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于2023年12月14日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为9名,其中职工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股东担任的监事及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二十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静敏女士、杜佳女士、宋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其自2024年5月28日起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另外6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并正式履职。特此公告。
附件:光大证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光大证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林静敏女士,1983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获管理学学士、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部总经理助理。曾任公司投行上海二部投行助理、风险管理部净资本与流动性风险监控团队负责人。
杜佳女士,1981年出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会计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审计部经理,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宋哲先生,1985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曾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法律事务团队负责人、投行业务管理团队负责人、问责办公室工作团队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外,上述人员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