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导航产品业务包括卫星定位天线、卫星通信天线等各类天线,以及电台等无线通信终端及系统集成业务等。随着传统通讯行业运营商逐步向卫星导航产业渗透,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电台与系统业务、驾培驾考业务等系统集成业务盈利能力下降,为将资源聚焦优势业务,公司决定后续逐步收缩该类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天线”)和华信天线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特雷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雷德”)是前述系统集成业务的经营主体,为平稳过渡因收缩系统集成业务涉及到的存续业务维护和收尾工作,拟由参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导科技”)承接系统集成业务,并负责解决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收缩后续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先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的关联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1.华信天线为海导科技提供加工数传电台、高精度定位终端等产品服务(合同金额不超过680万元),通过向其提供代加工服务有利于提升公司自有生产线资源和相关生产备料的使用效率。
2.赛特雷德为海导科技提供驾培驾考业务服务(合同金额不超过120万元),赛特雷德为海导科技提供驾培驾考项目服务等,推进业务平稳过渡。
3.北京北斗星通定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位科技”)向海导科技采购产品(合同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定位科技主要代理定位
终端产品销售,因海导科技承接公司收缩的系统集成业务,定位科技代理销售华信天线电台产品转变为代理销售海导科技的相关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不超过0.25%,属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12个月已经与海导科技发生关联交易4,083万元(含本次审议通过的交易金额1,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0.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海导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海军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年9月8日
6、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502
7、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导航终端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8、股东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张海军 | 61% |
2 | 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 | 20% |
3 | 黄光辉 | 19% |
合 计 | 100% |
9、海导科技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1-4月 |
资产总额 | 541.79 | 1,440.69 |
负债总额 | 178.81 | 1,118.87 |
净 资 产 | 362.98 | 321.82 |
营业收入 | 540.06 | 1,105.17 |
净 利 润 | -32.02 | -49.15 |
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姚文杰,现任华信天线董事长、海导科技董事,海导科技系公司关联参股子公司。
经核查,海导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基于市场价格,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等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华信天线为海导科技提供生产加工服务合同
1.主体: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甲方)、深圳市海导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乙方根据业务情况,向甲方下达生产加工订单;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进行备料,并按照乙方下达的生产加工订单组织生产并按时交付。
3.合同金额:含税总价款不超过?6,800,000.00(人民币金额:不超过陆佰捌拾万元整),具体以实际提供的生产加工服务为准。
4.支付方式:遵循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则,按季度进行结算。
5.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赛特雷德为海导科技提供服务合同
1.主体:深圳市赛特雷德科技有限公司(甲方)、深圳市海导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驾培驾考项目服务。
3.合同金额:含税总价款不超过?1,200,000.00(人民币金额:不超过壹佰贰拾万元整),具体以实际提供的服务为准。
4.支付方式:遵循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则,按季度进行结算。
5.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定位科技向海导科技采购合同
1.主体:北京北斗星通定位科技有限公司(甲方)、深圳市海导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数传电台等。
3.合同金额:含税总价款不超过?6,000,000.00(人民币金额:不超过陆佰万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4.支付方式:合同项下所有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4个月,甲方凭乙方出具合同全款增值税(13%)专用发票向乙方支付全款。
5.生效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额的0.3%
作为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3%作为违约金。逾期交货7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若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侵权行为(侵犯第三人合法利益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开展,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海导科技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法人主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交易正常结算且未发生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公司子公司华信
天线向海导科技委派董事,有利于及时掌握经营情况,关注经营过程中的内外部风险并作出应对。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海导科技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2,683万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海导科技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为4,08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73%。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类别 | 交易内容 | 金额 |
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定位模组和数传电台等 | 79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数传电台 | 173 |
北京北斗星通定位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数传电台 | 42 |
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服务 | 系统集成业务技术服务 | 929 |
深圳市赛特雷德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服务 | 驾培驾考业务技术支持服务 | 278 |
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加工服务 | 数传电台产品材料及加工费 | 1,092 |
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元器件 | 90 |
小 计 | 2,683 |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明细 | |||
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生产加工服务 | 代采物料和提供加工服务 | 680 |
深圳市赛特雷德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提供驾培驾考项目服务 | 120 |
北京北斗星通定位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采购数传电台产品 | 600 |
小 计 | 1,400 | ||
合 计 | 4,083 |
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按照预计金额上限计算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公司与海导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因公司调整电台与系统业务、驾考驾培业务等系统集成业务的定位并进行人员优化、相关业务由公司参股的海导科技进行而产生,符合上市公司发展的战略安排。由海导科技承接该业务,由此产生
的大部分关联交易属于过渡期内必要的安排,具备商业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双赢”原则。本事项决策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八、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以公平、公开、公正、合理为原则,遵循正常市场交易条件。因此,保荐人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工作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