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6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09:15—2024年5月31日下午15:00的任意期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号楼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晓曦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68,077,9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89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5人,所持股份68,048,4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71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所持股份2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79%。
4、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4人,所持股份461,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06%。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股东魏晓曦、欧霖杰、陈朝学、罗文文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616,49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7,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6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