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宝馨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名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2-2号喜马拉雅商业中心N栋8楼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

7、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思淇先生

8、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277,992,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0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93,701,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84,29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6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2人,代表股份29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2人,代表股份29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选举贺德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贺德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沈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沈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金世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金世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徐业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表决结果:徐业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宋红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表决结果:宋红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张素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表决结果:张素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选举郝显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郝显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郑宗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表决结果:郑宗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高鹏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表决结果:高鹏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选举邢帆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邢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徐秋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77,797,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6,205股。

表决结果:徐秋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894,6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9%;反对9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256%;反对9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7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894,6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9%;反对9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256%;反对9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7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948,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4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4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62%;反对4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胡司亚律师、王一帆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