50 |
**学院 | 2021年 | 1,715.39 | - |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 | 1,665.74 | - |
**学校 | 2022年 | 1,409.84 | - |
**大学 | 2022年 | 1,405.62 | -- |
**大学 | 2022年 | 1,245.09 | - |
北京和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22年-2023年 | 885.03 | - |
**大学 | 2022年 | 852.89 | - |
石家庄同方华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 | 799.78 | - |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业务新增或退出客户说明:
教育产品业务主要分为两类,其中智慧校园业务为软硬件集成,存在较长的施工周期,起客户的前十大变化主要取决于完工的时点,今年变化较大,主要因之前的环境影响,很多项目无法按时完成导致。另一类业务为教育软硬件销售业务,该业务由于2023年处于转型完成、大幅拓展市场初期,公司持续尝试与渠道方形成多样的合作模式,以及持续引入新的B端客户群体,故该业务的前十大变化较频繁。虽前十大变化较大,但与公司不再合作或退出的公司较少,其中2022年前十大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3年度不再有收入系因2023年度亦庄开发区财政资金紧张,没有再引进新的业务;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司不再对其销售打印机,故2023年度未发生收入,除上述两个公司以外,剩余2022年前十大公司在2023年度都有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情况:
①**大学2023年进入前十大系因2022年接的项目比较零散,金额较小,2022年公司通过招投标**大学材料基因工程计算与数据服务平台(第二期)项目,项目于2023年6月完工,该项目金额较大,故2023年进入前十大。
②高密市**有限公司于2023年完成施工,确认收入金额。
③安鼎睿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是2023年新增的教育产品销售渠道商,业务销售较好。
④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前期因客户资金困难,项目进度慢,2023年正式完工确认收入。
⑤山东省潍坊第四中学2021年高中数字化探究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实施于2023年11月工程竣工验收,2023年确认收入。
⑥四川晨启贸易有限公司是2022年新承接的项目,在2023年的竣工验收,确认收入。
(4)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从销售收入记录中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发票、签收单、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件的选取标准、选取数量占比、检查结果,函证抽样的标准、抽样占比、抽样结果,实地或电话的抽样标准、抽样占比、访谈结果,利用专家对公司后台系统进行测试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形成的审计结论;并就公司收入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年审会计师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其中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一是面向B端客户销售教育产品、提供教育服务和教育类集成项目,二是通过抖音、视频号等直播平台分享文学文史知识,传播中国文化,同时以直播卖货的方式为C端客户提供多品类的课程和产品,期末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87.42%;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主要面向B端客户提供文件管理外包服务、定制软件及定制服务等,该类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1.91%。
1、针对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的B端客户执行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如下:
针对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的B端客户,检查了销售合同、发票、验收单或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选取样本系对销售收入按金额分层并抽取样本,其中50万元及以下194个,50万元至100万元37个,100万元至300万元34个,300万元以上4个,抽查数量共计269个,抽查金额合计9,688.54万元,占B端客户收入比例81.92%,经抽样检查,未发现异常。我们对B端客户的收入执行了函证程序,按应收款项金额分层并抽取样本,对于部分政府部门或学校不接收函证的情形,执行了替代测试程序。B端客户收入发函金额9,035.27万元,占B端收入的76.40%,回函及执行替代测试可确认金额合计9,819.14万元,占B端业务收入的83.02%。
2、针对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业务的B端客户执行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如下:
针对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的B端客户,检查了销售合同、发票、签收单、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件。选取样本系对销售收入按金额分层并抽取样本,其中50万元及以下196个,50 万元至 100 万元49个,100万元至300万元
43个,300万元至500万元9个,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5个,1000万元以上3个,抽查数量共计305个,抽查金额合计25,164.02万元,占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收入比例75.24%,经抽样检查,未发现异常。我们对B端客户的收入执行了函证程序,按应收款项金额分层并抽取样本,对于部分政府部门或学校不接收函证的情形,执行了替代测试程序。B端客户收入发函金额20,608.65万元,占B端收入的61.62%,回函及执行替代测试可确认金额合计24,571.82万元,占B端业务收入的73.47%。根据公司本年收入确认情况,对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业务的B端客户抽样进行了实地走访,抽查金额较大的7家学校,观察已验收项目实施及运行状况并拍照,未发现异常情况。
3、C端客户以家庭为主,客户离散程度极高,针对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业务的C端客户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如下:
(1)对管理层、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与收款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销售与收款流程的穿行测试,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2)了解第三方直播平台的运作机制、销售政策,检查公司运营账号是否存在被第三方平台认定刷单或因刷单收到的处罚情况;
(3)取得公司抖音平台、视频号平台、小鹅通平台、快手平台店铺后台订单并分析收入变动原因,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与行业数据及平台统计数据匹配,收入的异常波动是否表明公司存在通过刷单行为虚增营业收入;
(4)自店铺后台导出原始订单数据与各平台收款回款明细进行核对;
(5)利用IT专家对下载自抖音平台、视频号平台、小鹅通平台、快手平台的业务数据进行分析,验证收入的真实性,其中小红书平台全年订单金额为
88.18万元,订单数量及订单金额均不具有重要性,仅核对订单及收入金额。IT专家对抖音、视频号等第三方平台导出的原始数据进行分析,识别其中可能存在的数据造假环节和风险点,数据分析包括订单随时间变化的规律、订单实付价格与订单数的相关性分析、商品价格与成功交易订单数、月度SKU平均订单数分布、一日内SKU平均下单时间分布及月度SKU变化情况等多个维度,检查是否存在刷单、异常数据和异常订单等情况,验证订单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项目组对IT专家胜任能力进行了评估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查验;查阅并复核
IT专家提供的分析报告,基于取得的证据和分析报告,公司第三方平台订单数据未发现异常,订单数据真实有效。另外,虽2023年度线下美育业务收入金额下滑至302.51万元,由于公司利用系统分摊该类型收入,IT专家对相关的软件系统也进行了测试,未发现异常情况。
(6)根据订单明细随机抽查并进行电话回访验证订单真实性,合计抽查50份,其中1份接通挂断后续未能联系上,剩余 49 份均可确认订单真实,占比
98.00%。
综上,基于上述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公司收入金额真实、准确。
4.年报显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58亿元,同比下滑
40.61%。
(1)请结合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公司各类主营业务的销售结算政策和周期、采购结算模式和周期,量化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恶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详见下表: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营业收入 | 99,281.47 |
加:应收账款的变动(期初-期末) | 3,838.52 |
加:应收账款变动中未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 | -5,716.44 |
加:合同负债的变动(期末-期初) | -6,795.68 |
加:其他流动负债的变动(期末-期初) | -31.72 |
加:应收票据的变动(期初-期末) | 120.71 |
加:收到的销项税 | 4,430.58 |
加: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98 |
合计 | 95,133.3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5,133.37 |
项目 | 金额 |
差异 | 0.00 |
说明:应收账款变动中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主要系公司2023年由于存在大量银行账户冻结的情况,无法直接收取现金,因此由公司其他子公司代收的现象。会计处理上,实际发生收入的公司则会减少应收账款金额,代收款公司将收到的现金计入了其他应付款科目,公司通过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变动归纳计入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故导致使用间接法勾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时出现差异。
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营业成本 | 68,190.02 |
加:存货增加(期末-期初) | -7,368.81 |
加:应付账款的变动(期初-期末) | 9,744.95 |
加:预付账款变动(期末-期初) | -1,365.20 |
加:应付账款及预付账款中与费用、固定资产等支出相关的款项 | -9,841.10 |
加:采购进项税 | 5,534.84 |
加:非购买商品支出-职工薪酬 | -579.56 |
加:非购买商品支出-折旧摊销费 | -1,202.25 |
合计 | 63,112.8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3,112.89 |
差异 | 0.00 |
公司各类主营业务的销售结算政策和周期、采购结算模式和周期详见以下表述:
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类业务:
销售结算政策和周期:
①传统服务:客户按每台设备每年一定金额向公司支付服务费用,合同期限为1年,签订合同后进行结算;
②CPC:与客户签订3-5年服务合同,按照客户每期的实际印量及租赁费用进行结算。根据客户设备数量,结算周期分为1-3个月。
采购结算模式和周期:
①现金结算方式:即先付款后送货方式,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支付给供货商货款后,供货商安排送货;
②月结方式:以自然月为周期给供货商一次性支付货款,主要应用于业务往来频繁的供货商结算,即次月初核对该供货商上个月的所有采购商品及金额后一次性支付该货款;
③预付款方式:即先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给供货商合同额30%-50%预付款后,供货商安排发货,收到所有货物并验收合格后10-30天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类收入
1、智慧校园业务:
销售结算政策和周期:
① 先付质保金后收货款供货方式:合同签订7-10日之内,向客户指定账户汇入合同金额 3%-10%的履约保证金,然后凭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回执单由客户支付合同金额的30%-50%为预付款,项目实施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4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4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履约保证金转化成质保金,质保期满1-5年后,客户退还3%-10%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②先收款后供货方式:客户自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该合同总金额的30%-50%作为预付款,交货后,向客户货物使用单位提交全部货物单证,并经客户货物使用单位到货验收合格后10日内,客户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30%%款项,然后再向客户付该合同总金额的3%-10%货款作为质保金,凭支付的质保金回执单由客户支付合同剩余款项,质保期满1-5年后,客户退还3%-10%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采购结算模式和周期:
①先付款后送货方式,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支付给供货商货款后,供货商安排送货;
②货到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到达现场后,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支付给供货商货款
③月结方式:以自然月为周期给供货商一次性支付货款,主要应用于业务往来频繁的供货商结算,即次月初核对该供货商上个月的所有采购商品及金额后一
次性支付该货款;
④预付款方式:即先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给供货商合同额30%-50%预付款后,供货商安排发货,收到所有货物并验收合格后10-30天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2、教育软硬件销售业务以及美育业务:
销售结算政策和周期:
①对于C端客户,用户在平台下单确认收货后4-21天,平台结算给我公司。
②对于B端客户,各商品当期采购费用=各商品当期销售数量x各商品的官方售价x(1-各商品的分成比例),双方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当月结算上一个月(“结算月’)的费用,双方在每月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的商品订单数据和金额的核对,双方在核对无误并邮件确认完毕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商品采购费用。
采购结算模式和周期:
将平台上通过该服务商产生用户订单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向服务商结算服务费,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订单,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服务商支付费用。
2023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2022年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5,133.37 | 98,054.00 | -2,920.6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76 | 202.72 | -192.9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63.40 | 27,086.59 | -15,823.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406.53 | 125,343.30 | -18,936.7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3,112.89 | 62,088.21 | 1,024.6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767.78 | 17,425.13 | -4,657.3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80.94 | 3,025.92 | -844.9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56.03 | 33,057.50 | -10,501.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617.65 | 115,596.76 | -14,979.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88.88 | 9,746.54 | -3,957.66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2022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1、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了2,920.63万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业务收缩导致。2023年度康邦层面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降低10,706.26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降低8,073.53万元,由于业务收缩导致整体收入及现金流均有所减少。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下降58.42%,变动金额为15,823.19
万元主要原因系,在2022年度子公司北京立思辰合众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已剥离的公司,原子公司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等清偿的原遗留往来债务款项合计17,837.38万元,2023年未发生同类事项,导致本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较上年降低。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下降31.77%,变动金额为10,501.48万元,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北京立思辰合众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支付北已剥离的公司,原子公司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等清偿的原遗留往来债务款项合计15,722.26万元,2023年未发生同类事项,导致本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厅的现金交上年降低。综上,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变化的原因是合理的。
(2)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化是否可比。
回复: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安全及教育两类,公司提出信息安全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教育相关同行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豆神教育(教育业务) | 8,065.33 | 4,791.42 |
竞业达 | 6,197.35 | 3,661.08 |
科德教育 | 27,388.80 | 16,443.41 |
上表可见,本公司教育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竞业达、科德教育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金额变动一致。
