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畅投资”)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即10,879,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21,759,075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睿畅投资出具的函,睿畅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睿畅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92,823,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2%。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6月披露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
相关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3,000万元,发行价格为3.13元/股,由控股股东睿畅投资全额认购,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265,175,71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4、睿畅投资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增持数量: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即10,879,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21,759,075股)。
3、增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5、增持价格: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9、本次增持计划并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体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