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香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