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5月29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申宁女士获委任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申宁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申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