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在2024年6月4日如期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其中独立董事应到3名,实到3名)。会议由杨奕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5日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