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4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在长沙银行总行33楼33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白晓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监事兰萍对该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三、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评估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行综合经营管理考核办法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通报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相关监管文书并听取整改情况报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