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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净科技: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与数量进行调整,对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1、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1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2022年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3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3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43名激励对象16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8、2024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1、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董仕宏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董仕宏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3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31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董仕宏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11月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57名激励对象645.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9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4名激励对象21.3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16元/股。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8、2024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二、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调整情况

(一)调整的原因

根据公司两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43,646,622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383,600股后的股份数143,263,0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2,978,906.6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1、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

÷(1+n)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数量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

×(1+n)其中: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三)调整的结果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调整结果为: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如下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价格调整为:

P=(P

-V)÷(1+n)=(14.47-0.3)÷(1+0.4)=10.12元/股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未归属数量调整为:

Q=Q

×(1+n)=1092000×1.4=1528800股

2、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如下:

(1)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价格调整为:

P=(P

-V)÷(1+n)=(17.16-0.3)÷(1+0.4)=12.04元/股

(2)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数量调整为:

首次授予部分:Q=Q

×(1+n)=6453000×1.4=9034200股预留授予部分:Q=Q

×(1+n)=213600×1.4=299040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与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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