5.年报显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6.03亿元,坏账计提比例74.11%,其中应收政府客户组合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0.87亿元,坏账计提比例55.80%,应收国有企业客户组合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0.25亿元,坏账计提比例25.85%,应收学校客户组合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0.10亿元,坏账计提比例40.26%,应收其他客户组合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4.80亿元,坏账计提比例80.72%。
(1)请区分前期开展的主营业务类型、业务实施主体公司,列示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政府客户、其他客户款项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账面价值。
回复:
按照主营业务类型分类,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 账面价值 |
教育产品销售 | 948.49 | 851.71 | 96.79 |
教育服务 | 2,625.69 | 2,539.70 | 85.99 |
教育类集成项目 | 21,024.94 | 16,034.18 | 4,990.76 |
定制服务 | 20,452.06 | 20,414.85 | 37.21 |
定制软件开发 | 269.62 | 269.62 | -- |
高端影像解决方案 | 237.71 | 237.13 | 0.58 |
文件管理外包服务 | 1,082.78 | 859.00 | 223.78 |
总计 | 46,641.29 | 41,206.18 | 5,435.11 |
按照主营业务类型、业务实施主体公司、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政府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类型及实施主体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 账面价值 |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 | |||
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 | 148.77 | 140.69 | 8.08 |
北京跨学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44.76 | 22.38 | 22.38 |
山东立思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 |
新疆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 3,543.48 | 2,895.22 | 648.26 |
小计 | 3,737.00 | 3,058.28 | 678.72 |
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 | |||
北京汇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84 | 200.84 | -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13.30 | 6.74 | 6.55 |
北京立思辰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0.61 | 57.90 | 2.70 |
小计 | 274.74 | 265.49 | 9.26 |
总计 | 4,011.74 | 3,323.77 | 687.97 |
说明:新疆瑞特威坏账计提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应收政府款项,主要系账龄时间较长,大部分账龄在5年以上,故大额计提坏账准备。
②按照主营业务类型、业务实施主体公司、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其他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类型及实施主体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 账面价值 |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 |
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 | 4,286.13 | 3,508.65 | 777.48 |
北京跨学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475.26 | 2,441.33 | 33.93 |
北京立思辰合众科技有限公司 | 1,118.64 | 809.03 | 309.61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8,171.01 | 5,106.88 | 3,064.13 |
新疆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 3,884.22 | 3,671.21 | 213.00 |
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0.06 | 0.03 | 0.03 |
小计 | 19,935.32 | 15,537.14 | 4,398.18 |
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 | |||
北京汇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7,060.46 | 17,058.82 | 1.64 |
北京汇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3,114.00 | 3,114.00 | - |
北京立思辰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74.50 | 39.11 | 35.39 |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 1,744.31 | 1,437.01 | 307.30 |
北京立思辰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01.02 | 696.37 | 4.65 |
小计 | 22,694.29 | 22,345.31 | 348.99 |
总计 | 42,629.61 | 37,882.45 | 4,747.16 |
说明:北京汇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三年以上的其他客户坏账计提比例为99.99%,主要原因为汇金科技应收账款账龄均超过了5年以上,根据公司坏账准备集体政策,超过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按照100%计提坏账,故导致坏账计提比例较高。
(2)请分别列示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政府客户、其他客户组合中期末账面余额前五大的客户明细,包括前期开展的主营业务类型、业务实施主体公司、业务实施区间,结合客户资信情况、客户偿还意愿等,说明长期未回款原因,公司已采取的催款措施,款项对应前期业务活动是否真实。
回复:
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政府客户期末账面余额前五大的客户明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类型 | 业务实施主体公司 | 业务实施区间 | 客户名称 | 交易背景 | 账面余额 | 长期未回款原因 | 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 | 款项对应前期业务是否真实 |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 | 新疆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2020年 | **建设有限公司 | 智能化各系统 | 1,194.33 | 资金周转困难 | 专人催收 | 是 |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 | 新疆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 2018-2021年 | **教育局 | 特克斯县2017年24所义务教育标 | 768.39 | 县财政困难,拨款未到位 | 专人催收 | 是 |
准化仪器设备的采购和安装 | ||||||||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 | 新疆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2021年 | **中学 | 智慧校园 | 581.82 | 财政拨款未到位 | 专人催收 | 是 |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 | 新疆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2021年 | **教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16年喀什教育局标准化建设学校教学设备采购(多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合班教室、计算机网络设备) | 299.39 | 客户资金周转困难 | 公司定期派专人催收 | 是 |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 | 新疆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2021年 | **中学 | 多语言数据库软件 | 203.29 | 合同内容变更,未达成共识,还在协商中 | 专人催收 | 是 |
资信情况及还款意愿:应收政府客户前五大都为新疆地政府客户,新疆地区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尚未支付货款,通常政府客户资信情况良好,不予偿还的概率较小,同时经过与客户沟通了解仍具备还款意愿。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其他客户组合期末账面余额前五大的客户明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类型 | 业务实施主体公司 | 业务实施区间 |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长期未回款原因 | 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 | 款项对应前期业务是否真实 |
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 |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9月-2020年9月 | 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7,262.99 | 2024年以现金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收回 | 已收回部分现金,另有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是 |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业务 | 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8月-2020年12月 |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378.03 | 客户资金短缺,不能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 已申请仲裁(中安保仲裁案 (2022)京仲案字第1754号仲裁案),已申请鉴定 | 是 |
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 | 北京汇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8月-2016年11月 | 贵州**交通有限公司 | 1,352.00 | 客户资金困难 | 已发送催款函,起诉工作在准备中 | 是 |
教育产品及管理解决方案业务 | 北京跨学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8月-2019年12月 | 北京亿课网科技有限公司 | 1,240.00 | 客户资金困难 | 已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3)京0108民初19524号、(2023)京0108民初17187号、(2023)京0108民初19513号、(2023)京0108民初19516号 | 是 |
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 | 北京汇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1,050.00 | 客户资金困难 | 对方在与公司商谈还款计划 | 是 |
资信情况及还款意愿:①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在2024年度已经收回部分款项。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资金短缺,还款状况不乐观,公司已经申请仲裁。③贵州**交通有限公司因资金困难,还款情况不乐观,公司已经积极采取措施,争取收回款项。④北京亿课网科技有限公司因客户资金困难,还款情况不乐观,公司已经对其提起诉讼,尽可能减少公司资金损失。⑤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被失信执行人,资金紧张,还款状况严峻,公司目前正在与对方商谈还款计划。
(3)针对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其他客户款项,请按客户汇总列示账面余额在50万元以下、50万元至100万元、100万元至500万元、500万元至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款项笔数以及合计金额,如前述应收款项存在个人客户数量多、小额应收款数量多的情况,请说明公司采取何种方式督促回款,是否存在难以联系客户回款情形。
回复:
公司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中账龄三年以上按照客户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 | 笔数 | 金额 |
50万以下 | 242.00 | 1,721.52 |
50万元-100万元 | 23.00 | 1,838.80 |
100万元-500万元 | 65.00 | 14,007.44 |
500万元-1000万元 | 13.00 | 9,769.84 |
1000万元以上 | 6.00 | 15,292.02 |
合计 | 349.00 | 42,629.61 |
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其他客户不存在个人客户,针对存在的小额应收款同样执行以下描述的催款方式。
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完成后,为了加快资金回笼,减少因客户长期不支付账款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催收小组,对于公司账龄比较长的应收款项进行催收,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1、由公司业务员根据合同付款内容、付款条件等情况对方公司沟通处理,督促对方按合同执行。
2、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由催收小组人员先发催款函,然后采取上门、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客户联系,催收相关款项。
3、对于发出催款函联系后,对方不履行合同付款条款的,由公司法务部提起诉讼、仲裁等。
公司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客户中存在难以联系客户回款的情况,公司目前存在约2-2.3亿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可能,占超过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约50%。此类应收账款收回可能性较小的原因为:一是年限较长,客户的经营情况暂时无法确认;二是大部分客户无法按时全额回款是与国家行业政策变更相关,其下游公司未能支付相应款项。对于这类回款难度大的客户,公司本着应收尽收的原则一直在采取各项催收方法,包括上门催款、发律师函等等,对于客户已经注销的公司,公司法务部门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条款,对其原股东、法人继续追偿,以最大限度保障公司的权利。
(4)请逐一核实你公司是否已就账龄在三年以上的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采取诉讼等维护公司权利的催款措施,如未采取,请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收入不真实的情况,如公司在未采取催款措施的情况下判断相关款项可以收回的,请说明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三年以上的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前二十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已采取的催款措施 | 已经连续1-2年进行催款但未发起诉讼的原因以及可收回的依据 |
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7,262.99 | 3-4年 | 公司提取诉讼后胜诉,对方在积极筹款中 | 已胜诉 |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378.03 | 4-5年、5年以上 | 与客户沟通正常,有偿还意愿 | 客户有还款意愿,公司希望与其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
贵州**交通有限公司 | 1,352.00 | 5年以上 | 催款诉讼资料正在准备中 | 公司应收款金额较大客户较多,在催收及诉讼过程中,公司会先选择回款机率大的应收款进行诉讼,该应收款项正在诉讼准备中 |
北京亿课网科技有限公司 | 1,240.00 | 4-5年、5年以上 | 双方正在协商还款计划 | 已提起诉讼,应对方要求和解后撤诉,有一定的还款机会 |
**建设有限公司 | 1,194.33 | 5年以上 | 多次发函催收 | 对方清算破产的可能性抵,因此回款的机会较高 |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1,050.00 | 5年以上 | 催款诉讼资料正在准备中 | 公司应收款金额较大客户较多,在催收及诉讼过程中,公司会先选择回款机率大的应收款进行诉讼,该应收款项正在诉讼准备中 |
北京得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9.00 | 5年以上 | 催款诉讼资料正在准备中 | 公司应收款金额较大客户较多,在催收及诉讼过程中,公司会先选择回款机率大的应收款进行诉讼,该应收款项正在诉讼准备中 |
北京安州科技有限公司 | 998.50 | 5年以上 | 催款诉讼资料正在准备中 | 公司应收款金额较大客户较多,在催收及诉讼过程中,公司会先选择回款机率大的应收款进行诉讼,该应收款项正在诉讼准备中 |
陕西北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953.50 | 5年以上 | 催款诉讼资料正在准备中 | 公司应收款金额较大客户较多,在催收及诉讼过程中,公司会先选择回款机率大的应收款进行诉讼,该应收款项正在诉讼准备中 |
北京晟启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 928.35 | 4-5年 | 与客户沟通目前资金紧张,有偿还意愿,待资金宽裕后逐步还款,时间不确定 | 需要维护长期客户关系,暂时只采取发函动作 |
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908.02 | 3-4年 | 安全集团业务等统一结算 | 上周又一次发函,如再无法达成还款方案,准备起诉 |
宁夏立思辰银山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 832.61 | 4-5年 | 与客户沟通正常,学校暂时没有预算,有偿还意愿 | 需要维护长期客户关系,暂时只采取发函动作 |
**教育局 | 768.39 | 3-4年、5年以上 | 2024年已收回100万 | 新疆项目具备付款条件,只是近年很多资金被挪用维稳、防疫等,回款有可能性较大 |
黑龙江省速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 | 5年以上 | 催款诉讼资料正在准备中 | 公司应收款金额较大客户较多,在催收及诉讼过程中,公司会先选择回款机率大的应收款进行诉讼,该应收款项正在诉讼准备中 |
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 699.63 | 4-5年 | 已提起诉讼 | 已诉讼 |
北京国图科技有限公司 | 663.60 | 5年以上 | 催款诉讼资料正在准备中 | 公司应收款金额较大客户较多,在催收及诉讼过程中,公司会先选择回款机率大的应收款进行诉讼,该应收款项正在诉讼准备中 |
贵州**交通有限公司 | 655.18 | 5年以上 | 催款诉讼资料正在准备中 | 公司应收款金额较大客户较多,在催收及诉讼过程中,公司会先选择回款机率大的应收款进行诉讼,该应收款项正在诉讼准备中 |
**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649.60 | 5年以上 | 催款诉讼资料正在准备中 | 公司应收款金额较大客户较多,在催收及诉讼过程中,公司会先选择回款机率大的应收款进行诉讼,该应收款项正在诉讼准备中 |
北京洪大亚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37.00 | 5年以上 | 催款诉讼资料正在准备中 | 公司应收款金额较大客户较多,在催收及诉讼过程中,公司会先选择回款机率大的应收款进行诉讼,该应收款项正在诉讼准备中 |
