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5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21.05元/份调整为20.56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刘垒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董事会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购买价格由13.20元/股调整为12.7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关联董事刘垒先生、黄凯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21.12元/份调整为20.63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