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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关于披露定期报告的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

普利制药公告编号:2024-054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定期报告的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应当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同步终止上市。

3. 公司存在年报审计机构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如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 公司存在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

5.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停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日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定期报告的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

2024-048),披露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和自查整改的进展情况。

一、相关进展情况

自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股票交易停牌以来,公司董事会已多次督促管理层抓紧推进自查整改工作,尽快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管理层亦切实落实董事会相关要求,正全力以赴推进自查整改工作,加强与年报编制各相关方的工作沟通,努力推进年报编制进度。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海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阶段性自查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自查整改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于自查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尽快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并及时披露更正后的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争取在2024年6月30日前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也提醒投资者注意,目前仍存在无法如期完成上述报告编制和披露的风险。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公司股票可能会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公司未在2024年4月30日前即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已于2024年5月6日起停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应当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同步终止上市。

三、风险提示

(一)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应当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同步终止上市。

(三) 公司存在年报审计机构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如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 公司存在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

(五)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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