**中学 | 581.82 | 3-4年 | 与客户沟通正常,学校暂时没有预算,有偿还意愿 | 新疆项目具备付款条件,只是近年很多资金被挪用维稳、防疫等,回款有可能性较大 |
公司通过逐一核实账龄三年以上的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三年以上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共计47,842.88万元,公司均已经采取维权措施,采取的维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1、由公司业务员根据合同付款内容、付款条件等情况对方公司沟通处理,督促对方按合同执行。
2、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由催收小组人员先发催款函,然后采取上门、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客户联系,催收相关款项。
3、对于发出催款函联系后,对方不履行合同付款条款的,由公司法务部提起诉讼、仲裁等。
(5)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应收账款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形成的审计结论,涉及函证的,说明函证的金额、数量、比例、回函的金额、数量、比例、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替代性程序;并就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1、针对上述问题(5),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对应收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进行核查,了解及测试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
(2)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账、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结合收入的真实性检查程序、银行销售回款检查,对应收账款的发生额进行核实;
(3)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选择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金额;对未回函项目执行替代测试,对回函不符的项目追查具体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项目组发函清单中拟发函金额合计57,723.20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原值比例为83.86%,共计发出202份企业询证函,发函金额合计42,299.29万元,发函比例61.45%,回函金额2,455.80万元,占应收账款原值
3.57%。其中应收账龄为1年以内涉及客户发出95份询证函,发函金额为8,622.13万元,回函33份,回函金额为1,900.09万元,回函比例为22.04%;1-3年涉及客户发出23份,发函金额1,821.72万元,回函7份,回函金额207.63万元,回函比例为11.40%;3年以上涉及客户发函金额31,855.44万元,发出114份,回函5份,回函金额348.08万元,回函比例1.09%,;其中5份回函不符,经检查回函不符原因为客户在收到发票入账,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入账导致差异,执行
替代测试后可以确认。拟发函实际未发函金额15,423.91万元,其中政府、学校客户因无法接收函证未发款函金额3,656.08万元,执行替代程序;国企及其他客户因未及时获取联系信息或个别客户涉诉等原因,应发未发函金额11,767.83万元,其中账龄4年以上应收账款10,947.42万元,该部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97.79%,已执行替代程序。已发函未回函金额39,843.49万元,未回函客户中账龄为3年以上应收账款31,507.36万元,占已发函未回函应收账款比例为79.08%,该部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85.82%,未回函主要因为业务期限较长无对接人员或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不配合等原因,未回函客户中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主要为政府或学校,配合回函意愿较低,已执行替代程序。已回函应收款项,无重大不一致情况;针对未回函、无法发函的应收款项,项目组检查相关业务的合同、验收单、凭证等支持性证据,检查期后回款情况,检查公司催款或提起诉讼的相关文件。回函及替代测试累计占比为83.86%。
(4)结合以前年度对公司应收账款审计情况,公司发函比例及回函比例低具有可比性,公司近3年的函证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发函金额 | 45,063.12 | 27,667.04 | 42,299.29 |
应收账款原值 | 72,231.00 | 72,670.86 | 68,832.33 |
发函比例 | 62.39% | 38.07% | 61.45% |
回函数量 | 32 | 43 | 41 |
回函金额 | 6,333.40 | 4,338.02 | 2,455.80 |
回函比例 | 14.05% | 15.68% | 5.81% |
回函金额占应收账款原值的比例 | 8.77% | 5.97% | 3.57% |
未回函执行替代金额 | 38,729.72 | 23,329.02 | 39,843.49 |
未发函直接执行替代测试金额 | 16,021.89 | 15,423.91 | |
合计可确认比例 | 62.39% | 60.12% | 83.86% |
由于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受部分客户为政府单位、国企不回函或其他长账龄客户无法及时获取联系信息等因素影响,公司存在发函比例和回函比例均较低的情况,根据上表所统计近三年应收账款的函证情况,发函比例和回函比例均较低具有可比性,项目组执行了替代测试程序。针对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公司已成立催收小组并发送催款函、个别客户已采取诉讼仲裁等措施催收,部分应收款项的诉讼已胜诉。根据项目组取得的审计证据及替代测试情况,未发现
公司应收账款真实性存在异常情况。
(5)对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进行检查。
综上,基于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未发现公司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存在异常情况。
6.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应收款项下应收利息期末余额0.63亿元,期初余额为0.16亿元,应收股权转让款0.36亿元,期初余额为1.05亿元。
(1)请列示应收利息明细,说明各明细项的形成原因、交易对手方名称、资金拆借金额、期限、利息,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说明公司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仍存在资金拆借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保障本金及利息回收的具体措施,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计算机技术”)、上海友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友网”)等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项主要是公司与信息安全集团剥离时产生的。公司一直在对上述应收款项进行催收,对方也有相当大的还款意愿,并且多次与公司沟通协商还款方案,但是,由于分拆后安全集团业务进入调整期,业绩出现了的下滑,原计划在分拆后启动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未能按时完成,后又因市场环境、产品政策等原因造成对方现金流相对紧张,因此未能按期支付因剥离产生的往来款剩余款项,根据公司与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其逾期偿还应收款项相关内容,公司对未偿还金额计提了应收利息。
公司在以历史迁徙率为基础计算的历史信用损失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前瞻性信息的预测,结合不同业务及客户的性质分类别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针对其他应收款,公司在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此外,公司会对其他应收款客户发生可能违约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对违约风险已显著增加的客户,将会对其单项计提减信用减值损失。
综上,公司对计算机技术、上海友网等公司计提的利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利息减值计提充分。公司对计算机技术、上海友网等公司计提应收利息及利息减值准备情况详见下表:
1、 合并范围各年度计提利息明细及利息减值明细详见以下表格
各年度计提利息明细:
单位:万元
对手名称 | 计提利息 合计 | 2021年 计提利息 | 2022年 计提利息 | 2023年 计提利息 |
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4,772.77 | 1,704.83 | 1,690.73 | 1,377.22 |
北京立思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16.83 | - | 1,516.83 | |
上海友网科技有限公司 | 831.62 | 280.52 | 278.74 | 272.36 |
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3.33 | - | 73.33 | |
上海祥网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7.05 | 8.66 | 9.97 | 8.41 |
广州立思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33 | 2.05 | 3.30 | 1.99 |
上海虹思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3.49 | - | 3.49 | |
上海虹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0.18 | - | 0.01 | 0.16 |
上海虹泽软件有限公司 | 0.04 | - | 0.00 | 0.04 |
注:北京立思辰信息技术公司于2022年11月已将之前所欠款本金全部偿还,利息部分尚未支付,故对其应付的利息还继续体现在公司报表里。
各年度计提利息减值明细:
单位:万元
对手名称 | 利息减值 合计 | 2021年计提利息减值 | 2022年计提 利息减值 | 2023年计提 利息减值 |
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777.14 | 89.50 | 233.84 | 453.80 |
北京立思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3.68 | - | 113.67 | -9.99 |
上海友网科技有限公司 | 129.60 | 14.73 | 38.13 | 76.75 |
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01 | - | 5.50 | -0.48 |
上海祥网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10 | 0.45 | 1.28 | 2.36 |
广州立思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0 | 0.11 | 0.45 | 0.55 |
上海虹思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0.24 | - | 0.26 | -0.02 |
上海虹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0.01 | - | 0.00 | 0.01 |
上海虹泽软件有限公司 | 0.00 | - | 0.00 | 0.00 |
2、 各年度分主体、债务人计提的应收利息及减值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2021年度:
核算 主体 | 客商名称 | 应收利息余额 | 1年之内 | 坏账准备 | 1年之内坏账损失率 |
豆神 教育 | 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1,704.83 | 1,704.83 | 89.50 | 5.25% |
豆神 教育 | 广州立思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5 | 2.05 | 0.11 | 5.25% |
豆神 教育 | 上海祥网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66 | 8.66 | 0.45 | 5.25% |
豆神 教育 | 上海友网科技有限公司 | 280.52 | 280.52 | 14.73 | 5.25% |
合计 | 1,996.06 | 1,996.06 | 104.79 |
2022年度
核算主体 | 客商名称 | 应收利息 余额 | 1年之内 | 1-2年 | 坏账准备 | 1年之内坏账损失率 | 1-2年坏账损失率 | 已计提 | 2022年补提 |
立思辰 云安 | 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3.33 | 73.33 | 5.50 | 7.50% | 5.50 | |||
立思辰 云安 | 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14.48 | 14.48 | 1.09 | 7.50% | 1.09 | |||
立思辰 云安 | 北京立思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16.83 | 1,516.83 | 113.67 | 7.50% | 113.67 | |||
立思辰 云安 | 上海虹思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3.49 | 3.49 | 0.26 | 7.50% | 0.26 | |||
立思辰 云安 | 上海祥网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73 | 1.73 | 0.13 | 7.50% | 0.13 | |||
立思辰 云安 | 上海友网科技有限公司 | 12.01 | 12.01 | 0.90 | 7.50% | 0.90 | |||
豆神教育 | 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3,336.61 | 1,631.78 | 1,704.83 | 316.55 | 5.48% | 13.32% | 89.50 | 227.04 |
豆神教育 | 广州立思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99 | 1.94 | 2.05 | 0.38 | 7.52% | 11.37% | 0.11 | 0.28 |
豆神教育 | 上海祥网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6.90 | 8.24 | 8.66 | 1.60 | 7.52% | 11.37% | 0.45 | 1.15 |
豆神教育 | 上海友网科技有限公司 | 547.26 | 266.74 | 280.52 | 51.95 | 7.52% | 11.37% | 14.73 | 37.23 |
豆神教育 | 上海虹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0.01 | 0.01 | - | 7.52% | 11.37% | |||
立思辰 新技术 | 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44.47 | 44.47 | 5.71 | 12.84% | 5.71 |
立思辰 新技术 | 广州立思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5 | 1.35 | 0.17 | 12.84% | 0.17 | |||
5,572.46 | 3,576.40 | 1,996.06 | 497.90 | 104.79 | 393.13 |
2023年度
公司 | 客商名称 | 应收利息 余额 | 1年之内 | 1-2年 | 2-3年 | 坏账准备 | 1年之内坏账损失率 | 1-2年坏账损失率 | 2-3年坏账损失率 | 已计提 | 2023年 补提 |
立思辰 云安 | 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713.83 | 1,377.22 | 1,631.78 | 1,704.83 | 770.34 | 8.00% | 12.64% | 26.62% | 316.54 | 453.80 |
立思辰 云安 | 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5.98 | 1.99 | 1.94 | 2.05 | 0.93 | 8.00% | 11.90% | 26.34% | 0.39 | 0.54 |
立思辰 云安 | 北京立思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5.31 | 8.41 | 8.24 | 8.66 | 3.96 | 8.00% | 11.25% | 27.25% | 1.60 | 2.36 |
立思辰 云安 | 上海虹思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819.62 | 272.36 | 266.74 | 280.52 | 128.70 | 8.00% | 11.31% | 27.36% | 51.96 | 76.74 |
立思辰 云安 | 上海祥网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0.04 | 0.04 | 0 | - | 8.00% | 11.00% | ||||
立思辰 云安 | 上海友网科技有限公司 | 0.17 | 0.16 | 0.01 | 0.01 | 8.00% | 11.00% | 0.01 | |||
豆神 教育 | 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44.47 | 44.47 | 5.71 | 12.84% | 5.71 | |||||
豆神 教育 | 广州立思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5 | 1.35 | 0.17 | 12.59% | 0.17 | |||||
豆神 教育 | 上海祥网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3.33 | 73.33 | 5.02 | 6.85% | 5.50 | -0.48 |
豆神 教育 | 上海友网科技有限公司 | 14.47643 | 14.48 | 1.09 | 7.53% | 1.09 | |||||
豆神 教育 | 上海虹泽软件有限公司 | 1516.83 | 1516.83 | 103.68 | 6.84% | 113.67 | -9.99 | ||||
豆神 教育 | 上海虹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49 | 3.49 | 0.24 | 6.88% | 0.26 | -0.02 | ||||
立思辰 新技术 | 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1.73 | 1.73 | 0.13 | 7.51% | 0.13 | |||||
立思辰 新技术 | 广州立思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01 | 12.01 | 0.90 | 7.49% | 0.90 | |||||
合计 | 7,232.64 | 1,660.18 | 3,576.40 | 1,996.06 | 1,020.88 | 497.92 | 522.96 |
3、剥离时有关往来款余额、往来款回收时间计划表的信息披露公告名称、披露时间、披露内容:
2018年,公司启动安全业务剥离,2018年11月对第一批剥离原部分安全业务完成剥离工作予以出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8日披露的《关于分拆安全业务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
针对剥离基准日,安全业务与公司的具体往来余额归还安排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分拆安全业务相关资产<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4、剥离合同里有关往来款余额、往来款回收时间计划表如下:
双方确认,截至2018年6月30日,立思辰与标的公司之间存在合计27,804.14万元的应收款项净额。就该等应收款项的偿还,甲、乙双方作出进一步安排及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款总金额 | 还款明细 | 应偿还时间 | 已逾期时间(截止到2023年末) | 应支付资金占用费期间 | 实际支付资金占用费的期间 |
18,563.12 | 8,000.00 | 2018年11月26日-2019年5月26日 | 4-5年 | 2019年5月26日-至今 | 2021年-至今 |
10,563.12 | 2018年11月26日-2019年11月26日 | 4-5年 | 2019年11月26日-至今 | 2021年-至今 | |
8,001.77 | 8,001.77 | 2019年10月30日之前 | 4-5年 | 2019年10月30日-2022年10月31日 | 2021年-2022年10月31日 |
1,239.25 | 1,239.25 | 2018年11月30日之前 | 4-5年 | 2018年11月30日-2022年10月31日 | 2021年-2022年10月31日 |
