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王霖先生、张志荣先生,独立董事周德敏先生、许楠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联董事柯尊洪先生、柯潇先生、钟建荣女士、殷劲群先生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同意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2.03元/股调整为21.6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4.82元/股调整为14.4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同意将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13.32元/股调整为12.9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同意将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16.90元/股调整为16.5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