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5月23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