应收利息各期还款金额及2023年末应收利息余额及坏账准备金额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还款方 | 2021年应收利息偿还金额 | 2022年应收利息偿还金额 | 2023年应收利息偿还金额 | 2023年末剩余未偿还利息 | 已计应收利息提减值准备金额 |
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4,772.77 | -777.14 |
北京立思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1,516.83 | -103.68 |
上海友网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831.62 | -129.60 |
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 73.33 | -5.01 |
上海祥网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27.05 | -4.10 |
广州立思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7.33 | -1.10 |
上海虹思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3.49 | -0.24 |
上海虹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0.18 | -0.01 |
上海虹泽软件有限公司 | - | - | - | 0.04 | - |
合计 | - | - | - | 7,232.64 | -1,020.88 |
还款方剥离时欠款本金、剥离后历次本金偿还金额、截至23年末剩余未偿还本金、已计提减值准备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金额 | 当期收回 | 当期余额 | 当期计提减值 | |
2018年公告往来款 | 27,804.14 |
2019年 | 1,500.00 | 26,304.14 | 1,315.21 | |
2020年 | 853.97 | 25,450.17 | 2,057.45 | |
2021年 | 25,450.17 | 4,050.97 | ||
2022年 | 11,726.97 | 13,723.20 | -193.74 | |
2023年 | 13,723.20 | 4,110.70 | ||
合计 | 14,080.94 | 11,340.60 |
协议原文中就应收款项的偿还做出如下规定:
(1)“就上述款项中标的公司对立思辰18,563.12万元的关联应付款,标的公司应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充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向立思辰支付8,000万元,其余部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充协议之日起1年内清偿,若标的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充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偿还不足8,000万元,则自半年到期日起,剩余未清偿部分按照年化8%计缴资金占用费,于还款到期日一并清偿立思辰。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偿还上述款项并就该等款项及罚息承担连带责任。”
(2)“上述款项中的8,001.77万元为标的公司对第二步分拆资产云安信息及江南信安的欠款。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于2018年年度报告出具后启动第二步分拆资产的收购,若 2019 年9月30 日前尚未完成第二步分拆资产的交割过户手续,则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于30日内清偿与江南信安及云安信息的往来款8,001.77万元。若标的公司未按期支付,逾期部分按照年化8%利率向立思辰支付罚息。乙方对标的公司偿还上述款项及罚息承担连带责任。”
(3)“就标的公司与立思辰之间的1,239.25万元关联方欠款,标的公司应于交割日前偿还完毕上述款项,乙方对标的公司偿还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承诺,就上述关联欠款,若到期标的公司或乙方尚未清偿完毕,将立即采取追缴、催收等措施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双方同意,自基准日至交割日,若有新增的关联占款,按照上述第(1)、
(2)项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交割日后,除标的公司按照第(1)、(2)项约定偿还所欠立思辰的关联欠款外,双方不会新增关联资金拆借。
(2)请结合你公司对2023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应收股权转让款尚
未回收的原因,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公司2023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如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启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启志”)股权转让款形成系2019年5月公司将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宁波启志。截至2023年6月30日,应收宁波启志股权转让款原值为3,608.18万元,已计提坏账1,832.73万元,该笔款项协议中约定的还款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宁波启志作为管理公司,目前净资产为正且不存在重大资信问题,由于前几年整体经济下行影响,资金流出现暂时的紧张情况,虽款项已逾期,但公司仍认为该应收款项未来可以收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股权转让款明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对手名称 | 应收股权款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坏账比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启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08.18 | 2,886.54 | 80.00% |
应收股权转让款尚未回收的原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启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启志”)股权转让款形成系2019年5月公司将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宁波启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宁波启志股权转让款原值为3,608.18万元,已计提坏账2,886.54万元,该笔款项协议中约定的还款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宁波启志作为管理公司,目前净资产为正且不存在重大资信问题,虽款项已逾期,但公司仍认为该应收款项未来可以收回。
应收股权转让款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账龄为4-5年,按照80%的比率计提坏账准备,相关的减值计提充分。
7.年报显示,你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0.51亿元,其中1年以上预付账款占比超过60%。请列示1年以上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前十大供应商的明细,包括供应商名称、交易背景、合同条款约定,说明供应商是否与公司(时任)董监高、5%以上股东、(时任)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公司预付款项是否基于合同约定,如否,请说明合同未约定预付条款但公司预先支付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供应商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未结算的情况,如是,请说明未及时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年以上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前十大供应商的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金额 | 交易背景 | 合同条款 | 预付款项是否基于合同约定 | 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未结算的情况 |
菏泽科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83.48 | 预付项目货款 | 注1 | 是 | 否 |
鄢陵华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000.00 | 工程款 | 注2 | 是 | 否 |
新疆文木金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14.96 | 预付项目货款 | 注3 | 是 | 否 |
无锡多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软件开发 | 注4 | 是 | 否 |
北京京泰联成科技有限公司 | 41.39 | 预付项目货款 | 注5 | 是 | 否 |
北京格致行科技有限公司 | 33.09 | 预付项目货款 | 注6 | 是 | 否 |
鄢陵华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马坊分公司 | 30.00 | 工程款 | 注7 | 是 | 否 |
深圳市信锐网科技术有限公司 | 24.10 | 货物不符合要求,退货未退款 | 注8 | 是 | 否 |
四川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4.02 | 预付项目货款 | 注9 | 是 | 否 |
济南浪潮数据有限公司 | 23.09 | 预付项目货款 | 注10 | 是 | 否 |
说明:大额的预付款项目具体情况,包括预付时间、项目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预付未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菏泽科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预付款时间:2020.7.6预付744万元;2021.3.2预付372万元;2022.1.28预付167.48万元。
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与万福商圣实业有限公司付款方式为:
签订合同后付合同金额的 30%,供货后付至合同金额的50%,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5%,三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与菏泽科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用背靠背付款方式。
按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与万福商圣实业有限公司付款方式的条款执行。在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每笔货款后 15日内按比例付款给菏泽科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执行情况:由于终端用户需求有重大变更,一直没有商定完最终方案,此供应商负责施工的部分目前暂未确定好具体内容,施工过程中一直有改动,预计24年底能竣工验收。
3、菏泽科奥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该项目货款预付后供应商配合供货,合同已经开始执行。因甲方要求变更较多,故截至目前没有确定终版明细。相关预付款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也不存在违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况。
鄢陵华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1、预付款时间:2018.5.15预付10,000,000元
2、项目执行情况:2018年5月由于该PPP项目中建筑安装工程出现资金短缺,经教体局和公司协商一致,公司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方鄢陵华夏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马坊分公司签订工程款预支协议,5月15日鄢陵华夏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马坊分公司收到公司工程预支款1000万元。2018年6月该PPP项目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建设评估验收。由于该PPP项目迟迟未入河南省PPP项目库,2018年12月22日鄢陵县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鄢政纪[2018]38号)原则同意**体育局汇报的终止该PPP项目合同。2018年12月1日和2019年1月18日教体局和思学公司对该PPP项目设备类项目先后组织了两次专家组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教体局和公司于2019年8月-11月对该PPP项目进行了清算,依据河南博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项目相关资料及鄢陵县人民政府出具的会议纪要(鄢政纪[2019]57号)
3、与公司无其他业务往来。
4、货款预付后,合同开始执行,但由于**体育局汇报的终止该PPP项目合同,鄢陵华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终止,后经协商鄢陵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8日签订鄢陵县基础教育提升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建设PPP项目应支付补偿金协议,但至今款项未与我公司结算完毕。
5、相关预付款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也不存在违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况。
注1:签订合同后付合同金额的30%,供货后付至合同金额的50%,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三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注2:鄢陵县思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鄢陵华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考虑到乙方的实际困难,同意提前预支工程款给乙方。注3:发货前预付30%,剩余70%根据项目情况支付注4: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合同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注5:合同签订7日内付合同总额10%,货物到达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75日内付合同总额90%。
注6: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30%款,全部货物备齐后发货前3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40%款,全部货物到达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30%款。
注7:根据约定俗成上商业惯例
注8:合同签定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70%;全部货物到达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货款。
注9: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再3日内向乙方预付全部货款,乙方收到全部货款后7日内发货。若未能按期支付,甲方需另外缴纳未付货款千分之一的日违约金。
注10:合同约定发货前付清全款
供应商不存在与公司(时任)董监高、5%以上股东、(时任)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年审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预付账款明细表、账龄明细表,分析预付账款变动情况及合理性;
(2)查阅期末预付账款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并核查账龄较长的预付账款的发生背景、检查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检查合同的预付比例等合同条款;
(3)获取并检查公司付款凭证及原始单据;
(4)通过企查查等公开网络查询供应商与公司(时任)董监高、5%以上股东、(时任)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关系。
2、核查结论
综上,公司预付账款基于合同约定,公司预付账款真实,不存在与公司(时任)董监高、5%以上股东、(时任)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关系。
8.年报显示,你公司发出商品期末账面余额0.29亿元,在施项目成本2.30亿元。
(1)请列示发出商品、在施项目成本库龄情况、跌价或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回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发出商品、在施项目成本库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库龄 | 存货账面余额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
发出商品 | 1年以内 | 646.22 | 27.04 |
1-2年 | 177.51 | 85.22 | |
2-3年 | 1,310.30 | 1,264.19 | |
3-4年 | 308.58 | 302.41 | |
4-5年 | 212.50 | 210.38 | |
5年以上 | 269.67 | 269.67 | |
小计 | 2,924.78 | 2,158.90 | |
在施项目 | 1年以内 | 3,652.20 | 193.43 |
1-2年 | 5,792.89 | 306.80 | |
2-3年 | 4,287.77 | 227.14 | |
3-4年 | 4,485.50 | 237.56 | |
4-5年 | 2,042.65 | 108.18 | |
5年以上 | 2,726.44 | 144.40 | |
小计 | 22,987.45 | 1,217.51 | |
合计 | 25,912.23 | 3,046.51 |
(2)请列示发出商品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发出商品名称、发出时间、发出方式、存放地点及状态、拟签收客户、客户签收程序、报告期末未签收商品的原因、期后结转情况,结合前述回复,说明公司本报告期内大额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发出商品是否真实存在。
回复:
发出商品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发出商品名称、发出时间、发出方式、存放地点及状态、拟签收客户、客户签收程序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发出商品名称 | 2023年末账面余额 | 发出时间 | 发出方式 | 存放地点及状态 | 拟签收客户 |
运维管理费 | 1,005.93 | 2021.4 | 不适用 | 张家口 | 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114.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宁波海曙区教育局教研室 | 宁波海曙区教育局教研室 |
技术开发 | 90.00 | 2020.7 | 不适用 | 英德市教育局 | 英德市教育局 |
云办公管理主机 | 60.34 | 2019.4 | 邮寄 | 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LED显示屏 | 55.45 | 2020.8 | 邮寄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A3彩色多功能一体机 | 46.46 | 2022.6 | 企业自送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 |
云课堂 | 40.43 | 2019.4 | 不适用 | 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显示器 | 37.41 | 2019.4 | 邮寄 | 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删冗存储软件系统 | 36.34 | 2013.5 | 企业自送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北京邮电大学 |
A4黑白激光打印机 | 35.04 | 2023.9 | 物流运输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联城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
