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4-3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上午11:00在华侨城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2人,监事长陈跃华因公务未能出席,委托监事李峥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李峥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关山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丁新、李峥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丁 新,男,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曾任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欢乐谷事业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级副总经理,深圳华侨城东部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侨城中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监、党委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丁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 峥,男,1978年出生,大学学历,学士。曾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营销事业部新兴渠道拓展部总经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中心副总经理兼投资并购一部执行总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企业管理部副总监。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