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15:00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国建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