液晶拼接屏 | 34.94 | 2020.8 | 邮寄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全万兆三层交换机 | 28.50 | 2021.12 | 邮寄 | 张家口 | 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
电脑 | 26.02 | 2023.11 | 物流运输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河北玖伴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软件开发 | 23.75 | 2020.3 | 不适用 |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监察局 |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监察局 |
台式计算机 | 23.40 | 2023.11 | 企业自送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北京现代职业学校 |
台式计算机 | 23.28 | 2023.11 | 企业自送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 |
POE供电模块 | 23.22 | 2021.12 | 邮寄 | 张家口 | 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
壁挂机柜 | 22.72 | 2021.12 | 邮寄 | 张家口 | 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
施工费 | 21.27 | 2019.4 | 不适用 | 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电脑 | 18.56 | 2020.8 | 邮寄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A4红黑激光打印机 | 18.41 | 2023.9 | 物流运输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联城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
锐捷云终端操作系统软件 | 18.10 | 2019.4 | 邮寄 | 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希沃交互智能平板 | 18.05 | 2021.5 | 厂家直发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局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局 |
装修 | 17.70 | 2023.3 | 企业自送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同济大学 |
技术服务费 | 17.38 | 2023.9 | 远程安装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联城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
拼接融合处理系统V1.0 | 16.50 | 2020.8 | 不适用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A4黑白激光打印机 | 15.40 | 2022.6 | 企业自送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 |
投影涂料 | 15.23 | 2020.8 | 邮寄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电脑 | 14.36 | 2023.12 | 物流运输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邢台佳文商贸有限公司 |
装修工程款 | 14.34 | 2021.7 | 邮寄 | 张家口 | 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
CC5000E-PLUS | 14.03 | 2023.1—2023.12 | 厂家直发 | 客户项目现场场地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天花矩阵麦克风 | 13.91 | 2023.1.1—2023.12.31 | 厂家直发 | 客户项目现场场地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新高考走班排课服务 | 12.74 | 2020.7 | 不适用 | 英德市教育局 | 英德市教育局 |
Microsoft产品及配件Surface Hub2s | 12.12 | 2023.1—2023.12 | 厂家直发 | 客户项目现场场地 | 诺和诺德(上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施工费 | 12.04 | 2018.1 | 企业自送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中国音乐学院 |
OA软件 | 11.96 | 2017.9 | 物流运输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 |
高低床 | 11.68 | 2021.4 | 厂家直发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局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局 |
安装调试费 | 11.61 | 2021.7 | 不适用 | 张家口 | 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
A3黑白多功能一体机 | 11.49 | 2023.9 | 物流运输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联城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
LED光柱 | 11.44 | 2020.8 | 邮寄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电脑 | 10.31 | 2023.11 | 物流运输 | 合同约定项目施工地安装调试中 | 河北玖伴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小于10万汇总) | 858.90 | ||||
合计 | 2,924.77 |
说明:发出商品中发出方式不适用的主要为公司提供的服务类项目,此类成本计入存货-发出商品主要原因为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属于集成类服务,其中包括硬件设备、软件以及运维服务等,签署合同时认定为一个整体的服务。该部分业务,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对应的成本。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存货确认的条件为“(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综上,该部分服务计入存货-发出商品符合会计准则。
张家口项目运维管理费项目背景:2018年8月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张家口教育云政府采购项目公司,负责教育云项目的实施。为使项目顺利实施,经政府同意,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教育云项目中硬件采购、集成、运维服务以及应用软件采购运维的供应商。北京立思辰合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经综合评审确定的中标方,与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签署《张家口教育云PPP项目硬件采购、集成及运维服务以及应用软件采购运维合同》,负责本合同条款中硬件的提供、系统集成、运维服务以及应用软件采购运维。由于运维管理费与其他硬件提供系统集成的项目归属于同一项目下的组成,故公司计入存货中,待对应收入确认时同时确认成本。
发出商品主要为项目类,客户签收程序基本为客户收到货物后,进场进行施工安装,根据施工情况及客户要求进行现场方案调整,项目结束初步验收,试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最终验收,在最终验收结束后,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发出商品已经存放在客户公司或者客户指定位置,报告期末不存在未签收的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后结转金额约260.32万元,发出商品期总金额为2,924.77万元,其中张家口PPP项目涉及发出商品金额1,139.78万元,该项目处于暂停状态,
故对应该项目全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3年度进一步对发出商品进行梳理,查阅相关销售合同、联系对方业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一方面核实业务的具体情况,了解存货现存的状态,发出商品是真实存在的,一方面对于一些时间比较长的项目且重新启动比较困难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请说明在施项目成本核算内容,确认在施项目成本的依据,在施项目成本结转营业成本的条件,列示期末账面余额前十大的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时间区间、施工开始时间、完工进度、以及前述项目2023年累计确认收入、累计结转成本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已确认相关营业收入但尚未结转营业成本的情况。
回复:
以上在施项目核算与项目相关的采购货物的价值。在施项目在客户完成验收后结转相应的营业成本。
在施项目前十大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期末账面余额前十大的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施工时间区间 | 施工开始时间 | 完工进度 |
万福商圣实业有限公司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 | 3,850.00 | 2020年12月-至今未完工 | 2020/11/1 | 项目已供货完毕,正在进行工程审计 |
**学校信息化采购 | 2,788.43 | 2022年4月-2024年1月 | 2022/4/1 | 项目已施工完毕,正在进行工程审计 |
**学校信息化采购01 | 1,493.55 | 2022年5月-2024年6月 | 2022/5/1 | 完工进度预估99%,基本已供货,目前项目处于收尾过程中,预计2024年6月可竣工验收。 |
北京中加集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学智慧学校(一期)建设采购 | 689.13 | 2020年11月-2024年3月 | 2020/11/1 | 项目已供货完毕,正在进行工程审计 |
**大学良乡校区无线网络建设项目 | 998.96 | 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 2023/12/1 | 完工进度预估90%,大部门项目内容已供货,预计2024年可竣工验收。 |
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E1楼机房采购 | 962.14 | 2017年6月-2024年7月 | 2017/6/1 | 项目已施工完毕,正在根据甲方要求做整改,预计2024年完成验收工作。 |
**大学大数据实验室建设(一期) | 778.56 | 2023年1月-2024年9月 | 2023/1/1 | 项目已供货完毕,等待学校验收及做学校工程审计 |
北京中加集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学智慧学校(一期)建设采购 | 843.27 | 2020年9月-2024年3月 | 2020/9/1 | 项目已供货完毕,正在进行工程审计 |
清华大学高性能CPU计算集群采购项目 | 492.87 | 2023/3/1-2024年12月 | 2023/3/1 | 项目已供货完毕,正在进行验收 |
廊坊益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络机房设备采购 | 510.00 | 2019年1月-2024年3月 | 2019/1/1 | 项目已供货完毕,因对方拖欠我方工程款,我方提起诉讼,现该项目在工程造价鉴定阶段,预计2024年结束 |
以上在施项目为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该子公司按照终验法确认收入、成本,在项目终验结束后与该项目相关的全部存货均会一次性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上述项目在2023年末均未验收,故未确认收入、成本。以上在施项目不存在已确认相关营业收入但尚未结转营业成本的情况。
(4)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发出商品、在施项目成本真实性所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形成的审计结论,说明纳入监盘的存货范围及监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监盘人员、监盘时间、盘点类别及比例、存货账实是否相符;并就存货真实性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4),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下:
(1)了解公司的采购与付款流程,并执行存货相关的穿行及控制测试,确认与存货相关内部控制得有效性;
(2)取得存货收发存明细表,包括发出商品、在施项目成本及对应项目明细表,与总账、明细账合计数进行核对,并与上年末数据进行分析,分析其变动原因的合理性。
(3)对本期新增发出商品、在施项目成本采购发生额,选取样本检查合同等并执行函证程序。
(4)对期末在施项目成本、发出商品等抽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发函并取得回函金额为5,851.47万元,取得回函不存在不符情况且与账面记录一致;
(5)根据取得的存货结存明细表及公司盘点计划,对期末结存存货进行监盘。2023年12月25日分配4名审计人员对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仓库库存商品进行监盘,2023年12月29日分配1名审计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仓库库存商品进行监盘,纳入监盘的库存商品金额为886.47万元,
占扣除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余额的比例为55.14%;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29日,分别对在施项目成本进行现场盘点,分别为天坛医院存储更新项目、数据中心和弱电间运维更换电池项目、**大学北科大超算项目采购、海淀学校信息化采购、北科大管庄无线及**大学北科大超算项目采购等,共抽查8,699.29万元的在施项目,每个项目现场分别派1名审计人员进行监盘,监盘和回函金额合计确认在施项目成本占比为63.30%。
综上,基于上述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公司期末存货是真实的。
9.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0.82亿元,期初余额为0.80亿元,本期无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损失分别为0.27亿元、0.96亿元。请说明公司购买和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期间的会计处理,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的计算过程及准确性,本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余额较期初变动的原因。
回复:
公司本期期末及上期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对外投资公司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北京航易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 149.23 | 59.34 |
上海华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246.90 | 1,682.56 |
宁夏立思辰银山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 -- | 530.15 |
北京蓝鲸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40.14 | 228.45 |
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88.16 | 103.24 |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426.11 | 5,310.47 |
北京聚源汇鑫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50.00 | 50.00 |
豆选众谊(天水)商贸有限公司 | 2.46 | -- |
合计 | 8,203.00 | 7,964.20 |
说明:公司对上述被投资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对上述公司的股权投资无活跃市场报价,2015年至2018年期间,根据公司的教育业务发展战略,为了加强公司的核心技术能力,对购买时以长期持有为目的股权投资,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对上述被投资单位持有目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将上述权益性交易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
公司购买和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期间的会计处理:
① 公司初始投资时会计处理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贷: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② 持有期间计算对外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时会计处理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贷:其他综合收益或:
借:其他综合收益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的计算过程及准确性:
计算过程:获取对外投资公司2023年度盖章版财务报表,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报表以及经营情况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测算,根据测算结果与账面价值比较计算相应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计算过程公司均采用当期权威评估机构出具的折现系数。同时公司结合被投资单位的未来业务规划和测算出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分析,以确保测算数据的准确性。本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余额较期初变动的原因:
除豆选众谊(天水)商贸有限公司为本报告期新增对外投资,剩余其他权益工具较期初余额变动原因如下:
① 北京航易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蓝鲸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期末较期初其他权益工具金额增加,系因2023年结合对外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测算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该公司账面公允价值比较,公司账面金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了调整。各家公司近三年经营数据如下:
北京蓝鲸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初始投资时公司按照投资成本计量,自2019年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后,公司按照准则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司的对外投资。实施新准则时,北京蓝鲸众合公司已停止经营,等待清算,因该公
司还有一定的货币资金,其清算分配金额可以保证,故采用被投资公司净资产*持股比例计算其公允价值,为保持会计政策的一贯性故后续每年按照该方法计算公允价值:
单位:万元
北京蓝鲸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净资产 | 1,320.58 | 1,343.82 | 1,412.57 |
持股比例 | 17.00% | 17.00% | 17.00% |
公允价值 | 224.50 | 228.45 | 240.14 |
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报表上主要资产为其他应收款1,227万元,因计提了应收款项利息他导致被投资公司净资产近三年呈上升状态。公司持续与被投资公司保持沟通,了解清算进展,近几年蓝鲸主要在沟通收回应收账款,公司后续会联系其他股东,商议催款和清算的相关事宜。
北京航易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以及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市场环境测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单位:万元
