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五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3张,监事会主席叶文华、监事潘明华、监事李洁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