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5 月27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丁洁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5月27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850,631股,占公司股本的2.8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原财务负责人徐建民辞职,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名丁洁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丁洁波,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8月至1999年11月,任职于上海铁道学院财务处,担任会计;1999年11月至2014年7月,任职于上海铁大电信设备有限公司,历任会计、财务经理、行政人力资源总监;2014年7月至今,任职于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任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任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任命已征得丁洁波先生本人同意,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任命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任命丁洁波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审议决定任命丁洁波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任命丁洁波先生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