上海华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营业收入 | 5,395.08 | 6,197.08 | 6,881.39 |
净利润 | 650.24 | 1,146.84 | -39.83 |
自由现金流折现值和 | 21,324.23 | 25,965.39 | 35,028.41 |
持股比例 | 6.48% | 6.48% | 6.48% |
公允价值 | 1,381.81 | 1,682.56 | 2,269.84 |
单位:万元
北京航易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营业收入 | 1,382.98 | 523.32 | 1,363.30 |
净利润 | -51.89 | -192.19 | 112.68 |
自由现金流折现值和 | 1,952.50 | 1,680.99 | 4,102.82 |
持股比例 | 3.53% | 3.53% | 3.18% |
公允价值 | 68.92 | 59.34 | 130.47 |
②宁夏立思辰银山教育产业有限公司期末较期初其他权益金额减少,系因该公司2023年及后续现金流入金额为负值,预计不会再有收益产生,故对宁夏立思辰银山教育产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③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价值根据股价计算,2023年股价为
1.52元,持股数量为58万股,公允价值为88.16万,2022年股价为1.78元,持
股数量为58万股,公允价值为103.24万元。
④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母基金”)
根据净利润*持股比率计算其他权益工具的变动,期末较期初增加系因对外投资公司本期净利润为正。该被投资公司计量公允价值的方式采用的主要财务数据为净利润原因为,中关村母基金公司不存在实际的营业收入,因此不适用采取盈利预测的方式计量其公允价值。中关村母基金每年利润表的变动主要系该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故公司认为能够准确计量中关村母基金的公允价值的主要财务数据为净利润。
10.年报显示,你公司长期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0.42亿元,均已逾期,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64.41%。根据公司列示的长期应收款对应前期业务开展情况,业务类型包括应支付补偿金、产品销售。
(1)请说明公司长期应收款核算内容,将产品销售形成的款项列为长期应收款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是否存在坏账计提比例不充分的情形。
回复:
公司长期应收款核算内容为公司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形成,公司与客户的合同约定分期收款且收款期限在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如下表所示:
客户名称 | 合同内容 | 收款期限 | 期末应收余额(万元) | 是否逾期 |
**体育局(注1) | 鄢陵县基础教育提升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建设PPP项目 | 2020年-2023年 | 2,416.24 | 是 |
库尔勒杰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2) | 计算机网络教室设备 | 2016年-2018年 | 135.48 | 是 |
库尔勒杰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2) | 研究性学习设备销售合同 | 2016年-2018年 | 751.68 | 是 |
库尔勒杰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2) | 教室笔记本电脑项目 | 2016年-2018年 | 436.00 | 是 |
**教育局(注2) | 教学资源管理平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2017年-2019年 | 206.85 | 是 |
**教育局(注2) | 新建学校设备采购项目 | 2017年-2021年 | 208.62 | 是 |
高密市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注2) | 高密市朝阳中学及朝阳小学触控一体机等电教设备采购项目 | 2019年-2022年 | 63.25 | 是 |
合计 | 4,218.13 |
注1:应收**体育局系原签署于2018年4月17日的《鄢陵县基础教育提升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建设PPP项目合同》终止,签订了《鄢陵县基础教育提升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建设 PPP 项目应支付补偿金协议》协议约定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1,272.32万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1,272.32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954.24万元,2021年12月3日前支付954.24万元,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636.16万元,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636.16万元,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636.16万元。依据协议分期收款且具有融资性质,计入长期应收款核算。其他PPP项目协议中并不存在分期付款的条款,虽然合同服务周期较长,但没有规定分期付款,因此不具备融资性质。
注2:该类项目均为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且合同明确约定客户付款方式为验收合格后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各合同期限为3-5年不等),属于分期收款的销售商品。
上述应收客户均属于合同约定分期收款形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对于上述“重大融资成分”的界定,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于2018年编著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中做了如下解释:“当企业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间与客户实际付款的时间不一致时,如企业以赊销的方式销售商品,或者要求客户支付预付款等,如果各方以在合同中明确(或者以隐含的方式)约定的付款时间为客户或企业就转让商品的交易提供了重大融资利益,则合同中即包含了重大融资成分,企业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当对已承诺的对价金额做出调整,以剔除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
对于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另外考虑长期应收款客户性质主要为政府部门,资金回笼较
慢,但在近两年内陆续回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测算长期应收坏账准备,2023年度公司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716.69万元,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为64.41%,2022年12月31日计提比例为40.03%,由于逾期长期应收款账龄迁徙导致整体坏账比例计提增加。
综上,公司将产品销售形成的款项列为长期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请说明公司与客户签署的鄢陵县基础教育提升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建设PPP项目应支付补偿金协议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签署补偿金协议时的会计处理情况、支付补偿金的原因、PPP项目建设情况、补偿金逾期未支付的原因,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2020年1月8日本公司与**体育局签署补偿金协议,协议总金额为8,361.62万元,首期支付2,000.00万元,剩余6,361.62万元,期限为四年,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544.65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1,908.49万元,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1,272.31万元,2023年6月30日之前支付636.16万元。上述款项共收回4,224.00万元,款项未按时支付的根据协议计算逾期利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体育局本金2,137.62万元,逾期利息216.97万元。
项目首次合作时,根据项目验收时点确认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8,721.9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7,718.55万元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 1,003.41万元
签署补偿协议后,将之前已确认收入的应收账款,转入长期应收款,并按期确认融资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应收款 6,361.62万元
贷:应收账款 6,361.62万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共计483.36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未确认融资收益(逐年确认) 共计483.36万元
综上,项目收入确认时点以及金额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支付补偿金的原因:本公司与**体育局双方协商一致,对原签署于2018年4月17日的《鄢陵县基础教育提升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建设PPP项目合同》进行了清算,终止原合同,依据河南博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项目相关资料及鄢陵县人民政府出具的会议纪要(鄢政纪[2019]53号、鄢政纪[2019]57号),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支付补偿金协议的相关合同。
PPP项目建设情况:2018年6月该PPP项目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验收。由于该PPP项目迟迟未入河南省PPP项目库,2018年12月22日鄢陵县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鄢政纪[2018]38号)原则同意**体育局汇报的终止该PPP项目合同。2018年12月1日和2019年1月18日教体局和思学公司对该PPP项目设备类项目先后组织了两次专家组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
补偿金逾期未支付的原因:鄢陵县财政局资金紧张,未能按照补偿金协议规定支付补偿金。
相关减值计提情况: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2,416.24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119.10万元,坏账计提比率为46.32%,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2,416.24万元,账龄为1年以内、1-2年、2-3年,坏账综合计提比率达到了46.32%,相关减值是计提充分的。
11.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1.09亿元,期初余额1.36亿元。
(1)请逐项说明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包括产品名称、交易对手方、初始投资成本、买入时间、产品期限、购买及持有期间相关会计处理情况、投资收益计算过程及确认依据。
回复:
公司投资的产品为“清科辰光”基金,下表为该基金产品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初始投资成本 | 投资时间 | 产品期限 |
清科辰光-深圳市思珂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7年 | 2015年7月-2024年7月 |
清科辰光-深圳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7年 | 2015年7月-2024年7月 |
清科辰光-北京策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 | 2017年 | 2015年7月-2024年7月 |
清科辰光-北京和气聚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690.00 | 2018年 | 2015年7月-2024年7月 |
清科辰光-北京圣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2019年 | 2015年7月-2024年7月 |
清科辰光-智慧天下(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6年 | 2015年7月-2024年7月 |
合计 | 8,290.00 |
购买及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
①初始购入时会计处理:
借: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18年以前执行旧准则使用科目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银行存款
②持有期间根据公允价值变动进行会计处理:
借: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或:
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贷: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计算过程及确认依据:
获取对外投资公司的盖章版2023年度财务报表,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报表以及经营情况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测算,根据测算结果与账面价值比较计算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清科辰光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司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深圳市思珂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北京策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和气聚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圣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智慧天下(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营业收入 | 7,024.18 | 3,504.35 | 6,007.97 | 8,335.37 | 449.38 | 2,404.39 |
净利润 | 397.23 | -753.15 | 841.42 | -3,070.18 | -307.28 | -575.21 |
折现率 | 12.50% | 12.50% | 12.50% | 12.50% | 12.50% | 12.50% |
自由现金流量现值合计 | 34,731.78 | 11252.79 | 41,598.97 | 32,274.46 | -2,184.81 | 8,702.83 |
持股比率 | 7.41% | 9.31% | 10.00% | 7.04% | 7.58% | 9.18% |
公允价值 | 2,573.62 | 1,047.67 | 4,159.90 | 2,272.80 | -165.71 | 798.57 |
期初公允价值 | 863.38 | 2,733.40 | 3,402.41 | 3,707.66 | 39.35 | 2,861.03 |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1,710.24 | -1,685.73 | 757.49 | -1,434.86 | 39.35 | -2,062.46 |
(2)你公司对2023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显示,权益工具投资的主要权利义务为“达到产品期限时,未完成协议中的条件,公司可行使回购权”,请结合前述协议约定条件、产品买入时间及产品期限,说明是否存在产品已到期但未收回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回复:
北京清科辰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清科基金”成立于2015年7月,该基金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为教育行业。该基金投资规模为40,464万元(实缴)。
该基金成立初衷是作为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豆神教育曾用名)下简称(豆神教育或上市公司)产业整合主体,是为豆神教育一对一量身定制的教育产业基金。围绕上市公司产业战略布局,开展投资、并购业务,提高和巩固上市公司的行业地位;清科基金采用产融集合模式,根据豆神教育当时所在的教育产业进行布局,并利用PE机构的专业和信息优势,为豆神教育储备投资和并购项目;豆神教育采用该模式成立产业基金出资金额较少,且募集了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资金(下简称“富安达”),使基金规模做大,为豆神教育储备更多的项目协同发展,同时也降低了上市公司的基金出资金额,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豆神教育也在投资决策机制中拥有1票否决权(基金投委会共6票,豆神当时管理团队拥有3票,基金采用4票通过制)。
清科基金普通合伙人(下简称“GP”)为北京清科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薛静。有限合伙人(下简称“LP”)总计41名,其中优
先级LP富安达出资额2.5亿;主要LP为:豆神教育出资2900万、池燕明出资1900万、商华忠出资1100万、张敏出资1100万、陈云海出资1000万等。清科辰光并表时间为2017年,自并表之日起清科辰光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2017年 | 221.08 |
2018年 | -505.50 |
2019年 | 490.63 |
2020年 | -3,093.25 |
2021年 | -1,853.33 |
2022年 | -1,483.82 |
2023年 | -2,163.36 |
现清科基金属于豆神教育并表公司。根据清科基金的相关合伙协议约定,清科基金共设6个投资委员会席位,其中北京清科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3名委员,薛静委派3名委员均为豆神当时管理团队。后会计师以此为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该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判断控制的第一要素,在判断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是否拥有权力时,通常要结合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和设计。清科辰光作为本公司的并购整合平台而服务于本公司,投资的业务基本围绕教育相关行业的业务进行,公司相较其他投资方有更强的动机和意图主导合伙企业的相关投资活动以影响其回报。根据清科辰光相关合伙协议的约定,清科辰光共设6个投资委员会席位,其中北京清科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3名委员,薛静及王丰委派3名委员,虽然投委会席位均不是本公司委派,但是薛静及王丰所委派的3名委员均为本公司管理层。3名委员代表需要确保基金为上市公司产业布局服务,在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中拥有1票否决权。另外,在该资产管理计划中,富安达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提供资金,享有固定收益,而本公司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行收益保底承诺,承担了该产业基金的主要风险报酬。根据《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的规定,承担被投资方可变回报的巨大风险敞口可能是投资方拥有权力的一个迹象。公司对富安达提供收益保底承诺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敞口,这是本公司对该资产管理计划拥有权力的一个迹象。综上所述,公司结合相关准则规定以及证监会《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认定对清科基金享有可控制权力,同时承担了相应的风险报酬,符合会计准则中合并报表的相关规定,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后期,因公司管理团队的变动,委派的3名委员陆续离开公司。但鉴于公司对富安达提供收益保底的承诺,公司认为将清科基金继续纳入合并范围符合会计准则中合并报表的相关规定。根据北京清科辰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的经营期限自首次募集完成之日起满七年为止。根据有限合伙的有序退出项目公司的需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决定延长经营期限1至2年,但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九年。”如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有必要,可提交顾问委员会评议。现该清科基金已经延期一次为期2年,故按照协议签订时间顺延,产品期限到期日为2024年7月17日。到期后公司将和管理人协商,做出对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决策。
