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临时会议决议,本人拟担任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承诺人:李茂惠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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