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8 |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 公告编号:2024-020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4年5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燕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公司取消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是基于审慎性原则所作出的合理决策,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