以下为关于清科基金的披露情况:(1)2015年,公司与北京清科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共同指定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清科立思辰互联网教育基金,计划在互联网教育或与互联网教育相关行业进行投资。对外投资关联方及非关联合作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互联网教育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协议的费用、收益分配安排、投资策略等条款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互联网教育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2)2016年,公司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基金提供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为互联网教育基金优先级资金提供回购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
(3)2020年,公司为清科辰光所管理的清科立思辰互联网教育基金优先级资金提供回购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为互联网教育基金优先级资金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清科辰光设立目的是作为本公司产业并购整合平台,主要业务为对成长期或
成熟期的互联网教育或与互联网教育相关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自2015年起,清科辰光对外投资了多家教育类相关的公司,并与大部分对外投资公司签署了带有回购条款的投资协议(见下表)。被投资公司近几年陆续触发回购条款,清科辰光目前正在积极的进行价值评估,结合被投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相关领域的市场状态以及未来发展情况,综合考虑被投资公司是否仍具备投资价值,从而决定对被投资单位继续投资或积极行使回购权利,清科辰光基金与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存在资金拆借、交易往来等情况,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标的公司 | 回购条款内容 | 标的公司回购条款履行情况 |
深圳市思珂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未签订 | - |
深圳市博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协议规定自本次增资交割日起满五年,标的公司未完成合格上市申报,或现有股东出现重大个人诚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投资人不知情的账外经营),或公司及/或现有股东对本次增资的交易文件存在重大违约情形(以下单独或合称“回购权触发事件”),则在回购权触发事件发生后的任一时间,投资人有权向公司或现有股东发出书面通知(下称“投资人售股权行使通知”),要求公司或现有股东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本条规定的价格购买投资人于本次增资中取得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下称“要求回购股权”)。公司或现有股东有义务在收到投资人售股权行使通知后的九十(90)日内(下称“回购日”)按照本条规定的价格向投资人购买届时其持有的于本次增资中取得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并支付对价。 | 清科基金于2018年1月完成增资交割,2023年1月触发回购条款。后清科基金发送回购函,项目标的方反馈因政策等多方面原因,业务进展困难无回购能力,经多次协商催次无果,2024年3月向项目标的方发送律师函,后计划采取司法程序进行追偿。 |
北京策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协议约定自本次增资第一期交割日起满四(4)年,公司未完成合格上市申报或未被善意第三方以不低于本次增资公司投后估值六(6)倍的价格收购,或创始人出现重大个人诚信问题,或公司及/或创始人对本次增资的交易文件存在重大违约情形(以下单独或合称“回购权触发事件”),则在回购权触发事件发生后的任一时间,本轮投资人有权向公司或创始人发出书面通知(下称“本轮投资人售股权行使通知”),要求公司或创始人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本条规定的价格购买本轮投资人于本次增资中取得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下称“要求回购股权”)。公司或创始人有义务在收到本轮投资人售股权行使通知后的二十(20)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并于收到本轮投资人售股权行使通知后的一百二十(120)日内(下称“回购日”)按照本条规定的价格向本轮投资人购买届时其持有的于本次增资中取得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并支付对 | 清科基金于2017年12月完成增资交割,2021年12月触发回购条款,后清科基金发送回购函,于2022年6月已签署回购协议,分期支付并有延期罚金,于2023年1月支付15万;后项目方因业务需要资金占用,周转有困难,等理由未按时回款,目前已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偿。 |
价。为避免疑义,本条所称创始人的个人“诚信问题”指创始人不披露、不完整披露或不如实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导致本轮投资人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或公司估值判断错误(如公司存在本轮投资人不知情的账外经营)。 | ||
北京和气聚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协议约定当出现下列重大事项时,本轮投资方有权利要求公司或者实际控制人在本轮投资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六个月内回购本轮投资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为免异议在实际控制人对下列重大事项的触发不存在欺诈和重大过错的前提下,实际控制人的回购义务以届时所持公司股权(不涉及实际控制人除届时所持公司股权外的其他个人财产)的价值为限,该价值以发生回购情形前公司最近一次融资的估值与本次投资完成后的投后估值的孰高值为基准进行折算(乘以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若实际控制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触发存在欺诈或重大过错情形的,则不受前述限制): (1)公司于第五次交割日后四年内没有完成“被第三方收并购”或合格上市;(2)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个人诚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本轮投资方不知情的账外经营);集团公司及/或实际控制人、现有股东关于本次投资的交易文件存在重大(3)违约情形且经本轮投资方通知后3个月内集团公司及/或实际控制人、现有股东均未能纠正或补救的: (4)公司2018年及以后年度连续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低于上一年度70%;(5)公司连续两年未能完成董事会确定的经营计划;公司其他股东根据其与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的约定行使回购权(在此情况6)下,公司应于收到其他股东回购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本轮投资方), | 目前未触发回购条款 |
北京圣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协议约定如果发生以下任一事件,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团队股东根据投资方届时发出的回购通知所列要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1)因合并、收购、出售控股股权以及因股权转让或增资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创始团队股东和投资方以外的第三人):(2)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主要资产被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被处置:(3)公司的核心知识产权被出售或独占许可给第三方:(4)公司或创始团队股东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约定并因此对公司及投资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清科基金于2018年1月完成增资交割,2022年1月触发罚回购条款,后清科基金发送回购函,并签署回购协议。回购协议约定分期支付并有延期罚金,于2023年3月支付50万,2023年6月支付50万;项目方反馈因业务需要资金占用,周转有困难,未按时回 |
以上投资项目中,北京清科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科成长”)为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行使回购权。清科成长未能行使合同约定的回购权原因在于,一方面,清科成长与部分项目方协商后未能得到合同对方配合,无法行使回购权,其已经采取或即将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继续行使;另一方面,清科成长作为管理人认为继续持有并拟通过IPO或者出售股权等其他方式退出,更有利于LP的经济利益,故暂未行使回购权。以上投资项目中,公司作为LP已经加大力度督促管理人行使回购权或者尽快退出投资,保护公司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综上,公司不存在产品已到期但未收回的情况。
12.年报显示,你公司自行开发软件形成的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余额5.19亿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3亿元,其中本期新增0.5亿元。
(1)请列示截至报告期末账面价值大于0的自行开发软件明细,包括软件名称、入账时间、产品用于公司何种主营业务、账面原值、摊销方式及预计使用寿命、2021年至2023年各年摊销及减值金额。
回复:
截至报告期末账面价值大于0的自行开发软件明细详见下表:
款,罚金计息中,回款方案再次协商中。 | ||
智慧天下(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集团公司和/或现有股东重大违约,(2)集团公司在 2021 年 7 月27 日前未能完成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3)任一 A 轮投资人因发生前述情况(1)或(2)而提出回购要求(以上(1)至(3)统称“赎回触发事件”),在发生前述第(1)至(2)项赎回触发事件时投资人有权,且在发生前述第(3)项赎回触发事件时 B 轮投资人有权,向目标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投资人售股权行使通知”),要求现有股东及/或集团公司购买该投资人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股权。现有股东及/或集团公司有义务在收到投资人售股权行使通知后的六十(60)日内(“赎回日”)按照本条规定的赎回价格向发出投资人售股权行使通知的投资人购买届时其各自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股权并支付对价。 | 2021 年 7 月触发罚回购条款,后清科基金发送回购函,项目方反馈因政策等业务进展困难,有回购意愿,但目前无足够回购能力,希望投资人给标的公司业务复苏时间,现回购方案协商中。 |
单位:万元
软件名称 | 入账时间 | 产品用于公司何种主营业务 | 2023年末账面原值 | 摊销方式 | 预计使用寿命 | 当期摊销金额 | 当期减值金额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学生申请进度同步查询系统 | 2017年 | 教育服务 | 582.52 | 直线法 | 10年 | 58.25 | 58.25 | 58.25 | 81.66 | ||
海外院校数据库软件 | 2019年 | 教育服务 | 145.63 | 直线法 | 10年 | 14.56 | 14.56 | 14.56 | 28.36 | ||
微信小程序组群集成数据库软件 | 2019年 | 教育服务 | 145.63 | 直线法 | 10年 | 14.56 | 14.56 | 14.56 | 28.73 | ||
留学云 | 2019年 | 教育服务 | 436.89 | 直线法 | 10年 | 43.69 | 43.69 | 43.69 | 94.14 | ||
商标 | 2019年 | 教育服务 | 11.35 | 直线法 | 10年 | 1.14 | 1.14 | 1.14 | |||
番茄助教 | 2019年 | 教育服务 | 0.40 | 直线法 | 10年 | 0.08 | 0.08 | 0.08 | |||
留学电子化合同管理平台 | 2020年 | 教育服务 | 247.82 | 直线法 | 10年 | 24.78 | 24.78 | 24.78 | 55.97 | ||
留学申请协同办公系统 | 2020年 | 教育服务 | 198.02 | 直线法 | 10年 | 19.80 | 19.80 | 19.80 | 44.72 | ||
易路软件 | 2020年 | 后台管理使用 | 83.03 | 直线法 | 10年 | 16.61 | 16.61 | 16.61 | |||
豆神直播课主讲端平台 | 2020年 | 教育服务 | 204.17 | 直线法 | 10年 | 20.42 | 20.42 | 20.42 | |||
OMO线上直播平台V1.0 | 2020年 | 教育服务 | 568.99 | 直线法 | 10年 | 56.90 | 56.90 | 56.90 | |||
豆神课件管理平台 | 2020年 | 教育服务 | 50.24 | 直线法 | 10年 | 4.61 | 4.61 | 4.61 | |||
豆神听听-大语文音频产品 | 2020年 | 教育服务 | 152.87 | 直线法 | 10年 | 15.29 | 15.29 | 15.29 | |||
帆软报表软件 | 2021年 | 后台管理使用 | 17.52 | 直线法 | 5年 | 1.17 | 3.50 | 3.50 | |||
OA系统 | 2021年 | 后台管理使用 | 112.22 | 直线法 | 10年 | 11.22 | 11.22 | 11.22 | |||
豆伴匠-豆神美育 | 2021年 | 教育产品销售 | 133.89 | 直线法 | 10年 | 1.12 | 13.39 | 13.39 |
豆伴匠-豆神美育 | 2021年 | 教育产品销售 | 322.47 | 直线法 | 10年 | 13.44 | 32.25 | 32.25 | |||
豆伴匠-豆神美育 | 2021年 | 教育产品销售 | 398.20 | 直线法 | 10年 | 19.91 | 39.82 | 39.82 | |||
豆伴匠伴协同工具-抖音 | 2022年 | 教育产品销售 | 343.63 | 直线法 | 10年 | - | 14.32 | 34.36 | |||
豆伴匠伴协同工具-抖音 | 2022年 | 教育产品销售 | 57.36 | 直线法 | 10年 | - | 5.74 | 5.74 | |||
豆伴匠伴学系列课程-系列三 | 2022年 | 教育产品销售 | 236.61 | 直线法 | 10年 | - | - | 23.66 | |||
云悦管家业务管理系统V1.0 | 2022年 | 教育服务 | 42.13 | 直线法 | 10年 | 4.78 | 5.21 | ||||
RCC工程招采移动终端软件V3.1 | 2022年 | 教育服务 | 0.16 | 直线法 | 5年 | 0.05 | 0.05 | ||||
移动数据抽取系统 | 2016年 | 教育服务 | 219.32 | 直线法 | 10年 | 21.93 | 21.93 | 21.93 | |||
涉税基础数据交换系统 | 2016年 | 教育服务 | 109.25 | 直线法 | 10年 | 10.92 | 10.92 | 10.92 |
说明:无形资产存在2022年计提减值,但2023年未减值的情况,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藤云导致,2022年公司对上海藤云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由于上海藤云业务出现明显的紧缩,故上海藤云商誉全部计提减值,同时对相应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计提,其中包括上海藤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科目。2023年,上海藤云业务趋于平稳,创造405.2万元收入,公司将其无形资产与业务相结合进行减值测试,认为本期不存在减值迹象。
(2)请分别列示2021年至2023年公司使用自行开发软件的主营业务的收入规模、使用自行开发软件直接带来的现金流量规模,对比前述各年度数据并结合无形资产可回收金额的测算过程及结果,量化分析公司减值准备计提的及时性、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2021年至2023年公司使用自行开发软件的主营业务的收入规模、使用自行开发软件直接带来的现金流量规模详见下表:
2021年:
单位:万元
收入 | 现金流量规模 | 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 当期计提减值金额 | 累积减值准备金额 | 账面价值 | |
教育产品销售 | 5,238.80 | 4,801.36 | 811.54 | - | - | 811.54 |
教育服务及其他 | 25,428.25 | 23,686.38 | 25,230.11 | 339.60 | 339.60 | 24,890.51 |
教育类集成项目 | 334.04 | 363.34 | 5,222.28 | 1,080.92 | 3,868.38 | 1,353.90 |
2022年:
单位:万元
收入 | 现金流量规模 | 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 当期计提减值金额 | 累积减值准备金额 | 账面价值 | |
教育产品销售 | 32,019.20 | 31,880.43 | 1,350.66 | - | - | 1,350.66 |
教育服务及其他 | 11,234.94 | 11,521.96 | 21,823.92 | 14,440.32 | 14,778.61 | 6,459.49 |
教育类集成项目 | 369.33 | 376.65 | 4,676.10 | 992.27 | 4,565.64 | 110.46 |
2023年:
单位:万元
收入 | 现金流量规模 | 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 当期计提减值金额 | 累积减值准备金额 | 账面价值 | |
教育产品销售 | 38,798.28 | 37,198.18 | 1,201.01 | - | - | 1,201.01 |
教育服务及其他 | 12,108.47 | 11,763.92 | 22,569.73 | 4,013.80 | 19,014.36 | 1,324.56 |
教育类集成项目 | -- | -- | 4,194.70 | 108.13 | 1,797.42 | - |
公司无形资产基本分类为教育产品销售、教育类集成项目、教育服务及其他。公司对无形资产减值的计量均是深入到每一项单独的无形资产,首先考虑该无形资产是否仍在使用以及未来是否可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若公司无形资产仍处于使用状态且预计未来可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公司会针对此类无形资产进行可收回金额的测算。
1、教育服务及其他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自主研发的软件以及教材用于辅助公司美育业务的开展。公司美育业务分为线上美育和线下美育。此类无形资产主
要用于辅助线下美育业务,公司于2023年10月全面关停线下美育培训校区。因此公司预计主要用于辅助线下美育相关的软件系统仅可能为公司带来很少的经济利益,公司处于谨慎性原则对其全面计提减值,另外,美育相关的教材和书籍随着线下校区的关停,教材也不再使用,故公司同样对其计提了减值准备。上表可见,教育服务及其他相关的无形资产自2021年起陆续计提减值,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计提减值339.6万、14,440.32万元以及4,013.8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此类无形资产净值仅为1324.56万元。
2、教育产品销售业务主要为目前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结合收入进行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测算,预计未来流量现值完全可以覆盖资产的价值,故公司认为该部分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上表可见,2021年新业务拓展开始,后续每年持续增加新的自主研发无形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该业务相关的无形资产净值为1,324.56万
