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皮亚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了对391,300股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2,765,726元减少至人民币 122,374,426 元,总股本由122,765,726股减少至122,374,426股。
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此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
资、减资等情形)等,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长盈通(鄂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162号)评估值为基础,经各方同意所协商的1,00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盈通(鄂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武汉市福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联董事皮亚斌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情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