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董事赵旭先生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议选举李浩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九届董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