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5月27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根据《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公司应当在会议召开5日以前(不含会议当天)将会议通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不受上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其中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陈治亚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光珠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与徐超洋先生已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与徐超洋先生已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外保内贷额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外保内贷额度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