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4年5月28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更好的完成回复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6月4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