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48号),公司未满足该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对象26人已离职,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7.666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总股本从1,416,410,133股减少至1,414,233,470股,公司注册资本从1,416,410,133元减少至1,414,233,470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及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7月5日
2、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B区
3、联系人:谢美娟
4、联系电话:0756-3265238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