3、后台管理使用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公司职能部门使用的系统或软件,本公司对其进行了自查。截至报告日,此类无形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故公司未对其计提减值。
4、教育类集成项目相关的无形资产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校园配套软件。此类无形资产2022年对外销售收入共计191.43万元,2022年公司通过计算上述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对其计提减值共计992.27万元。2023年此类无形资产在对外销售收入为0,预计以后年度也不会产生收入,故在2023年将此类无形资产净值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上表可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业务相关的无形资产净值为0。
综上,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充分且及时的。
年审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2)及公司回复,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公司无形资产减值政策,复核管理层在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上的一致性;
(2)了解和评价公司管理层设计的无形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并进行控制测试;
(3)检查自行开发软件形成的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主要包括各
项无形资产的运行状况,产出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等,判断公司是否准确、完整识别无形资产减值迹象;
(4)复核公司确定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是否恰当,所选取的关键参数是否合理;
(5)复核相关资产预测的未来现金流量是否合理。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3.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项目资金期末账面余额0.68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0.09亿元,期初账面余额为0.66亿元。请列示应收项目资金的明细,包括欠款方名称、应收款项金额、前期业务背景、账龄、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款项支付等条款、项目开始建设后各年度的进展情况、本报告期末减值准备测算过程及依据,说明应收项目资金的真实性、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应收项目资金的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欠款方名称 | 应收款项余额金额 | 坏账准备余额 | 坏账准备比率 | 账龄 |
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SPV公司) | 6,607.20 | 751.12 | 11.37% | 2-3年 |
前期业务背景:
张家口思学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张家口思学”)系公司与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丰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公司持有其59.41%的股权,认缴金额为12000万元,2018年支付投资款4,548万元,2019年支付投资款2,888.1万元,共计7,436.1万元。根据张家口思学《合伙协议》的约定,张家口思学从事张家口为主的河北及全国的教育信息化PPP项目的投资事业。张家口教育云PPP项目基本完工后回款速度较慢,公司为了降低投入的投资款无法收回的风险,于2021年2月8日公司与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云股份”)
及智云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等公司共同签订了《张家口思学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对张家口思学教育的股权投资款转换为对张家口智云教育云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债权,由于张家口PPP项目的回款速度较慢,协议约定分期收回公司前期投资款。将其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应收项目资金核算,付款期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第一期(2019年) | 第二期(2020年) | 第三期(2021年) | 第四期(2022年) | 第五期(2023年) | 第六期(2024年) | 第七期(2025年) | 第八期(2026年) | 第九期(2027年) | |
应收本金 | 825.90 | 825.90 | 825.90 | 825.90 | 825.90 | 825.90 | 825.90 | 825.90 | 825.90 |
应收利息 | 40.47 | 80.94 | 121.41 | 161.88 | 202.35 | 242.81 | 283.28 | 323.75 | 364.22 |
本息合计 | 866.37 | 906.84 | 947.31 | 987.78 | 1,028.25 | 1,068.71 | 1,109.18 | 1,149.65 | 1,190.12 |
协议约定张家智云教育科技平台运营公司(SPV公司)每年完成政府运维绩效打分,且收到张家口教育局支付的建设期投资款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60%比例对应金额分年度归还公司,另外若未在约定期限按期偿还项目资金,SPV公司在2028年9月28日之前必须将扣除已经支付款项后的余额优先一次性偿还公司本金。签署协议后,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收到SPV公司归还的第一期(2019年)本金852.9万元以及利息40.47万元,后期未回款。
应收项目减值准备计提充分的说明:
公司对张家口PPP项目对应发出商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考虑了发出商品库龄已达到4-5年或5年以上,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此类存货应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对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应收项目资金则综合考虑了款项性质,该笔款项自首次投资时款项性质为股权投资款,公司为增加可收回投资款的可能性,通过签署股转债协议将该笔投资款转为债权,转为债权后,智云作为SPV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慧云股份共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意味着公司拥有向智云、慧云股份以及张家口教育局的债权追索权。
由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签订时间为2021年,故该笔债权形成时间为2021年,但公司出于谨慎性,按照还款计划中的还款对应的年份计算账龄,并根据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按照对应的账龄对已逾期部分款项计提坏账,计算过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已逾期部分) | 账面原值 | 坏账计提比例 | 计提坏账金额 |
一年以内 | 825.90 | 3.72% | 30.72 |
1-2年 | 825.90 | 5.83% | 48.15 |
2-3年 | 825.90 | 20.83% | 172.03 |
3-4年 | 825.90 | 60.57% | 500.21 |
合计 | 3,303.60 | 22.74% | 751.12 |
综上,逾期的总金额为3,303.60万元,综合坏账计提比率为22.74%,公司应收项目资金真实,相关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取得并检查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对应公告,包括《张家口思学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张家口思学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等;检查公司会计处理凭证及支付相关项目款的银行回单等原始单据;评价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考虑以前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情况,评价公司在预期信用损失率的选择上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查欠款单位是否存在经营异常情况;复核并重新计算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2、核查结论
基于上述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公司应收项目资金真实,相关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14.你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4月24日,你公司提出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1)请结合前述问题回复,核查说明公司是否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回复:
一、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6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上市规则》 第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规则》10.3.10,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2024年4月24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213200号〕,以及《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213177 号〕。
2024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财务
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披露,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92,814,736.73元,归母净利润31,595,015.28元,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504,557,268.97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62,397,810.34 元。
综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二、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上市规则》第 9.4 条的规定,“(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依据《上市规则》第 9.9 条“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本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等文件。”
2024年4月24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213200号〕,以及《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213177 号〕。
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2,814,736.73元,归母净利润31,595,015.28元,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
-504,557,268.97 元;截至2023年12 月31日,2023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2,397,810.3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关于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新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适用首个会计年度为2024年,第9.4条第八项适用的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以2022年度至2024年度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即公司不适用新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
综上所述,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2)请逐项自查公司是否存在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1条和第9.4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是否存在《上市规则》第 10.3.10条规定的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回复:
公司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10.3.1 条、第 9.4条、第 10.3.10 条的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截止本问询函回复日,不存在股票交易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也不存在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具体如下:
第 10.3.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自查说明 |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 不存在此情形。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92,814,736.73元,归母净利润31,595,015.28元。 |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 不存在此情形。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伙)审计,2023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62,397,810.34 元。 |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不存在此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全文于 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 不存在此情形。 |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不存在此情形。 |
第 9.4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自查说明 |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 不存在此情形。 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 目前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因此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 不存在此情形 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履职。公司于2023年内举行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3次、出资人组会议1次,2024年以来公司已经召开董事会2次,前述会议均形成了有效的决议。 |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 不存在此情形。 |
(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 | 不存在此情形。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关 |
严重的 | 联人提供资金情形。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 |
(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不存在此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全文于 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
(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不存在此情形。 |
第 10.3.10条规定的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 的情形 | 公司自查说明 |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 不存在此情形。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92,814,736.73元,归母净利润31,595,015.28元。 |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不存在此情形。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2,397,810.34元。 |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不存在此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全文于 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 不存在此情形。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体董事保证《2023年年度报 |
告》真实、准确、完整。 | |
(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 不存在此情形。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
(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 不存在此情形。 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已向深交所提交撤销申请,目前尚未受到批复。 |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关于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新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适用首个会计年度为2024年,第9.4条第八项适用的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以2022年度至2024年度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即公司不适用新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经公司自查,新规则施行前公司未有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即不适用新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10.3.6 条,第10.3.1条、第9.9条及第 9.4 条规定,核查公司是否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2)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 条和第9.4条规定是否存在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核查公司是否存在《上市规则》第 10.3.10条规定的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10.3.1 条和第9.4条规定的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10.3.10条规定的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特此回复。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