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五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9张,其中独立董事3张。董事长陈繁华、董事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陈进泉,独立董事贺云、张敦力、曾迪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丁新浩先生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的议案(简历附后);
公司原财务部部长杨红伟女士因工作变动,提请辞去公司财务部部长职务。杨红伟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目前,杨红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董事会对杨红伟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聘任丁新浩先生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至2024年10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2024年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定于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请参见2024年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简历
丁新浩:男,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本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部部长;2021年7月至2024年4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