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故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4年2月7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91,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024年2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2024年5月16日,公司完成了对前述391,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实施工作。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2,765,726元减少至人民币122,374,426 元,总股本由122,765,726股减少至 122,374,426股。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2,765,726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2,374,426 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2,765,72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2,765,726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2,374,42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2,374,426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尚需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